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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需要个性化的表达

  在这本“新荷小辑”中,屠国平、郁颜、叶琛、来一这四位诗人给我留下的总体印象是:屠国平是敢做减法的、有才华的诗人;郁颜是在具有悠久山水诗歌传统的浙江找到现代性突破的诗人;叶琛是在今天重新唤起了抒情,而且重新唤起了爱的力量的诗人;来一是很具有现代性的年轻诗人。

  屠国平的诗写得非常简练、干净。在我阅读范围内,很少能够有像他这样做减法的诗人,他的诗几乎没有应用什么象征和各种手段,而是呈现了一幅幅的国画小品,读他的诗甚至使我想到了丰子恺的意味。

  屠国平的诗歌有三个特点:第一,简约的意向、简练的语言;第二,干净的画面,宁静而淡泊的内心;第三,没有什么形容词,也没有复杂的哲学。像这样的诗只有非常自信的诗人才能够做到,而且内心要非常宁静。比如最简单的四句话,实际上就像速写一样,“村庄在朴素的田野间微微拱起/精致的白云与午后的阳光吻合/孩子们属于例外/他们奔跑/仿佛来自另一种蓝调”,四句话就像一幅很小的国画小品,这样的小品显示了一种内心的宁静和对世界非常清醒的感悟,这是屠国平的长处。但我感觉这种长处有时候也有缺憾,他惟一一首超过10行的诗《走在雪地上挂念起故乡的村庄》,篇幅长了以后,在另外一种表现手法的多样性上,就显得笨拙了一点。所以我觉得他在善于用素描式的小品,善于做减法的诗人上已经有了自己的风格,但是要进行多样性写作的话可能还显得不足,因为成熟的诗人应该有丰富的表现手法。

  郁颜的山水诗很有浙江诗歌的特点。我们知道,山水诗的写作,也像书法一样需要训练,中国山水诗有很重要的一个哲学理念和悠久的文化传承,从郁颜一系列写山水的诗来看,能够体现出他已经有浙江的人文浸润,他有一种文人情怀,寄情山水,表现出了文学的修养和浙江文化对他的影响。如今,写山水使郁颜得到了诗坛的认可,但是写山水诗写到最后,有两个问题会摆到我们中青年诗人面前。一个问题是中国山水诗有中国山水文化的哲学定位,这种哲学定位就是天人合一,就是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的意境,表现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忘情于山水,把它作为一种理想寄托,这在中国山水是有完整体系的。这个体系就出现两个困境。第一个困境是,前人在山水诗方面做了很多,要在这些方面有新的突破非常困难,再写下去,就会显现出用现代诗来阐释经典山水诗的意境的重复;第二个困境,中国古代山水诗营造的是天人合一的意境,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诗人最好能忘情于山水。而现代诗歌要表现这个社会的矛盾、冲突,就像杭州这样的人间天堂上空也会充满雾霾,这就是现代社会的一个特点。但是这个东西在传统上很难找到可以效仿的,它就是现代山水诗和传统山水诗的一种矛盾,是一个障碍。我看到了郁颜在这种障碍面前突破的方式。在他的代表作里,我比较感兴趣的是《星夜感怀》,这首诗基本上以山水作为背景,主要是写当代人的现代内心的冲突。在他的新作里,我比较感兴趣的是《醉生梦死之夜》和《煎面包之夜》,前者写出了现代人的生存状态,以及在现代社会中一个人内心的冲突和矛盾,后者把现代社会中新的象征引入了作品中。我觉得这两首诗有很重要的突破性作用,就是写山水诗的人,在旧的山水诗中间有两个出口,一个出口是正视你在现代社会中间,你的内心和古人一样能够忘情于山水,而你内心的那种冲突和矛盾,会给你提出新的表现的要求。而现代社会中,有现代意向和现代生活细节,一定要替代我们习惯的长桥、秋雨、秋歌等意象,寻找新的意象。因此,我觉得《醉生梦死之夜》和《煎面包之夜》有两个可喜的指向,一个是指向现代人的内心,第二个是指向你所面临现实中的生活场景,这两个指向既有对旧山水诗传统的继承,又找到旧山水诗的现代性突破。郁颜在继承传统和吸收浙江文化中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同时又找到了自己一些新的可能的发展空间。

  叶琛的是一个富有浪漫情怀,而且基本上是浪漫主义遗风的作家,爱是他诗歌的主题。他的诗有三个重要的元素:我、内心独白和表达的对象。因此读他的诗会感到温暖,能感到亲和力,同时再次证明了抒情和爱是很重要的具有生命力的东西。从浪漫主义渊源和表达现代人情感中间,叶琛的诗确实让人感觉到了温暖,有自己独特的语言和表现方式,他的这种浪漫情怀跟以前我们熟悉的浪漫主义诗人不一样,更平民化、更亲切、更可能感知。

  如果要提出不足的话,那就是表达方式过于单一。他的诗,如果读一首我会很感动,但读久了我会感到一种疲倦。因为他的抒情方式都是我面对某一个事物的时候如何全心全意的、真诚的表达我对它的热爱,这样的抒情方式和抒情途径,会使得表达方式显得单一。

  来一是具有现代性的一个诗人。第一,他的诗纯粹是用口语说出来。比方说他的代表作《房子是空的》:“我有一座房子,四面墙,一个顶盖,一扇门,但不是我。大家都来找我,循着足迹,嗅着气息,扑了空。大家咒骂我,拆掉房子,还是一无所获。大家相信,房子是空的,这简直太真实了,像一个玩笑。”这完全是口语裸奔,完全不需要外界装饰,要用口语把这个事情说清楚,一首诗能够成功地使用口语是很难的技巧。第二是他独到的思考和构思,体现出了诗歌的荒诞性。荒诞性是现代性很重要的因素。在诗里给人提供了两个荒诞性——他讲的很明确,但却是错的,事情确实是这样的,但明明白白就是错的;另外就是他发现错了,也是无解的。我觉得来一很重要的能力在于他的口语表达,但这种能力在来一的诗作当中不是始终贯穿,像《黑寡妇》就显得有些混乱。所以,我强调,现代性的叙述应该是干净的,是口语的,是一看就能够明白的,看明白以后,让人确实感到是错的、混乱的,但是找不到解决的办法,因为诗人叙述的混乱,把人引进一个混乱的境界。因此,我觉得来一要继续保持自己纯真的口语表述,同时要避免叙述上的混乱,这样才可能创作出更多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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