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海蜇资源,石岛支队制定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辖区海蜇专项管理工作。
一是积极制定石岛支队辖区海蜇管理方案,及时召开辖区海蜇资源管理会议,提前发放海蜇专项证、旗,要求定期上报证旗发放情况,及时了解海蜇资源。
二是组织协调辖区各渔政支队(站)通过报纸、电视台等多种媒体向广大渔民群众宣传今年我省海蜇资源管理要求和相关政策,公布自由裁量权标准,公平、公正、公开执法,提高管理透明度。
三是加强海蜇捕捞专项证旗的管理,要求从事捕捞海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办理专项捕捞证件,严格按照捕捞许可证核定的作业类型、时限和区域从事捕捞海蜇生产,捕捞海蜇渔船主机功率应为136千瓦及以下,根据《农业部关于实施海洋捕捞准用渔具和过渡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的通告》对捕捞海蜇的网具尺寸进行调整,网目内径不得小于110毫米,且参加捕捞海蜇渔船不得跨市作业。
四是加大海陆管控力度,海上成立执法船队,定期组织巡航检查,特别是海蜇较集中的海域,加强海蜇网具管理,严禁跨区域违规捕捞作业。陆地执法组深入渔港、码头、渔村开展督查工作,严厉查处无证旗生产的渔船,切实维护好专项资源生产秩序。今年海蜇资源由于受浒苔影响、捕捞海蜇网具的限制,办证率较往年有所降低。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石岛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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