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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镭|通往自由之路



作者简介
  张镭,男,笔名:阿容,原名:张龙桥,江苏宿迁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史记研究会会员,中国鲁迅研究会会员,著有杂文随笔十余部,长篇小说两部。

  


  

婚姻,意味着两个人——男人和女人在一起过日子。

然而,人类的婚姻之路,远非我们想象的那么平坦,它经历了两个完全不同的时代——男性主义时代和女性主义时代。这两个时代的区别表现为:在男性主义时代,婚姻,实质上是男人选择女人,女人没有选择权——女人要么听命于媒妁之言,要么听命于父母之命。

进入女性主义时代,婚姻,在实质上所发生的变化,乃是革命性的:女人有权选择男人。这就意味着,女性的地位由从属变成了主导。

主导的意义在于,女性的命运由她自己来决定了。

但她们为此而付出的代价,却是漫长而又艰巨的。

在人类社会史上,人权这一概念的提出,已有200多年历史,但人权概念在相当长历史时期内却并不包含女权。1791年的法国大革命,一个伟大的妇女领袖站了出来,她叫奥兰普·德古热,发表了《女权与女公民权宣言》,女性主义才真正进入人类的视野。《女权与女公民权宣言》开宗明义:“妇女生来就是自由人,和男人有平等的权利。”

两年后,宣言作者,即奥兰普·德古热被一帮男性公民推上了断头台。

女性主义,亦即我们惯常所说的女权主义。在中国,我们叫妇女解放。新中国成立后,领袖说了一句话:“妇女能顶半边天”。从此,中国的妇女同男性似乎就平起平坐,男女平等了。

妇女能顶半边天,这个我相信,但能顶半边天,是否意味着妇女与男性真就平起平坐、男女平等?我看可能没这么简单。20世纪50年代,在贵州农村,男社员与女社员干同样的农活,男社员每天记7分,女社员则只记2.5分。这个事被人写了一篇文章,题目叫作《在合作社内实行男女同酬》,被毛主席看到后,他批了一句话:“建议各乡各社普遍照办”。之后,又提出“妇女能顶半边天”。意在告诫官员们,新中国建立起来了,男女同工却不同酬,这哪叫新社会呢?新社会总得有点新样子吧?

“妇女能顶半边天”之后的新中国,男女平等的事的确有了较大进步。但中国这样一个老旧社会,经历了那么漫长的封建岁月,指望领袖一句话就能从根本上,从人的骨子里解决男女平等的问题,那也太弱智了。

恕我多虑,当然,我自己并不认为我这是多虑——在我看来,今天这个时代,女性主义者的声音非常式 微,甚至在走下坡路。尤其中国,这个兆头非常令我担忧。

从被他者选择,到选择他者,对女性而言,显然前进了一大步,我视这一大步为革命性,就在于女性的命运得到了彻底改变。但有了选择权,是否便意味着婚姻有了幸福,我相信,答案兴许比较复杂。

人们选择婚姻,是为了幸福吗?如果婚姻具有这种功能,即世俗性的幸福,那么,为什么选择了婚姻的人会离婚呢?如果婚姻意味着幸福,那为什么我们总听得到这样的话:“为了孩子,凑合着过”?如果不为了孩子呢?是不是就不能过了?孩子离开了他们,孩子便活不下去了吗?

说出来兴许要令人悲观:绝大多数人的婚姻,不过是因为世俗罢了。世俗是什么呢?世俗就是:每个人都要“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仿佛男大不当婚,就不正常;女大不当嫁,就有毛病似的。

在中国,男人不结婚,被视为混得太差,连个老婆也讨不到;女人不结婚,不只成为剩女那么简单,对她们的说词大多不雅。

关于婚姻,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女性寻找伴侣,是基于经济上的考量,所谓“嫁汉嫁汉,穿衣吃饭”是也。

也有人认为,婚姻的实质是为了繁衍后代,这个说法最为荒谬,也是男权主义的具体体现。因为,我们知道,在中国社会里,所谓繁衍后代,其实质是传宗接代,女人成了男人生育的工具。女性的悲哀乃在于,她自己也不曾有清醒的认识。

问题是,婚姻是否为我们唯一的选择?舍此,再也无路可走?

