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事不要简单地找事情本身的对错,任何事的存在都是一种平衡的需要,都有其存在的道理,要锻炼自己适应。在生活中我们大都有过这样的经历,莫名其妙地碰到无理的人或事,你静下来,不要找对错,一找对错就较劲了,就又绕到自己的逻辑、自己的错觉里了。任何存在都不会凭空的,觉得别人不该这样对你,其实他这样干不是你需要,就是他需要。当然这里的需要不是你的主观意识的需要,而是多重平衡的结果。即便是对方的做法真得很过分,你也不要较劲,因为他这么做还有他的一半理,你跟他较劲,只能让自己多得一个病,他的过分将来自有他的结果。对方做事,能引起你发火,引起你心不平,是因为你把这事看重了,或你对这事的看法观点有偏激点,同时也说明你需要调整。可是人往往在这个时候,只想到对方的错,没有回过头来,冷静地分析一下自己。面对社会的各种现象,当你来火来气的时候,你不用管别人怎么不对,你要觉得你自己的觉悟是有限的。如果我们把这类事比喻成:狗咬你一口,你已经觉得损失了;狗走了,你接着生气,等于自己又咬自己一口,这种不平心理会伤害你自己。
人的意念活动和心情波动,对体内的气血变化,有定向的生理效应和病理效应,情绪的变化对健康情况的影响非常重要,通过心理病因的研究发现,人的心理不平是得病的主要原因。当你不能够坦然地面对现实的时候,现实可以把你无情地摧垮。
有些事情要从宏观现象上找很难想通,明明别人不好为什么原因还在我这里?这种情况代表了社会的普遍现象。对待一个问题,你的主观意识越强,就越容易出现对立,矛盾来源于站在了对立面,这是思维角度的问题,别人跟你闹矛盾,你怎么办?你站在他的角度去理解他,体会一下他那半个理,你顺着他去说,矛盾反而容易解决。没有矛盾不是人生,不较劲不等于低头认错。
人活得累是受自我逻辑的制约太严重了,遇事总爱讲自己那半个理,为自己那个理较劲。人为什么较劲想不开?是执着于自己的一半理当中了,总觉得这个不应该,那个不应该,应该怎么样,不应该怎么样。实际理是哪儿来的啊?是人们按自己的生活经验总结出来的。你可以分析一下理字是怎么写的,理字左边是王字,右边是里字。你单独讲自己的理就把自己绕到死胡同里了,有了王字加在一起才是理。这个理可以是政策、是法律、是公理、是天道、是自然规律。实际上任何事情只要过分了,都有一种平衡。这中间的自我调整,不是对具体某一片段较劲,而是从整体考虑。当改变不了对方,那就要适应对方,当你真正从心理不较劲了,对方与你的对抗力会慢慢减少,甚至消失,对你的影响也就小了。理是在一定的范围和条件下才适用的,它不是自然的法则和规律,只是人们从某个角度认识事物的逻辑观点,不适用于全部,当你无论遇到什么都用这个理去衡量时,已经是病态了,是片面和不辩证的了。因此,遇事不能用绝对的概念,到底那个对?
其实你跟别人较劲得到什么?可能什么也没得到。可往往人这时要讲理,但人这时讲的常是自己的那一半理,希望对方接受,按你的意愿去做。其实人活着都有自己的人生逻辑,处世原则,这时你如果为此生气,想不开,那么生气就有可能得病。坏人不是没有平衡,是在另一面去平衡。“草怕严冬,霜怕日,恶人自有恶人磨。”你看经常占别人便宜的人,往往吃大亏。人太快进来的钱,极容易太快地出去。实际上社会有社会的法则,自然有自然的法则,那些损人利己、有逆天道的人绝对会有他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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