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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义务教育阶段将推行"等级加评语"评价方式

  本报成都12月16日电(记者张文)近日,《成都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方案》获教育部认可。根据该方案,成都将在义务教育阶段逐步推行“等级加评语”的方式,取消百分制,采取“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分级评价机制,并取消小学一至三年级统考。

  方案要求改变过去单纯通过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学校的方式,建立以考查学生群体发展情况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方式。同时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逐步推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取消百分制,采取“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分级评价,多用鼓励性评语,激励学生成长。

  方案中规定各中小学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科目,小学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外语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

  根据方案的进度安排,2013年为实验启动阶段,2014年为试点推进阶段,至2015年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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