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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事实/价值二难推理的休谟法则

读哲学专业开始,一直受休谟法则(Hume's  Law)的困扰:事实和价值之间横亘着不可逾越的鸿沟,没有逻辑桥梁,不能从“是”(is)推出“应该”(ought),这就是所谓“实然”和“应然”的二难推理(dichotomy)。近年来西方哲学在打破这一戒律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这为道德实在论提供了理据。诚信已被主流意识形态列为核心价值观,而诚信作为道德规范的基础正是求真,所以中国传统哲学主张诚之本在真实无妄,如王夫之所说:诚者“天理之实然,无人为之伪也”。普特南是科学哲学大家,著名的科学实在论者,2002年推出文集《事实/价值二难推理的崩塌和其它论文》(HilaryPutnam: The Collapse of the Fact/Value Dichotomy and Other Essays,Cambridge,MA: Harvard UniversityPress.2002),认为在现实生活和科学中,真正起作用的是事实和价值无法截然分开的纠缠命题(entanglementthesis),而不是单纯立足事实的非纠缠命题(disentanglementthesis)。饶有兴味的是,他特别讨论了古典经济学关于理性人的假设,论证了“第二阶段”经济学立足于纠缠命题的主流倾向。上世纪末,我曾在《新的边疆:从经济学哲学到科学哲学》中触及这一主题,今日遽得知音,其乐何如。这里译出的是对普特南上述文集的评论,作者安吉利德斯(AlexieAngelides)是执教于美国斯坦福大学的青年哲学家,专攻数学哲学和分析哲学史。此文论点鲜明,文笔犀利,极富问题意识,读来受益匪浅,特译出以飨同好。

春阳娇艳,良辰烟景给人青春的活力,停笔翘首蓝天,顿觉一片澄明。

 

                       最后的崩塌?试评希拉里·普特南的

             《事实—价值二分法的崩塌及其它论文》

  阿列克塞·安吉利德斯著 孙慕天译

 

希拉里·普特南的《事实-价值二分法及其它论文》是他连续发表的论著中最新的一部,试图详细阐述所谓事实-价值二分法的某些历史背景和近来的有关争论。在书中普特南主张,实证主义的影响导致陈述语句和评价语句之间强化了的二分法,而不是二者之间的区分。他通过大量的论证指出这样的二分法是没有根据的,这些论证旨在说明那些始终未能成功地分清事实和价值的尝试。但是,当普特南审视基于实证主义运动的那些纷繁的动机时,却忽略了当下科学哲学中关于描述陈述和评价陈述的众多文献主题。所以,针对汇总的结果,他试图建构一种可行的语言哲学以便支持二分法的崩塌,并试图建构一种伦理学理论以便支持他对这种二分法崩溃的讨论,这些尝试都显得有点勉强。然而,普特南利用现代经济理论来进行他的哲学讨论,目的是推进他的中心主张:在事实和价值之间做出饶有兴味的区分,而像通常所做的那样,将其夸大为二分法则将导致灾难性的决策。因此,这种文献汇总由于着眼于现实世界而阐明了确定的哲学和理论承诺的实践的和伦理的结果。

 

在全盛时期的末尾,逻辑实证论者发现,我们根据自身的爱憎和指向力所能判断的自然科学方法和原理的范围有着令人烦恼的不一致性。以认识上基于自然科学的方案开始,却终结于有关原始人的论证。虽然这可能是一种不错的说法,但如果爱憎阐明了物理学,那么实证主义者的对手和实证主义者本身之间的一致性,似乎前面的确横亘着一条困难的道路。可以理解,那是一条未曾通行的道路,所以我们那些厌倦的捍卫事实的斗士们另辟蹊径,把那些绊脚石留在走向他们的路上和涉及这种一致性的世界其余部分。而结果就是如此。广泛流行的观念认为,自然科学不必受道德关怀的支配;倘需如此,这种道德支配也只能求助于官方的、技术的、或有幸生活在这个博学时代的神圣权威来评判。虽然我们可能无法将这种流行观念直接同实证主义的纲领联系起来,但是,说这一纲领是由于盲目认同技术进步的威力和自然科学的凯旋进军而被强有力地推动起来,则虽不中亦不远矣。

