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东台市主城区实施部分车辆
禁限行的通告
为保障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提升城市形象,经研究决定,在主城区范围内实施部分车辆禁限行交通管制。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车辆类型
各类货车、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旅游客车除外)、专项作业车(不含用于公共服务的车辆)、拖拉机。
二、禁限行区域范围
对站前路以西、惠阳路以北、西环路以东、振兴路以南(含上述四条道路)范围内所有道路,实行禁限行交通管制。
1、禁止通行区域:北海中路(范公路至红兰路)、范公路(振兴路至广场路)、吉庆路、黄海路(范公路至海陵路)、望海路(新民南路至红兰路)、海陵路(寺前街至黄海路)、海盐路(新城路至海陵中路)等路段。
2、限制通行区域:富腾路、望海路(范公路至新民北路,红兰路至宁树路)、鼓楼路、海陵路(南门路至寺前街)、红兰路(东亭路至北海中路) 、宁树路(北关路至下坝路)、东园路(公园路至陆家滩)、北关路(宁树路至北关桥)、广场路、海新西路等路段,每天6时至20时禁限行车辆不得通行。
三、禁限行道路管理
1、除上述道路外的其它路段,每天6时至20时须申请办理通行证并按照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2、过境的禁限行车辆不得驶入禁限行区域,可从 204国道、344国道、610省道、经四路绕行。
3、高污染排放车辆严禁驶入禁限行区域,不办理通行证。
4、车辆驾驶人应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违反本通告通行的驾驶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罚。
◆来源:盐城东台公安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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