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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规划落实情况大追踪?系列报道?二

       视点二:规划落实怎么样?

       本报记者   张艳

     “出台规划是一回事,落实规划又是另一回事。”在《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出台的几年里,业界一直弥漫着这种担忧情绪。如今,离规划期满已经过去近两年,《规划》的落实情况如何呢?

       重规划  轻落实

     《规划》出台以后,各部门理应抓紧时间落实,尽快制定出详细的、操作性强的落实时间表,由相关政府部门明确阶段性的工作重点、分步实施。尽管有关部门的确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促进《规划》的落实,但实施进展却并不理想——不仅专项规划出台时间被一拖再拖,部分规划的细则也迟迟未见,而相关的配套政策、资金就更加难觅踪影。

     《规划》是在2009年3月发布的,规划期为3年。如今,距离规划期早已过去,可一些配套细则仍难产。《规划》中提出的7个配套专项规划,截至目前,只有农产品冷链物流、物流标准和商贸物流3个专项规划陆续出台,而其他4个配套规划(煤炭、粮食、物流园区、应急物流)仍在遥遥无期的制定中。最新的进展情况是,物流园区专项规划、应急物流专项规划正在征询主管部门意见,煤炭物流专项规划已开始起草。然而,即便如此,这与全面落实《规划》仍有很大差距。

       首先,从出台时间来看,已出的三个专项规划,也都是在《规划》出台后一年到两年的时间才发布的,而其他的专项规划还在继续“拖延”。 从2009年至今的四年间,每年都有传闻说国家多个部门在制定粮食、煤炭等物流专项规划,可是等了一年又一年,依然杳无音信。

       其次,已经出台的专项规划,又有多少落到了实处?拿《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来说,一经发布,就在国内掀起了一股投资建设冷链物流园的热潮。而由于诸多项目盲目上马,导致重复建设严重。如今,国内一些地区的冷链物流园区已经初显过剩现象,不少冷库资源存在闲置的状况。再加上,大批上马冷链物流园区必然会进一步加剧产能过剩和市场竞争,所以急需政府出台更加详细且有操作性的政策进行有效、合理的引导。而类似的情况在别的领域也客观存在。究其原因,这些或许是细则不细、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这从某种程度上背离了《规划》的初衷。

       少监管 多弊端

     《规划》落实中的另一个现象,是缺乏必要的监管手段,使得各类问题频出。

       为了促进《规划》的落实,政府出台过一些保障措施,这其中就包括设立专项资金。如国家发改委于《规划》发布之际就出台过《物流业调整和振兴专项投资管理办法》,明确安排一部分专项资金,支持物流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但由于体制束缚和缺乏创新思路,专项资金使用效果似乎并不理想。符合条件的大都是大企业,主要是国企、央企,那些更需要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只能望洋兴叹,这不能不说是对资源的一种浪费。

       与此同时,根据《规划》,“物流业发展的重点地区,各级地方政府也要制订本地区物流业规划,指导本地区物流业的发展。”在这方面,地方政府的响应速度还是很快的,每个省市都及时出台了地方性的物流业发展规划,有的省市还达到县、镇一级。但因为缺乏必要的监管,依然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影响了《规划》的整体进展和实施效果。例如,有的地方政府虽然设立了支持物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却没有合适的物流项目。而更有甚者,一些地方政府甚至是为了上项目而上项目,这种状况所带来的严重后果真是令人不堪设想。

       此外,在《规划》出台之后,各地对于物流基础建设热情高涨,纷纷进行了大规模投资。然而,地方政府的初衷原本是想要加快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解决物流用地等问题,但一些地方政府在实际落实中却走了样。最明显的就是许多地方兴建的物流园区,在规划建设之初红红火火,但几年后却只有少数物流企业入驻,经营状况不容乐观。这主要是因为,政府对物流园的用地规划不合理、不科学,一些物流园区普遍存在交通便利性差、优势不明显等问题,导致陷入难以为继的窘境。

       减税负  成效微

       除了细则的出台被一拖再拖,时至今日,物流业急需解决的如重复税收等难题,虽然也推出过一些针对性的举措,但并未得到很好的解决。

       尽管为落实《规划》,受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物联)于2009年进行的“物流业发展政策措施研究”中就曾指出:营业税税率不统一和重复纳税问题、土地使用税税率偏高问题、房产税税率偏高和重复纳税问题,以及所得税统一缴纳问题等,严重影响物流业健康发展。

       此后,在2011年6月8日提出的物流“国八条”中,特别针对税收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三项措施:包括扩大税收试点;研究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问题;完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土地使用税政策。

       同时,2011年8月19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又再次重申了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要求抓紧完善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办法,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尽快研究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的问题,研究完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土地使用税政策。

       为了保证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下发后,国家发改委积极协调,制定了贯彻落实政策措施的部门分工意见,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但在落实过程中,尤其是落实到地方上,却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如土地使用税税率依旧难以有大的下调,这令物流企业,特别是占地面积大的仓储型企业不堪重负。

       税收问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这又一次印证了《规划》落实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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