不仅有一个增长着的文学主题详细描述了实证主义运动的进展(卡特赖特,1996年;弗里德曼,1999年),而且还有一批增长着的哲学骨干(以及一般的知识分子)质疑现在称作维也纳学派“右翼”纲领背后的那些基本假定。因而,在努力清除由我们的实证主义前辈所留下的混乱方面,普特南最近分期发表的论文成为受欢迎的补充。他的普遍关注是主张接受下述观点:事实与价值无关不仅陷入不可克服的概念困境,而且更重要的是具有危害性的实践后果(1)。因此普特南的具体目标是说明,当经济学家持有这样的观点时,就会导致决策灾难(52)。这样,普特南试图说明的就不仅是反面论证即盲目接受这种观点的毁灭性后果,而且是正面论证,即考察我们理论承诺的实践后果必须考虑我们的哲学责任的有关部分和方面。每一个否定性的论证无论多么强有力,都需要一个陪绑者(whippingboy)。在这里普特南选择的是卡尔纳普。这是一种显而易见的选择,因为他和艾耶尔一起是实证主义运动的主要代表。但是普特南的选择至少有一个困难。假定普特南的选择耗费大量用于反对实证主义运动的“主要代表们”,这种选择也只是将其注意力限于该运动的右翼而已。因此,由于普特南意欲从总体上反驳实证主义纲领的基本承诺,而以否定那些详尽论述实证主义历史兴起的重要而盛极一时的文献(例如参见斯塔德勒,2000年,2003年;卡特赖特,1996年)作结。无视与实证主义纲领的结构及其内在发展的具体关联,普特南的的新文集所讨论的只是推进这一纲领的基本承诺:分析陈述和综合陈述之间的区分。一些人宣称,分析陈述是同义反复,所表述的不是关于世界的事实。它们只是语句上的特殊约定,接受这些约定必然导致接受从中导出的逻辑的和数学的同语反复。因此这一陈述类至含有逻辑规则和数学公理。另一方面,综合陈述表现了关于世界的事实。这些事实所表达的是某种观察,而这样的观察则是自然科学的事务。所以,逻辑和数学真理一方仅仅是约定的,而在理想情况下事实的表达则是依靠客观世界的真。现在事情只剩留意技术问题了。但是技术问题迅即将实证论者音像绝路。一个著名的争论就与制定有意义的陈述的标准有关。      

显然,如果能够有意义的陈述类仅仅是综合陈述,那么答案所遵循的路线就是,一个陈述有意义,要么就是直接被经验证实,要么就是可以还原为这种直接的证实。这样的标准本身却是不可证实的,从而意义标准本身就变成了无意义的。虽然实证主义者试图克服这些困难(参见弗里德曼,1999年),但是普特南的战略却不是特别反对这一观点,因为他在其他地方走的更远。相反,通过约翰·杜威的工作,他表明这一观点怎样建立在扩展与形而上学二难推理之间的常常是实用而重大的差别之上。普特南主张,二者的区别是决定性的。事实上,实证主义只是通过采用看似明显而有序的方式而使之显得重要起来,这种方式就是实际在各种描述和逻辑数学标识之间做出区分,并假定分成两种相互排斥的理论范畴。分析陈述和综合陈述之间的二难推理促使我们组成一个似乎相同的陈述类,它与其它的似乎无关的陈述类截然分开,使彼此之间不相交叉。另一方面,一种区别有一系列的应用,提供给我们的并非特定的分类框架,其中是我们关于分析真理和综合真理的范例(11)。根据这种现有的战略,普特南想找到真金:事实和价值之间的二难推理。

确切地说,事实和价值的区分上溯到休谟的名言:没有“应该”能从“是”推出。普特南说明了这一区分怎样从休谟的时代开始被扩张成一个二难推理。他主张,这位苏格兰人的一些评述被认为意指两个分隔的判断类之间的严格区分。假定休谟的观点是意义依赖于表达,那么结论当然是,他主张没有那种表达美德或正义的概念的“事实题材”。但结论却不是此类陈述包含诸如“善”、“正当”、“应该”之类的词项,而它们是没有意义的;既不意味着有一个只表达“事实题材”的陈述类,也不意味着这个类有刚性的边界。普特南主张,根据休谟的经验主义观点,我们没有另外再承诺一种观念,认为每一个类都包含具有相互排斥属性的陈述,也不需要根据我们对事实题材和价值题材所做的区分去解决任何哲学问题(16)。事实上,在扩大这种区别时,我们就把这两种陈述从一种张力中解脱出来了,这种张力是通过下述主张促成的,像很多追随情感主义者的道德理论家所主张的那样,每一个范畴都有某种“本质”使规范陈述纳入到它之所是的这个或那个类中去。对普特南来说,结论就是,在某些语境中,区分两个(他声称,或更多)判断类是可能的。这样做是有用的,通常是为了更清楚地看到,什么使一个伦理词成为伦理的,另一方面什么使一个描述词成为描述的。这似乎就是“扩张”事实和价值区分开来的那种形而上学二难推理的解释力。他说:“但是,没有什么形而上学之物是在这个意义(本来的)上从所存在的事实/价值区分中推出来的。”(19)的确,如果从这样一种似乎弱的命题中实际推出任何强命题,那么看上去终归如此,我们马上就回到这个问题上来。  

