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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兴资源

在最近乏善可陈的A股市场中,一份极富感情色彩的“奇葩”公告成为谈资。

4月29日晚间,这份创兴资源(5.07,0.00,0.00%)(600193)发布的公告痛陈被媒体“恶意报道”导致股价暴跌,并指明是“黄姓高人在背后操纵”,全文充满愤怒之意,用了12个感叹号。

这份被称为A股“最奇葩”公告的背后,除了内容之“奇”,也有对上交所审核的疑问,还引发了上市公司公告的定位以及上市公司与媒体关系的讨论。

那么这份罕见的吐槽式公告背后,究竟暗藏着怎样隐秘呢?

连环交易与连续质疑

创兴资源股价今年以来累计下跌逾20%,而去年已下跌29%。

3月27日晚,创兴资源公告称,当日接到证监会通知,决定对公司立案稽查。当天创兴资源股价几乎以跌停报收。这极可能是引发创兴资源此次情绪大爆发的导火索。

尽管创兴资源并未披露证监会“立案稽查”的内容,但市场普遍认为,这可能和媒体质疑其连环高溢价收购有关。

2013年9月26日、27日,《中国证券报》先后刊发由记者万晶采写的《创兴资源关联交易“丢西瓜捡芝麻”》、《创兴资源高价收购稀土资产评估值暴增存疑问》两篇文章,质疑创兴资源频繁使用高溢价向关联企业购买资产,然后低溢价处理,其实际控制人陈冠全家族以此方式抽取了上市公司大量资金。

2014年3月28日,《上海证券报》也刊发了由记者朱方舟采写《创兴资源被立案稽查或因收购稀土资产有疑点》的报道。

针对上述报道,3月31日晚,创兴资源在“澄清公告”中称,大股东不存在隐瞒造假,谋取利益的问题。创兴资源还明确指称,这些报道是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媒体,致使公司股价波动,“以期达到个人敲诈勒索上市公司或大股东的目的。”

紧接着,4月2日,中国证券报又刊发记者万晶《澄而不清 创兴资源稀土资产收购价格暴增仍成谜》的文章,再次质疑到创兴资源高溢价收购的稀土公司股权。

4月3日晚,创兴资源亦再发“澄清公告”,称收购程序合法,不存在“崇左稀土股权收购价暴增”和“澄清公告避重就轻转移矛盾”问题。创兴资源还警告说,一旦掌握证据证明有人对公司造谣毁谤,将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4月28日,创兴资源股价收跌7.75%,一度下探至4.93元,创下两年多来新低。现在看来,这极有可能是创兴资源4月29日晚“愤怒体”公告触发的“爆点”。

股价暴跌与股权质押

创兴资源现注册地为上海浦东新区康桥路1388号。从厦门大洋到创兴科技、再到创兴置业和目前的创兴资源,从频繁更名可见这家上市公司的多变。

创兴资源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冠全为前实际控制人陈榕生之子。公开资料显示,陈榕生曾在2010年9月由厦门市中级法院判决,因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判决陈榕生任董事长的上海祖龙景观开发有限公司犯内幕交易罪,判处罚金1915万余元。

据知名财经人士曹山石29日深夜在新浪微博中称,创兴资源这份“前所未有的自媒体式公告,由董事长陈冠全亲自操刀。陈冠全,前任董事长陈榕生之子,86年出生,9岁就赴美留学。公司内部人称这年轻董事长不太懂人情世故。不过,是中国最年轻10亿富豪,没有之一。”

在上述激情洋溢的公告中,创兴资源大股东还宣布三大承诺——向上市公司无偿赠送资源类资产、增持股票、推动收购兼并重组与产业升级与转型。

可以发现,创兴资源的“愤怒”和“活雷锋”式的注资都指向了一点:创兴资源股价。

10%公司注意到,创兴资源在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第一大股东厦门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持有6254万股,但处于质押状态的为4093万股;第二大股东厦门大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351万股,处于质押状态为975万股;第三大股东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3300万股则全部处于质押状态。

前三大股东厦门百汇兴、厦门大洋集团和厦门博纳科技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创兴资源32.69%股权,陈冠全为实际控制人。

以此计算目前大股东陈冠全处于质押状态的总股份为8368万股,占其持有1.39亿股的比例超过60%。

有市场人士指出,上市公司股东缺钱时会将股权质押给资金融出机构,按照信托或者银行的规定,如果质押股票的价格下跌较多,质押方会被要求追加担保,如果这些股东没有其他质押物补充,将面临着“无股再押”甚至控制权旁落的尴尬境地。

创兴资源抛出的“奇葩”的公告,或许与大股东的处境有关。目前创兴资源并未披露大股东是否为质押融资的股权进行过追加担保。

中证报记者与“黄姓高人”

对于创兴资源“奇葩”公告点名的“黄姓高人”,目前仍未有人“认领”。

有人指称是中国证券报某黄姓负责人,也有人说是财经公关界某高手,不一而足。

此前质疑创兴资源的中国证券报记者万晶对10%公司称,“我怎么可能去牵扯这么乱的事情,我的文章都是公告汇总的,压根不知道什么人敲诈勒索他们。”

中国证券报此前报道似乎也提到了上述“操纵者”。根据该报报道,3月31日,创兴资源一高管打电话给记者称,有投资者借上述事项向大股东敲诈勒索,并带上律师团进行维权,大股东为了息事宁人,无奈向这位投资者账上汇入一定款项。

对于创兴资源在公告中称“十年来被人敲诈勒索”,有人提出反问,为何在证监会立案稽查之时才公告,为何不报警,不向证监局投诉,为何不走正规的法律程序?是因为自身确实存在问题被动“破财免灾”,还是另有隐情?

也有人提到了上市公司与媒体的潜规则。

一个细节是,4月26日,创兴资源曾公告称,即日起,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刊在《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基础上,决定增加《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并不在列。

4月30日,创兴资源因“奇葩”公告事件临时停牌一天,创兴资源董秘陈海燕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所谓“敲诈勒索”尚缺细节和事实。

不过,媒体中的确有一些害群之马。

2014年3月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通报了8起典型的新闻敲诈案件,半数是与上市公司新闻报道有关。

吐槽公告与停牌玄机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奇葩”公告能够出炉与上海交易所的“信息披露直通车”直接相关。

4月30日下午,上交所在其官方微博中回应称,该公告曾因披露形式和语言表述与规定不符、被上证所公司监管部退回,但创兴资源随后按“事后审核”公告类别,在信息披露系统提交同一份公告。根据《上交所信息披露直通车指引》的规定,公司自行提交的事后审核类公告,在信息披露系统登记上传后即直接对外披露。

自去年7月上交所正式实施“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以来,上市公司可以通过上交所信息披露电子化系统,直接提交公告发布披露信息。

一家上市公司董秘认为,创兴资源事件体现出直通车的弊端,虽然加快了披露速度,但缺乏监管员的事前审核,很容易出现这种吐槽公告。

不过评论中也不乏正面评价,现在上市公司的公告都有严格、固定的形式,其实在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是可以允许上市公司增加其真实意志的表达形式。有人说,“奇葩”公告“从投资者沟通的角度,这也许是一个不错的尝试”。

上交所在4月30日还表示,经过对“吐槽公告”的事后审核,已要求创兴资源提供详细事实依据和相关证明材料,公司股票4月30日停牌。

创兴资源4月30日晚则公告称,因控股股东正筹划近期实施无偿赠送公司资产和增持公司股票,自2014年5月5日起停牌,待上述承诺事项确定并公告后及时复牌。

证监会立案稽查、“奇葩”公告、无偿赠与资产、无限期停牌,故事仍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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