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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花儿》

那些花儿

一、重点字“故乡”

近日,无书可看,翻出了妹妹多年前买给我的林清玄,被他《少年游之断鸿声里》的句子打动:是如何的一种感觉?在小巷独步,偶然抬头,别人院墙里的凤凰花探出簇簇火红,而那种花是几年没见的,故乡生长的植物。
看到此处,眼睛从书上收回,记忆的闸门,轰然顿开。
凤凰花,于作者是熟悉的,只是几年没见;于我,是一株茂密的树(脑中隐约有“凤凰木”三个字的印象,因此判断此花该是木本植物),上面缀满了大朵儿,繁盛而恢弘。另外花色该是红的,不然何谓“凤凰”?能想象到的,仅此而已。
只是,我的故乡没有它的影子。
每个善感的人在自己生活的那片土地,或多或少都会有那么一两种寄托着记忆的事物吧,或人,或物。看到林清玄少年时光中的凤凰花,想到了童年那遍地都是的打碗花和蔓延于春天各个角落里的蒲公英。
打碗花属藤蔓植物,脚很长,可以顺势攀爬,无论平地还是高岗,它都可以施展拳脚,让你惊讶,原来植物也可以大步行走。是的,它们也有追求。
那时,我们会三五成群地在野地里采摘下它,编成花环,戴在头上遮阴。
林清玄的凤凰木不属于家乡这片土地,我的打碗花,不知在有凤凰木的台湾,可否找到它攀爬的身姿?!它的习性该适应任何地区,寒温带的东北都能生长,其他地区更该不在话下。
蒲公英的生长区域应该更广,南北方皆宜,不然何以成为志愿者的形象标志。
这种不起眼的小花,在我的记忆中却异常的茂盛。清楚的记得,小学与家之间的那条路,以及被那条路分割开的那片田野,每到春天,遍地嫩黄,映着青青的草色,真可谓金碧辉煌。只是低调很多,确切点说是一种不耀眼的金碧辉煌,极其悦人心目。彼时,和微微、海莉还有景秋经常在学校院墙外的草地上连滚带爬地玩上一小天。家长不担心我们被坏人拐跑,不担心车来车往的不安全,更不用担心我们会去那些不适宜的场合而玩物丧志。一切现代父母的担忧,在我们身上都不存在。只要天暖了,家里人就毫无顾忌地放我们出去疯。多年后,听到杰伦的“小学篱芭旁的蒲公英,是记忆里有味道的风景”,顷刻产生共鸣。
如今,那方天地早已经改头换面,林立的楼区重重地压在了属于蒲公英的土地上。以上句子,绝非谴责现代文明带给人类的种种,钢筋水泥的结构给生活也的确带来了很多实惠和便捷。当我坐在这里,敲下这一个个缅怀的文字,只是作为一个享受现代文明的人,在用思维的触角深深嗅着纯真年代里的花香,它们从未离去,因为记忆还活着。
可惜的是,有关打碗花和蒲公英的记忆,清晰却单一,那时候太小,只懂得玩耍,不懂得思考,更不会拿起笔记录下点滴,以便丰富记忆。
遗憾。
可喜的是,第三种花的登场,依稀浸着纸墨香。因为,它是开在一中校园里的桃红和丁香,那时,我已经自诩是大人了,学会了用文字记录点滴。
高中校园里,到了春夏之际,都会有片应季的花海弥漫每位学生的眼,整个校园也就安静地烂漫着,在县城的西南一隅。
春天,小桃红还没完全抽出枝叶,就开始迫不及待地怒放了,一树树深深浅浅的粉,昭示着它对这个季节的热爱。罗兰的文章中说过,夏天,是植物享受生命的季节。
校园中的桃红,它的生命属于春天。它没有木棉的热烈,没有樱花的烂漫,如果说牡丹是大家闺秀,那它该是小家碧玉,别有一番味道。小桃红结实,状如其名——小小的桃形,似心。不知当年的男生可曾拿它当做信物悄悄塞进心仪女生的手里?
夏天的校园,丁香从小桃红手里拿过了接力棒,不同的是,它弥漫的是每个学生的心。因为,提到它,首先想到的是它的香。尤其是夜晚,整个校园都浸润在它的香气里。
那时,坐在教室里听老师讲到朱自清的《荷塘月色》里描写荷香的那个句子,“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我想到的就是校园里弥漫着的那断断续续、若有若无的丁香味道。
多年后,站在讲台上和学生品析此文时,说到这个句子,便把当年的感受拿出来跟他们分享。因为,如今的校园,依然有丁香在传送芳香。只是不知,一株一株又载满了谁的记忆。
在牡市上学的时候,看见迎春那闪闪烁烁的黄,总会记起家乡小桃红的深深浅浅的粉和那满园的丁香味;听到猴子说起她家的达达香,就会情不自禁地提及蒲公英和打碗花。这些承载记忆的花朵让我在异乡的那几年,远远地品尝着家乡的味道,从未迷失。