站在这一立场上普特南主张,虽然它对区分弱的意义上的事实和价值有用,但实际情况却是事实和价值紧紧地相互缠绕。与其否定性论证不同,普特南这里试图说明的不仅是自然科学预设的认识价值,而且是不能完全理清的某些“纠缠不清的”普通概念。就是说,虽然自然科学的自然客体在外延上是确定的,而且是因果解释的,但是根据科学的理论机制所支持的那种方式,这样的解释却不可能是因果性的。每一种理论——以及选择一种超越和反对其对手的特殊理论——都预设了规范性的价值,如融贯性,简单性、解释力等等。因此一种科学理论本身就是由蕴含于其实践中的价值选择支持的(31)。这是一种真知灼见,但却绝无新意。早在1930年代,纽拉特就在下述二者之间做过区分:一面是他所定名的“决定域”,在这个层次上经验证据对理论选择起作用,一面是“非充分决定域”(domainof underdetermination),在这个层次上社会和政治因素对理论选择起作用。在这里普特南的失误似乎主要是由于这本文集所做的多数思考都是语言问题。反复阐述关于综合陈述和分析陈述二难推理的观点,在其归结为理论选择问题时,却对此有点弃而不顾了。关于而选择的争论早已如火如荼了。但是,从这些争论中涌现出一大批沿着普特南在这部文集中所遵循的路线质疑事实/价值区分的文献。海伦·朗吉诺(HelenLongino1990),斯蒂夫·富勒(Steve

Fuller2002)和其他许多人,在近年来的著作中已经力图说明,不仅科学做出认识价值的预设,而且更一般地认识论没有这种预设就破产了。普特南绝口不提这些文献,甚至没有引注它们,这些著作严重地减损了他弱化事实/价值二难推理的尝试。

当然,强主张需要强判断。纠缠在起作用,以致普特南可以说,价值不仅在科学实践中,而且也在语言层次上被预设出来。因为如果通过发展支持他的语言哲学借以得出纠缠命题,那么他必须不仅必须说明科学实践怎样预设了认识的价值,还必须说明甚至在个别论断的层次上全部价值类是怎样预设出来的。但是,我们唯恐把这一点看成认识价值和伦理价值无差别的主张,普特南因而必须说明,某种范式的论断怎样才不会是简单地做那种要么事实但是,他的讨论的这一方面——我们称作为“纠缠命题”(entanglementtheses)和事实/价值二难推理是必然的主张——我们称作“非纠缠命题”(disentanglementtheses)——被划分开来了。因为普特南意在使这部新文集有能力探索一种可以支持纠缠命题的语言哲学。他打算借助于此说明,不仅科学实践预设了实践和判断,而且客观性无法同这样的实践分开。他因而说:“不仅没有理由认为我所谈论的那类判断——理性判断——可以还原为非规范的判断;

甚至对这种还原都没有一种认真的概述。”(145)按他的观点,谈论独立于这种判断的客观性仅仅是幻想。

当然,强主张需要强评价。纠缠发生作用,以致普特南可以说明价值怎样不仅在科学实践上,而且也在语言层次上被预设出来。因为,如果通过支持它的语言哲学的发展而投向纠缠命题,那么就不仅必须说明科学实践怎样预设了认识价值,而且还必须说明怎样预设了甚至在个别属性层次上的所有价值类。但是,我们唯恐把这一点看作是认识价值和伦理价值没有差别,因此普特南必须说明某种规范谓词怎样不能简单地要么描述为事实性的,要么描述为伦理性的。目的是阐明价值话语是与“世界正确描述”的某一方面同样的,是一种描述性的言说。描述和评价是相互依赖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可以相互还原为对方。意思是不打算退回到二难推理。因此,像“严酷”这样的谓词既可以用于描述的语境,也可以用于评价的语境;但却不可以把一个等同于另一个。诸如“粗劣”、“痛苦”、“勇敢”之类的谓词,仅当语言的使用者有能力“设想与一种评价观点一致”,才可以合理地将它们归之于某一主体。(39)反之,这种能力依赖于不可归结为任何其它观点(即逻辑的,本体论的,或认识的)的反思才能。而且既不需要我们将陌生的自然实体称之为“价值”,也不需要我们提出一个把我们的价值客观化的第三领域。根据他的范式主义观点——我们接受价值实在论或柏拉图主义——我们是否因而能够更好的解释价值?立足这一观点,普特南参与了伯纳德·威廉斯(BernardWilliams)、R·M·黑尔(R.M.Hare)、J·麦凯(J.Mackie)、菲利帕·富特(PhilippaFoot)和约翰·麦克道威尔(JohnMcDowell)等一伙人的讨论。

