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考东南大学建筑学院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两种培养类型区分的说明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布的专业名称和学位类型,以及建筑类各学科研究生培养的特点与要求,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对2016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做出部分修改。为了方便大家报考合适的专业,做如下说明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内部包含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和美术学四个学科。除美术学只有学术型硕士外,其他三个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中均包含专业型和学术型两种模式,其分别对应的学位授予类型不同,具体见下表:
报考专业名称
报考专业代码
培养类型
授予学位类型
报考适用对象
建筑学
(专业学位)
085100
专业型硕士
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
该学位为通过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可授予的最高专业学位,具有较高的职业效力,并在《堪培拉协议》规定的国际范围内具有同等效力。本科为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和风景园林学专业毕业的考生,建议报考此种类型。
建筑学
081300
学术型硕士
工学硕士学位
本科不是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和风景园林学专业毕业的考生,不能取得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只能报考此种类型。
城市规划
(专业学位)
085300
专业型硕士
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仅限本科为城乡规划学、建筑学和风景园林学专业毕业的考生。
城乡规划学
083300
学术型硕士
工学硕士学位
不限
风景园林
(专业学位)
095300
专业型硕士
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
仅限本科为风景园林学(兼景观学、景观建筑、环境艺术学景观方向)、建筑学和城乡规划学专业毕业的考生。
风景园林学
083400
学术型硕士
工学硕士学位
不限
美术学
130400
学术型硕士
艺术学硕士学位
——有关各种类型硕士生的培养要求和课程计划详见各学科《2015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型硕士与学术型硕士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不同,但是学制(培养年限)相同,享有教学资源均等,均可通过申请考核的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专业型硕士的学分要求一般略高于学术型硕士。
根据《2016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要求,建筑学科中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主要以培养取得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的专业型硕士为主要目标,2016年的招生名额将以专业型硕士为绝大多数。其它学科专业的专业型硕士和学术型硕士的招生名额,视学科特点和培养需要分配。请考生根据自己的专业方向和学习意愿,选择适合的培养类型,进行研究生阶段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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