情况显然不是这样。

2016829,《参考消息》有这样一篇简短的文字,文字的出处来源于英国的《旁观者》周刊,标题很有吸引力——《和自己结婚》。

就新娘来说,这是一场完美的婚礼:漂亮的婚纱、传统的誓言,还有7位伴娘的陪伴。唯独缺少一样:新郎。如今,和自己结婚已成为越来越多的英国女性现实的选择。和自己结婚的女性并不认为这是人生悲剧,而仅仅视为女性宣布自己人生没有缺憾的方式。在英国,42%的婚姻以离婚收场。有的人认为,和自己结婚或者不结婚不失为更明智的选择。为什么有这么多女性选择这种方式呢?随着女性地位提高,她们并不想将就自己,仅仅为了经济状况而走入婚姻。现在的单身女性可以创造支持自己的社交网络来取代传统婚姻,她们与亲戚、朋友和室友相互扶持,并分享生命中的点点滴滴,实际上并不孤独。

实际上,我对于人们是选择婚姻,还是选择独身、抑或选择和自己结婚,并不持有立场。因为,这是个人的权利。也正因此,我认为,我们不应该逼迫他(她)人结婚,即便是做父母的。当然,我们也不能逼迫别人不结婚。

但面对英国女性的新选择,我依然觉得有其可喜的、值得称道的一面。这一面,我想就是,女性不仅有选择男性的权利,还有完全不予选择的权利。而举办这样一个婚礼,不过是为了不给自己的人生留有遗憾罢了。

“和自己结婚的女性并不认为这是人生悲剧,而仅仅视为女性宣布自己人生没有缺憾的方式。”我欣赏这种观点。我相信,没有谁认定过不结婚的人生是悲剧的人生。人生是悲剧还是喜剧,并不取决于婚姻。我个人的观点是,和自己结婚的女性从根本上掌握了自己的命运。既然没有男人,她可以生存,而且生存得很好,为什么还要依附于男人?男女平等,不只是一句口号,更应是一种行动。这种行动只能由自己——女性自己来完成。作为完全有能力独立的女性,和自己结婚,还是根本就不必走这个形式,她的动机无非是想向整个男权社会证明,女性不依靠男性,不需要婚姻,她也能过上美好的生活。

和自己结婚的这些英国女性们,未必就是女性主义者。在女性主义式微的今天,女性每做一件事情,男人们都会这样想。但男人们无论怎样做,无论做什么,似乎都天经地义,无可厚非。事实上,我倒希望有更多的女性主义者活跃于我们今天的时代。我不担心她们折腾,我担心她们不折腾。这个世界看上去女性是多么丰富多彩,婀娜多姿,可实际上支配这个世界的依然是男性。他们让女性在他们设置的世界里,依照并遵循着他们的规则起舞。——没有办法,有人说。他们掌握权利,他们统治财富。而这个世界,不管你是男人还是女人,你都逃离不了这两双魔掌。

所以,女性主义者,不要说呼喊的声音微弱了,就连她们的身影,也不大见得到了。这究竟是女性之悲,还是男性之喜?一个连人都不平等的世界,何喜之有?

 

我不反对人们过婚姻的生活,但我也绝不虚伪地鼓励人们走进婚姻的殿堂。结还是不结,纯属个人之事,任何人都不要在这个问题上试图提一丁点的建议。因为,婚姻如果能让我们感觉幸福,那我们会不结?可婚姻如果不能带给我们幸福,我们为什么要结?就女性而言,如果结婚能带给她幸福,而且这种幸福是有尊严的幸福,平等的幸福,她有什么理由要拒绝?可如果不是这样,而是她渴望的得到的却得不到,连尊严和平等也没有,她为什么要这样的婚姻?要这样的婚姻对她有何意义?仅仅是成全父母的面子?父母的面子好看了,她这个里子却痛苦不堪,做父母的与罪人有何区别?

依我对婚姻的理解,若为父母面子,若因世俗眼光,或其他种种原因,而硬着头皮走进婚姻殿堂,那不是你孝敬父母,也不是你畏惧世俗,那是你在与你自己过不去。包办婚姻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今天的青年人大多自由恋爱,自由恋爱的好处就在于:成也是你,败也是你。说直白点,结也是你,离也是你。父母对此基本不承担责任。

中国有同性恋,据说也有同性婚姻,只是我们的法律还不许可罢了。当然,也还有所谓“剩女”。“剩女”与独身的区别,可能在于前者一直在寻找自己的另一半,却一直未果,而后者——即独身,应是完全意义上的不婚主义者。她们独身,是因为她们并不想将就自己,她们的经济状况,也允许她们过自己独立的生活。她们不想依附于男性,她们渴望平等和尊严。

世界的丰富多彩,取决于人的丰富多彩。只有一种生活方式,显然不利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婚姻如此,其他方面亦如此。

和自己结婚的那些女性,尤其是抱持独身主义思想的女性,未必就是她们不想将就,也未必就是她们经济状况的独立,甚至未必是女性主义思想作祟。她们作出这般选择,很可能还在于她们对婚姻的恐惧——就像英国,42%的婚姻以离婚收场。既然许多人的婚姻是这样的结局,为何还要选择?