像威廉斯、麦凯和黑尔这样的伦理学家认同“世界整体概念”的某种实证主义观点,与他们相反,普特南主张,准确地说,这个“含混的”概念不仅说明了价值对于描述的不可化归性,还进一步说明了两者的相互依存性。因此,假定在一个起着描述作用的语境中“残酷”被传达出来,像在“为暴动激起政府的严酷行为”这个句子中,一个主体就可以使用“残酷”来描述。然而同样地,假定在一个起着评价作用的语境中进行传达,像在“你丈夫很严酷”这个句子中,主体使用“严酷”作为一种评价。普特南主张,“完全无视假定的事实/价值的二难推理,有时由于规范目的,有时则作为一个描述词项,而宁愿使用”一个“含混的”伦理概念(35)。然而,这些概念所拥有的价值可能由于其它一些因素而在“客观上”超值。当一种行为或目的比另一些评价更高时,这种估价的方式并不是指出一个主体的主观需求(内在的理由),也不是指出有关某种决策的偶然因素(外在理由)。对于普特南来说,内在以及外在的言说,根据都是要求理性评价的叙事模式。如果描述和评价之间可能存在的区分并不严格,那么结果就是从科学理论选择的层面到个别价值背后的理由层面,所有的评价在某种意义上都是“客观的”。这样一来,主张评价概念从言说者的主观动机和偏好中获得意义的理论就站不住脚了(R·M·黑尔),主张这些伦理概念可以还原为某种描述成分和某种态势成分的理论也同样站不住脚了(J·麦凯)。相反,内在于一种行为或一种选择的是,其评价“应该包含理由的占有,这些理由应当从生机勃勃的生活本身中被理会到,而且像生活本来的方式那样去建构生活方式”(88页以下)。这仅仅是由于未能认识到,语言的整体——规范的,描述的,评价的,以及其它种种——都在一个重要节点上交错起来,这个节点就是一个人可以遵循非纠缠性命题。

对这种阙失的某些结果所做的考察也许是这部文集至关重要之处。例如通过对诺奖得主经济学家阿马蒂亚·森的著作的分析,普特南深刻理解了接受非纠缠命题的真正后果。如所周知,近几十年来,经济学和政治学为所谓理性选择理论所支配。正如数理逻辑和语言形式化的尝试,使实证主义者宣称划分了事实上的有意义和形而上学上的无意义,这同样使经济学家在经济主体实际的、可预见的行为和主体的主观需求之间做了区分。普特南划出经济学的两个不同的阶段。第一个是古典阶段。第二个是由森和维维安·沃尔什(VivianWalsh)引领的形成阶段。在第一阶段,定义经济行为合理性的主导的进路或者是选择的内在一致性,或者是自我利益的最大化。在古典经济学中,没有哪一条进路支持评价观点。因为,如普特南所指出的,从科学观点看,“经济学能够也应当在评价意义上研究社会福利的观点已经被驳倒了”(54)。这种观点被反驳恰恰是因为,在逻辑、技术和经济问题上,评价被认为没有任何立足点。立足事实的非纠缠价值使经济学家为解释经济波动、市场行为等等得以发展重要的技术工具。换句话说,非社会性的事实和价值提高了效率。但是,对于结合二难推理来反驳任何用价值对社会福利做出的解释,普特南认为其结果都是失败的。

