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中午,小倩和同学在义乌一家店吃烧烤,服务员在为他们添加酒精时,导致小倩被燃烧的酒精严重烧伤。目前,小倩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液态酒精往有火星烧烤炉里倒
小倩的母亲祝女士说,小倩今年20岁,在温州大学上学,金华义乌人。新学期她就上大二了。
祝女士说,9月2日当天,小倩约了家住义乌苏溪的校友小庆,准备结伴回温州上学。当日下午1时30分许,两人在义乌苏溪碰头后,决定先去吃顿烤肉,再坐车返校。两人进了一家叫“好日子”的自助烧烤店,拿了自己喜欢吃的菜回到位置上。烤了一会儿后,小庆觉得烧烤的火变小了,就让服务员加火。
小庆看着服务员拿来一瓶液态酒精,往还有一点火星的烧烤炉里倒。他当时觉得有些奇怪,但已经来不及制止,火焰顿时冲了上来。这时,服务员手中装着酒精的瓶子里也着起火来。瓶里的液态酒精喷出,泼在了小倩身上,小倩瞬间就被大火包围。
祝女士说:“当时大家都跑开了,只有小倩一个人在地上痛苦地挣扎。”随后,小庆跑过来扑火。火虽然很快就灭了,但小倩全身已被烧成焦黑色。
女服务员第一次独自服务
被火烧伤的这3人立即被送到义乌当地医院,女服务员的右手轻度烧伤。小庆的伤情比小倩轻,着火后他马上就把衣服脱了下来,他的头部、颈部为深二度烧伤,没有生命危险,经过包扎后转入普通病房。伤势严重的小倩立刻转到条件更好的义乌中心医院抢救。昨天下午,又被送到杭州的医院抢救。“现在小倩还没有脱离生命危险,需要大量的血浆。”祝女士说。
据金华媒体报道,女服务员小珊今年18岁,是贵州人,在义乌打工,到这家烧烤店才一个月时间。她没有经过任何岗前培训,以前都是老板安排她跟在老员工旁边学习,这天老员工休息,她第一次独自为客人服务,没想到就出这样的事。目前,义乌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小倩微博很多内容涉及公益
小倩的新浪微博中,很大一部分内容涉及公益。2013年11月8日,小倩不慎将脚扭伤,当时的温大数学学院副院长应裕林开车将她送到医院,并为她办好相关手续。因为这件事,小倩在自己的微博中写道“老师很可爱,平易近人,还给了蛋糕吃。”这是她发的第一条微博。
7月6日,她参加完大学生暑期实践后,在微博上写道:“上午我们一起募捐,同样的话,同样的心情,只愿为孩子们做点儿什么。第一条,茶山街道和幸福驿站附近募捐金额1399元,第二天茶山街道募捐金额613元,幸福驿站2230元,两天总金额4242元。”
7月8日,她在微博中转发了“2014年圆梦中国公益我先行”的内容,之后便没有再更新。
突然被烧伤怎么办?三招自救!
1 立即脱去衣物;
2 避免高声喊叫。在头面部已经被火焰包围的情况下,喊叫会引起严重呼吸道烧伤。呼吸道烧伤,是烧伤患者三大死亡原因之一;
3 就地打滚压制火势,关键时刻能救命。
烧烤店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从视频的内容以及抢救状况来看,本事故中可能会给受害人造成重伤以上的身体伤害(甚至是死亡)。该损害结果除必然的产生民事责任外,甚至有触犯刑法的法律风险。
液态酒精属易燃物品,其在公众场所甚至是有火星的地方添加,极易发生危害后果,这是生活常识,是社会一般大众所应当预见到的。严格地说,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疏忽大意没有预见的,属于过失的主观态度。行为人也就是这里的服务员过失造成他人重伤以上身体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对于烧烤店来说,依据《侵权责任法》对顾客的人身安全有安全保障义务,事故又是其员工的操作不当所引起,应当对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市民在有易燃易爆物的环境下消费时,更要多一份警惕,如添加酒精时,要求商家回专业区域添加,优先选择电类器具等。商家要意识到,操作规范、对员工业务培训已不仅是服务问题,而是安全问题,甚至是社会问题。监管部门有责任加强餐饮行业的安全作业指导和监督,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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