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个有点使命感的媒体人
“村霸”胡某长期霸占村民张斌(化名)的妻子白薇(化名),多次明目张胆到张家要白薇陪他过夜,并将白薇带走,稍有不从则打砸张家。在胡某落网后,他竟辩称所作所为是与张斌公平竞争他老婆。今悉,新洲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对胡某判刑2年10个月。同时,检方还安排具备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检察官,对被害人未成年子女进行心理疏导。
村霸欺民古今皆有,然既有国家法律能维权,又有司法机关能“求救”,何以村民依然选择忍气吞声?究其根源,无外乎身边的“村干部”给不了村民们“安全感”,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连村里的干部都“管”不了,更别说远水救近火了!
村霸横行乡里欺男霸女,虽有村民的胆小懦弱助长之过,但村民怕事,村干部不能怕事,村民不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村干部不能坐视不管听之任之。村霸的诞生意味着村干部的失职,村霸敢欺负村民则证明了村干部是何等“无能”。
为官一村,切不可怀“明哲保身”“强龙不压地头蛇”“民不举官不究”等“懒政”思想,须知,“村干部”一职,既包含了村民们的信任和愿望,又寄托了党和政府的期待与嘱托,故而断不可无作为、乱作为,更不能纵容违法犯罪行为。
有财、有势往往是村霸敢于作恶的两大“保障”,然而有理、有据,我们怕他作甚。古人常说:“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何况一小小村霸。既然为官,自当“爱民如子”,养不教父之过,民不安官之责。我们不强求普通村民能够不畏恶霸奋起反击,因为害怕本就是人性,承认害怕也是对人性的尊重,但村干部不能畏惧,选择了“当官”,就得像沈浩、杨善洲、包青天那样,为民做主,为民谋利,为民牺牲。
解决村霸问题,决不可仅靠见一个抓一个,而应在消除村霸产生的土壤上下功夫。作为村干部,应加强普法教育,提升村民知法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让人人敬畏法律、遇事依靠法律、做事遵守法律,用法律武装人性,让村霸惧法难为。村风正,村民安,村官为,村民丰,只要官民共思进取共谋发展,自然便不再有村霸产生的土壤和作恶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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