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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学知识点丨《经济法》公司法人财产权

春节再加上元宵节,不知道大家的体重变化了多少呢?赶快化食欲为力量,好好备考。下面就和小编一起速记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的重要考点吧!




公司法人财产权

《公司法》对公司行使法人财产权作出如下限制性规定:


1.对外投资的限制

(1)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2)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的总额及单项投资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2.担保的限制

(1)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3)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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