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2012年拆迁目标是保证完成20万平方米,争取完成25万平方米。
1、完成新明街道老庙社区,梅墟街道钱家村、澳嘉桥村、庄前村、龙山村等住宅拆迁扫尾工作;
2、新启动智慧城市建设涉及的涂田涨村拆迁;
3、完成建设项目涉及区域的拆迁。
二、工作思路 (一)以贯彻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契机,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和机制
1、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贯彻新条例的实施,市政府也相继出台了《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印发宁波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若干规定的通知》两个配套政策,明确了房屋征收制度下的新的体制,完善了补偿、补助和奖励的政策标准。
2、为适应新的形势,高新区拆迁工作体制也须相应调整。拆迁办拟有二方面的工作任务和职责:一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二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牌子名称也应有二个,相应的管理职责也增加了。在工作机制上,这几年形成了在管委会领导下,以拆迁办为总协调,各街道为实施主体,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拆迁工作机制,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新的一年,工作考核机制也应完善改进。
(二)以开发建设需要为核心,科学合理制定拆迁计划
1、自2008年以来,高新区拆迁工作全面铺开,形成了大拆迁的格局,平均每年拆迁完成量都保持在40万平方米以上,总量已超过120万平方米 ,为加快旧城改造、完善公共实施配套和开发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
2、2012年的拆迁计划制订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建设需要、民生需要、形象需要、成本核算需要、拆迁合法性需要。2012年拆迁计划制订思路是:首先确保开发建设(包括安置房)需要,其次重点考虑扫清历年积累的拆迁“尾巴”,再考虑新启动一个村庄的拆迁。
(三)以加强依法行政为方向,进一步规范拆迁行为
1、加强房屋拆迁和征收的前期工作。一是做好房屋拆迁和征收决定作出的前期手续办理,确保工作的合法性;二是完善区拆迁征收补偿政策及方案的制定,与国家、省、市有关新政策相对应;三是加强对房屋征收新政策的宣传工作,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维护被征收人的利益。
2、认真做好及配合征收行政裁决、复议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工作。
3、积极推进“阳光征收”、“阳光拆迁”的信息化建设,加强落实信息公开事项,完善“阳光征收”、“阳光拆迁”管理制度。
(四)以总结经验和教训为手段,进一步创新拆迁工作方法
通过几年拆迁实践,有许多好的经验及教训可总结。从横向看,要虚心学习周边地区推进拆迁工作的新经验、好办法;从纵向看,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来我区拆迁工作的经验和教训。针对拆迁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工作的很多方面值得去探索创新:如拆迁形成合力方面,如何让各部门尽早介入,充分发挥形成合力的最大效应;如何加强督查和考核,让真正干事者能干事者更有信心更有积极性,让流于形式善于强调各种困难者更有压力更有紧迫感;如何采取有效手段尽快地扫清一些无理取闹、漫天要价的“钉子户”而又确保社会稳定;如何规范拆迁程序,做好依法拆迁等等。
三、工作措施
1、根据国务院条例、宁波市配套政策的要求,成立高新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区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按照计划完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跟踪进度做好督查考核工作。
2、完善拆迁区块负责制,对拆迁指标、完成时间、责任措施、考核方法进一步优化。
3、根据管委会的开发建设需要,科学、合理制订2012年拆迁计划,做到质、量同步。
4、规范拆迁的公告、公示、听证、实施方案制定及有关信息公开等程序。
5、探索企业拆迁补偿产权置换模式,推动企业拆迁。
6、认真做好拆迁档案管理工作。
7、注重自身建设,强化学习培训,做到制度化、经常化,确保工作人员更好地掌握拆迁相关法律知识和政策,提提升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8、提高房屋拆迁管理信息化工作,做好拆迁统计报表的上报、汇总工作,及时、准确填报各项统计数据。
9、维护拆迁稳定,加强拆迁信访工作,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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