这种失败部分地归咎于经济学。受非纠缠命题的引领,经济学家不再需要考虑社会特殊的福利问题。相反,这个问题仅仅被视为主体理性选择的最大化。但是,这样的选择总是通过一个主体所做的最明确的决策建立起来的——条件是“有理性”等于“自利”。经济学家应用数学模型,通过假定每个行动者都是理性的,和说明额外的非理性概念造成的偏差,就可以预见社会组织的行为。经济学预见似乎主张价值中立,因为任何个人的价值都被认为是主观的,从而不属于科学固有的领域。另一方面,在资本主义社会,一个行动者总是按照他或她的个人利益进行选择。这一功利标准预见了社会的最优经济函数,并且据此明确在构成社会的个体的主体际福利之外来描述社会福利。沿着这条路线,每个社会成员都被推定为理性的主体。如果至少一个主体在该社会中没能实现他或她的福利最大化,那么这样一个社会就没有以最优的方式运行(所谓帕累托最优化)。普特南对这一观点做出了生动的说明,他指出所引申出来的意义是“1945年纳粹德国的失败可能并非所谓帕累托最优……因为至少有一个主体——阿道夫·希特勒——被推到低获益阶层去了。”(56)但是,由于混淆了帕累托最优和帕累托改进,普特南关于帕累托标准的讨论被倾覆了。即是说,当且仅当没有替代的环境,其中任何主体都生活得更好,一种环境才是帕累托最优。另一方面,当且仅当某些个体活得更好而且没有个体活得更坏,则一种环境是帕累托改良。因此,虽然纳粹失败并不是帕累托改良,但也并不导致结论说这一失败是非帕累托最优。但是普特南所阐明的观点并非一无所是。追随阿马蒂亚·森,普特南向立论相同的那些假定发起挑战,他挑战了科学实践非价值性的观念。因为通过选择帕累托最优作为标准,我们预先接受的观点是,每一个主体都具有同等的权利和能力使他或她自己的福利最大化。因此,甚至我们预见经济行为的技术手段已经预设了实质上的评价概念。普特南主张,对经济学家而言其推断涵义就是“人的动机受他们的伦理论断的重大影响,以致我们需要在对经济学上的相关行为进行描述时,对种种含混的伦理概念做出说明——以及做出“描述性的”应用。

在这里纠缠命题恰好发挥了自己的作用。普特南的战略表明,不仅某种价值不能归化为事实,而且这些事实预设规范的和伦理的概念是为了将自身纳入其中。普特南随之将其特别应用于经济学,说明了这些概念在直观上的似真性和实践上的有效性。我们还可以问,对非纠缠命题的激烈抨击支持了强纠缠命题吗?根据不能从事实中得出非纠缠性价值这种主张,我们确实不能一定做出它们因而是相互依赖的结论。普特南显然认为,我们必须有能力指出,基本语言词汇的使用本身已经是指向良善生活的社会现象。但是对普特南而言,对良善生活的思考进入了一个行动者能力和自主的层面。作为概念两者都假定,一个人有能力在不同的语境中正确使用预见——以致看起来“自主”不能是用来解释人际福利的偏好概念。此外,普特南否定近来批评文献的一个重大题材,即偏向于推进一个主题,那就是关于事实/价值划分的骤然崩塌。这一疏失似乎犯了和否定细节同样的错误,普特南将这样的错误归之于实证论者。事实上,普特南的文集面对的困难之一是,他必须说明他所发展的语言哲学怎样能扩展到广阔的领域和相关的问题上去。至少在这部文集中,这个承诺没有兑现,因为文集的大量篇幅专门集中于语言问题上,妨害了科学哲学的最新发展。但是这些困难并没有削弱普特南——在大尺度上——的说明力,妨碍他对事实和价值的交织是必然的这一问题的探索。在普特南这里,这个广阔的主题是其文集的发端。遵循实用主义者的传统,他彰显了以高度关注和干预现实世界为最终结果的能力,彰显了接受非纠缠命题和现实世界的实践结果,彰显了不承诺实在论、反实在论、唯物主义或这些学派的任何后继学说而承诺某种纠缠命题的实践结果。

 

参考文献

南希·卡特赖特等编:奥托·纽拉特:科学和政治之间哲学,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米切尔·弗里德曼:重评逻辑实证主义,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斯蒂文·富勒:社会认识论,布鲁明顿:印第安纳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弗里德里希·斯塔德勒:

——维也纳学派:逻辑经验主义的起源、发展和影响研究,维也纳:斯普林格尔出版社,2000年版。

——维也纳学派和逻辑经验主义:重新评价和未来展望,黑格:克鲁威尔学术出版公司,2003年版。

 

Alexei Angelides: The Last Collapse? An EssayReview of Hilary Putnam’s The Collapse of the Fact/Value Dichonomyand Other Essays

                                                             Philosophy of Science, Volume 71, Number 3, July 2004.PP.402-411

 

                                                                                                                                    2014320译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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