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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丁口论第十七章之四我自然
       自然一词,本来指天体世界与生命世界的事物状态,受大道大规律支配而不受人的意志干扰的自然存在自然发展变化的状态。人类社会和个体人也是自然生命世界中的一部分,本来也有自身发展变化的规律性,在这种规律性的支配下,个体人饥则欲食、乏则欲睡、食足则止、睡足则醒,病则欲休、健则欲动、长成欲婚、年老无欲,得之则喜,失之则悲,一切自然而然,尽命而终。人类社会在初级阶段,由于人类的劳动创造能力和智慧有限,也基本处于与大自然融为一体的状态,直到封建社会结束前,基本上还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社会状态,社会分工未能细化,人类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因为生产力的变化不大,仍然变化缓慢。似乎一代又一代重复着过去的状态。这种社会制度下,一旦社会上发生战争或者改朝换代,整个社会秩序就会大乱,给老百姓会带来巨大的灾难,一旦发生重大天灾,人类就会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害,为了避免天灾人祸,整个社会上的共识是不要因为人的行为触怒了天,破坏了自然世界和自然社会秩序。就个体人健康寿命而言,不要因为个人的生活习惯不良而引发疾病,破坏自然状态。那些很快就大富大贵的人们,会因为地位的改变换妻换友,因为生活习惯的迅速改变而损害健康、减少寿命。落一个好好不长命。倒是那些因循守旧的人们,好像始终过着健康幸福快乐的生活一样。
   当社会出现货币交换,货币交换进入钱能生钱的时代,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进入快车道,社会工厂化,农民工人化,地主资本家化,这个社会就开始越来越大规模、越迅速改变着自然面貌,越来越引发大气污染和生态危机。后发国家在迅速追赶的过程中,也难以完全避免这种现象。这样社会发展过程和状态就不完全自然了,处处事事受到人为的干扰和改变。社会文明富裕与生态破坏大气污染同时存在的时候,人类又开始觉悟,意识到人类的聪明过头了,行为过头了,通过反思,又开始了回归大自然、保护环境的呼声和努力,又会自觉不自觉地走上新的社会主义道路。既能够保护人们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迅速极大提高全社会的生产力和文化水平,又能够尽可能大的保护环境、保护大自然、与万物万类和谐共处,在同一个天地中永恒存在。
   老子通过战国时代的战乱,充分意识到自然秩序不可轻易改变和破坏。提出了我自然的概念。当整个社会上的老百姓各操其业、各干其事的时候,似乎没有意识到皇帝和管理者存在的时候,照样生孩子,照样收种生产生活,人们都意识到是自己的劳动养活了自己,都感受到我自然,也就是我遵循客观规律,我劳动我创造我有收获我快乐。老子认为这样的社会是最理想的社会。而皇帝领导的有组织的战争和修造长城大运河之类的工程,一时间都会误农时,都会破坏非常脆弱低下的生产力,都会带来无穷尽的灾难。因此,老子认为这是最不自然的状态。由此可见,老子的理想和观点是由现实社会的状态产生的,也不无道理。但是老子没有意识到国家的力量民族的力量统合起来、集合起来,才能够真正快速推动社会前进,没有意识到战争也是社会发展的助推力。也是社会发展规律决定的必然现象。只凭所谓良心的发现和爱好和平人们的呼吁是根本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
   话又说回来,我自然在高级共产主义社会会实现的。那时候人人全面高度发展,理性行动,处于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状态,当然会实现我自然的高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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