二、异地结交

提起异地,当然最有资格出现的,便是牡丹江——那可爱的地方。
一般,称其为异地,该是一种情感上的疏离,此时的“最有资格”,未必是褒义。而牡丹江作为我的异地,是区别于家乡而言,如果可以,我愿意把它定为第二故乡。或者,它与其他异地相比,就好比是我的故乡。
牡丹江有山,这样的地方,植物的种类肯定要多于平原地区。现在依然记得第一次见到山时的感受,时值深秋,沿途都是五花山的壮美,仿佛置身于另一个世界。
这样的一个所在,对于喜欢植物的我,该有着怎样的期待啊。
这里的确是个植物的世界,每天,对着宿舍窗外的那一大片绿色,心情就格外平静。

那时,住下铺,喜欢躺在床上看书,下铺被上铺遮掩,灯光暗淡。奇怪的是,整个大学期间,视力一直很好,估计,跟我坐在窗台上看山的习惯不无关系,因此,更加感谢窗外那一脉绿色。
西山的绿色很笼统,离视线最近的是一片果树,这是唯一能被辨认出的物种,其他的野花野草便分辨不出具体形貌了,集体汇成了那一大片健康的绿。
所以,初到这里,便结识了一个团队,被冠以绿色军团的威名。
本人的喜好,有时很另类。演员,不喜欢具有倾城倾国之色的,喜欢长相淡泊点的;食物,不喜欢香腻的,喜欢口味实在的。很多人无法想象长相淡泊和口味实在具体是怎样的,感觉如此的修饰语和中心词很不搭调。我也解释不清,但用眼可辨何人长相淡泊,用嘴可品何物口味实在,可谓只可感受不可言传。
对于花,也是一样。看上的,绝不在乎朵有多大,色有多艳,味有多香,只凭感觉。认为好,就是喜欢。
在牡市,最先打动我的,是学校草坪里的野雏菊。是的,草坪里的,非花圃里的。花圃里哪肯容纳那么不起眼的一个品类呢。
野雏菊很小,严格来说,它是菊的一种,花圃中有它的亲戚,无论身形还是花盘都比它硕大。之所以叫野雏菊,也属本人妄加之名。为何以此名之,原因有二。其一,从花型和花期上判断,它是菊类。其二,它太小太小,并且散在草坪里。
它像个贪玩的野孩子,也像个远离喧嚣的隐君子,不去花圃里斗艳,而是混迹草丛,并与草为伍。其实,我倒觉得,它也是明智的,若在花圃,多少目光能落到它身上呢?早被别的光华掩盖。反倒是在站立在草丛中,可以伸展腰身自由沐浴阳光,就算无人欣赏,至少能收获草儿们的倾心仰慕。
也恰恰因为它的隐忍和智慧,我发现了它,并喜欢了它。每到秋天,总会在草坪前停驻,跟它作伴。
牡市山好,水好,人更好。周末和三猫和猴子去爬北山,看到一种没见过的花草都大呼小叫,弄的他俩很是不理解,猴子为此说过,我该叫叶子。这个名字她还真喊了几天,后来,狗子的威名大振,叶子便石沉大海。
牡市的那段客居岁月里,还有一种花该提及一下,可苦于不知道它的名字,临时起意,就叫它团团吧。
那是种富丽堂皇的花,也是本人唯一喜欢的不算低调的一种花。
它是由一个个十字花科的小花组成,成百上千的挤在一起,成为一个大朵。喜欢它,是因为十字花科的形状很像家乡校园中的丁香,简简单单;众多小十字组成的大朵也是简单的流线型圆球。队伍庞大,内部结构却不繁琐,而且它的颜色深深打动了我,是我喜欢的类型——象牙白。所以,初次见到,低调的我便一下子喜欢上了并不低调的它。
它不低调,但也不张扬,它的大,在于每个小十字的团结。
后来,在临毕业前,去哈市,在街头,偶然遇见一个简陋的人力花车,车上就放着一盆团团。没牡市的正宗,看上去不是嫡亲,甚至感觉像山寨版,尤其是颜色,不是高贵淡泊的象牙白,而是俗艳的大红,众多的十字排列的也不整齐,偶有站出队伍之外的,一枝枝参差出来,很不和谐,是个纪律不严的队伍。但,此时即将离开的牡市的我,竟无法挪开脚步。早已经把它当做对那个城市美好回忆的一部分了。那一刻,牡丹江三个字之于我,就是故乡。
记得读过这样一个句子:所有的故乡原本不都是异乡吗?所谓故乡,不过是我们祖先漂泊旅程中落脚的最后一站。
此言得之。