42%的婚姻以离婚收场,其原因肯定各各不同。“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这是《安娜?卡列尼娜》的开篇之语。在这部作品里,托翁主要描写了两对男女主人公的爱情遭际。对此,茨威格有过绝好的描述:“沃伦斯基和安娜由于不虔信宗教,为感官享受而生活,甘心沦为自身欲望的奴隶,终于'受到惩罚’,被扔进精神炼狱的烈火中备受煎熬。与此相反,吉蒂和列文则升华到了纯洁的精神顶峰。这位一向坚贞不屈的作者第一次对自己所创作的人物表明了赞成与反对的态度。”

沃伦斯基与安娜的爱情动人衷肠,两人在车站相遇,一见钟情。但这份缘于欲望的爱情,其结局只能是:安娜一头栽向冰冷的铁轨,沃伦斯基则因心灰意冷,赴死前线。

与沃伦斯基与安娜的爱情不同,列文和吉蒂的爱情,却显得波澜不惊。对列文来说,时刻困扰着他的对虚无生活的莫名恐惧,并没有让他在婚姻中得以缓解,直至皈依了基督信仰。

小说中,获得了幸福婚姻的列文依然有一种无家可归之感:“在无限的时间里,在无限的物质里 ,分化出一个水泡般的有机体,这水泡持续了一会儿就破裂了,这个水泡就是——我。”人一旦带着这样的思考,他就不可能对人生充满幸福。即便皈依了基督信仰,列文和吉蒂的爱情生活,尽管合乎道德,却未必就很幸福。他们之间的所谓纯爱,也未必就高于沃伦斯基与安娜之间的欲爱。

这样看来,所谓幸福家庭和不幸家庭之间的区别并不很大。而家庭的幸与不幸,说白了,就是婚姻的幸与不幸。

和自己结婚的女性,也包括所有独身主义女性,她们是否从沃伦斯基与安娜那充满激情的欲爱结局里看到了爱情的恐惧,又从列文与吉蒂的所谓纯爱的爱情里,看到了列文被日常生活的虚无所困?向上帝俯首,是不是就能够解决人类所有的问题,包括婚姻?皈依了基督信仰之后,列文与吉蒂的爱情看上去合乎了道义,但合乎了某种道义的婚姻难道也就打开了幸福的秘笈?事实上,受此困扰的托尔斯泰在写完《安娜?卡列尼娜》之后,基本上也就放弃了小说的写作,最终走向了“福音书”。

人类的婚姻,显然,既不如我们想象的那么美好,也不如我们想象的那么糟糕。歌颂爱情与婚姻的有之,不看好爱情与婚姻的也大有人在。比如爱因斯坦。在这位科学家眼里,关于爱与婚姻,他的回答是:婚姻只不过是有着文明外表的奴隶罢了。在1918年出版的《通往自由之路》一书的结尾,英国哲学家罗素提到现代社会日渐盛行的商业主义对感情关系的毒害。他讽刺经济因素使婚姻仅成为谈生意式的物质交换,而感情因素已退居次要。他写道:“婚姻往往和买春别无二致,唯一区别是它更难以脱身。”他自己的婚姻是不是如他所说的这般,我们不得而知,但他一生四次婚姻,1952年,80高龄的罗素结了最后一次婚。四次婚姻之外,还有N次的非柏拉图式的那种关系。

依我们的感觉,罗素这样的人有点乱,但罗素与萨特一样,都坚持“性坦承原则”,即夫妻双方(有时也不一定是夫妻)可以有自己独立的性爱,彼此要向对方坦承。说白了,两个人都可以有他们之外的性伴侣,而所谓坦承,就是你得告诉我,我也得告诉你。不要隐瞒。

这事,中国人断难做到。

我很喜欢罗素那本书的书名——《通往自由之路》。和自己结婚的英国女性,以及所有抱持独身主义的女性们,她们给出的任何一种理由,听起来都是那么冠冕堂皇,也都站得住脚。但那真是她们内心的想法吗?我看未必。在她们的内心深处,很可能还有一个更美妙的想法。正是这个更美妙的、也最切实的想法,令她们作出了如此惊世骇俗的决定。也许我们很难想到,那个更美妙的、当然也是最幸福的,最值得向往的想法,正是罗素那本书的书名——《通往自由之路》。但她们这想法,未必就是受了罗素此书的影响。因为,在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我们其实都有这样的渴望。但人生的路,往往不是我们所能左右的。许多人走着走着就走上了别人的路,走着走着就走上了所有人都在走的路。有一些悲哀,但只能怪自己没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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