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四川省机构编制工作“1+8”政策体系正式发布。
“1+8”政策体系由1个管总文件和8个细化办法组成,包括“1”个管总文件,即《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关于省级机构编制动态管理的办法》在内的“8”个细化办法。
“1”个管总文件,即《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工作的意见》,是整个政策体系的“纲”,发挥总揽作用。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四川的机构编制工作定目标、明思路、提措施。
力争到2020年,建立起现代化的具有中国特色、四川特点的机构编制体制机制。
措施主要有五条:
第一,提出“四个三”的理论成果。
“1个三”是坚持“三个资源”的理念,就是刚刚给大家介绍的机构编制是重要执政资源、重要稀缺资源、重要源头性资源的理念;
“2个三”是坚持“三个用编”的思路,就是对党委、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保障用编,对阶段性重点任务动态保障用编,对部门(单位)因编制紧张确实影响正常运转的限量保障用编;
“3个三”是注重“三个转变”的方式,就是推进编制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推进机构由注重管理向同时注重激励转变,推进部分特殊行业和领域由岗位编制一体向岗位与编制管理适度分离转变;
“4个三”是保持“三个定力”的状态,就是保持专注发展定力、从严治党定力、创先争优定力。
第二,对政府职能转变、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重点领域体制改革等四大改革任务做了总体安排布置。
第三,对严控总量、动态管理、挖潜创新、优化“三定”规定、提升法制化信息化水平等六个管理领域提出了创新要求。
第四,对集中统一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等工作进行了严肃规范。
第五,提出了加强领导、加强自身建设、汇聚各方力量三大保障措施。
“8”个细化办法分别为:
《关于省级机构编制动态管理的办法》、
《关于政法专项编制挖潜增效的办法》、
《关于深入推进全省机构编制法制化工作的办法》、
《关于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
《关于建立设置产业园区管理机构长效激励机制的意见》、
《关于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的办法(试行)》、
《关于在部分行业实行岗位与编制适度分离管理的办法(试行)》、
《关于加强全省机构编制系统自身建设的办法》
“8”个细化办法是整个政策体系的“目”,发挥支撑作用,重在从8个关键操作层面深化落实总体意见,构建相辅相成的政策体系,同时形成八大工作重点和特色。
“1+8”文件的出台,是四川机构编制系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编办要求的具体举措,是以系统配套的思路更好地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大局的方法路径,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机构编制工作定了目标、明了思路、提了措施,初步构建形成了既落实中央要求、又具有鲜明四川特色的机构编制工作新机制、新格局、新成效。
《四川观察》编辑 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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