三、生命中,有你

刘墉集子里有篇文章叫《生命中的野姜花》,那是开放在一个少年梦里的一种花。读后,余味无穷,心,被他的文字深深地打动。
某年初读此文后,写了一篇读后感,如今,那个本子还在,只是找起来很费劲,所以,想把当年的感想翻出来,已是很难。
但记忆并未搁浅,那些闪光的灵感依稀在脑海中跳跃。
那时,作者生命中的野姜花,同样也让我想到了生命中的一种花。
那花,瓣是细小的长条,花序排列规则,透着淡淡的,似有似无的紫色;花心圆形,黄色。花瓣和花心组合在一起很漂亮,无论是颜色的对比,还是形状的结合,都达到了极致。
小时候,它也平凡如蒲公英,到处都能看见它的身影。常常把它采下,插在盛满水的瓶子里,别的花,有水即可挺些时日。而它,离了本根,支撑不了多久,水也不管用。妹妹叫它“小几花”。
彼时,小的很,不会写字,根本没想过该是哪个“几”,只管响亮地叫着。
现在,把这个“几”字送给它,是因为这个字简单明了,好比童年的美好时光一样,单纯的一尘不染。
后来,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把它采下来,寄给远方的友人,小心翼翼地附上一行字:我原想收获一缕春风,你却给了我整个春天。这花是我对秋天的最好印象,你收到它,就得到了我回馈的整个秋天。
前半句是盗用诗人的句子;后半句,是我的真情实感,明显的表达不畅,如同半遮半掩的心事。
少年刘墉的野姜花,在月光下有着莹洁的花瓣,袅袅柔柔的三个小膜瓣和中间的三个大瓣,透着月光变成一种软软透明的淡蓝色。
少年心里想的是:这么美、这么香的姜花,为什么却用它的叶子,做那刺穿鱼鳃的狠事呢?
如今,我想,如此卑微的小几花怎可用来表情达意?

某天,上网搜野雏菊的图片,竟然意外地发现了小几花的影像。仔细辨认,的确是一模一样。
原来,小几花即是野雏菊的一种,我的整个大学都与它互相为伴。
有时候,早已谋面,却当做陌生人,悲哉!

四、对不起,因为爱你

爱好花花草草由来已久,这样的情趣可以追溯到很早很早的时光。至于奉养花草,却是不愿提及的一道伤疤。
养过的花有两种:矮牵牛、彩叶草。
前者,是刚工作那年的牺牲品。
学校的大花坛里种了各种颜色的矮牵牛,冬天来了,室外的它们,命运就一种,必死无疑。慈悲心大发,动了移植入室,挽救一二的念头。于是,移回了一株,还不错,这花的习性很顽强,很好侍弄。谁知,寒假在家,光顾着享受,忘了办公室的它了,开学时,它已成可一棵干草,严重缺水而死。
也难过了一下,但不严重,最初,它的命运就是个死,我的行为不能算谋害,而是帮它缓了刑。
后来,去栗子家,看上了朱含养的彩叶草,栗子得知,弄了一棵给我,我稀罕地栽到花盆里,也不知道是什么缘故,它患上了营养不良,长长细细的脖子,光长个不长叶,最终,夭折掉了。
这回可不同以往,我很是悲痛了一段时间,觉得自己犯了个大罪。从此,拒绝养花。
直到去年。
去年,看中了一盆栀子。在《生命中的野姜花》的读后感中,我提及的一种花。当时,对于它的了解,只从歌词中得知:栀子花,白花瓣。就是这样的一条简单的信息,让我爱上了它。
可想而知,当见到真的栀子的时候,该是怎样的情结。
我动了心,动了养花的心,蠢蠢欲动。
思量再三,迟疑再三,忏悔再三,决心再三,如此谨慎,皆是因为爱。
后来再去市场,结果,被别人买走了。遗憾了一阵子,继而释然,也罢,真让我领回家,估计也和矮牵牛和彩叶草一样,命途多舛。
野姜花,白花瓣;栀子花,白花瓣;白花瓣的,还有水仙,也是我喜欢的。
不同于栀子的是,水仙在没亲见之前,我就知道它什么样,电视上、书刊中都见过。
在东师的日子,邂逅了至爱的水仙。此文提到了多种花,但最爱的是它。
东师水房的暖气片上,放置了一盆水仙,我狂喜之极,经常过去看,等着盼着它能展开笑颜。甚至自认为暖气片会蒸发它盆里的水分,而悄悄帮它挪了位置。函授的结束时,它还是没开,那次的归途充满了遗憾。
有时,最爱的,不一定最值得守候;守候的,不一定回报你。很多时候,却因为爱,才遗憾;因为最爱,才最遗憾。

五、那些来来往往的甲乙丙丁

很小的时候曾向往过蔷薇,后来,因为一首《蔷薇的爱》更是觉得此花很酷,于是,想当然地把它想象成了花中之神。
中学时,植物课中,接触到了蔷薇科植物玫瑰,才知道原来自己心目中的神是浑身带刺的,于是,神的光芒暗淡了些许。
再后来,上班了。有一年,班级的分担区是玫瑰园,那满园尖刺给学生打扫卫生造成了很大的障碍,至此,花神形象大毁。
由想象中的神圣回归现实的厌恶,暗含着一条不可逆转的准则。何以至此?不言而喻。
现实不同于想象,想象可以模糊人的思维,把一切光环都笼罩在一个虚幻的事物上,只要想的够好,那个虚幻着的就有多好,虚幻着的也愈加虚幻。现实很残酷,可以击碎任何,哪怕是神。
今年假期的天津之行,路过一株木槿,美的无以复加,却是假的。从别人口中得知真相之后,感慨系之——为何假的可以比真的更真纯!
只有假花才永远不会凋谢,估计这就是这株木槿以假乱真的目的吧,理由固然正确,但让本人打了个寒战。
真蔷薇和假木槿,都让人不舒服。
真蔷薇是因为妨害了学生的劳动而由神谪庶,若,它只是长在观赏园中,妨害不了任何人,刺或许就被忽略,带刺的它仍可完美如初。
假木槿,一旦被贴上了赝品的标签,它越是美也就证明它越是假。
所以,宁愿要带刺的真,也不要虚美的假。

六、升华的尾巴

花如人,无论是气质如兰还是人淡如菊,无论是有着罂粟的魅惑还是曼陀罗的恶毒,都会引人思考。
记住并感谢那些教会我们很多的花儿吧!

【那些花儿-范玮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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