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辟谣!9月1日起所有车都要做这件事 否则罚500元

近日,一条关于“交警提醒:自9月1日起,所有车辆必须安装它”的新闻内容被广大车友所关注。

咋回事儿啊?

啥情况啊?

电子车牌是啥东西没听说过啊?

怎么还突然就要扣钱了呢?

得,知道这个“电子车牌”是什么了

那从今年9月1日起

私家车主不安装“电子车牌”会被处罚么?

当然不会!

来看看交警的回答吧

▼▼▼

交警部门权威回应

电子车牌属于新型科技设备,目前主要是针对重点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24小时无缝隙监管,从而有效遏制此类车辆闯限行、闯红灯、遮挡或污损号牌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道路交通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

目前,车辆电子车牌正处于试点推广阶段,并没有今年9月1日强制使用的要求!车主们无需担心!所有的政策权威信息,江苏交警都会通过微信平台第一时间告知大家!切勿听谣、信谣、传谣!

现在电子车牌还处于试点阶段

不过既然它对于交通违法行为如此有用

小编倒是希望它能尽早普及

这样路上也会更安全一点呢!

不过小编这次除了给大家辟谣

还给大家带来了另外一条消息!

为了防止发生驾驶证被盗用记分

打击买卖分违法行为

将重新调整互联网交通违法政策处理规则

自9月1日起,这项新政将正式实施!

四大调整内容

未绑定,不允许自主办理电子眼记分。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如自助缴费终端机)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对于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且未绑定的,将不允许自助办理涉及记分的交通违法。

已绑定,只能自助办理绑定后新增的违法。对于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且已绑定的,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 200 元的交通违法行为。而且,对绑定数量也有要求:

1.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不超过 3 辆;

2.累计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不得超过 5 辆;

3.同一机动车最多同时被 3 名(含)驾驶人绑定。

驾驶人可持本人身份证、绑定车辆车主身份证、绑定车辆行驶证,到各交警大队进行现场绑定。当然,也可以随时解除已备案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解除后可重新申请备案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处理本人名下的机动车交通违法与以前一样,无需绑定。

累计记分规定。办理后累积计分将达到或者超过 12 分的,不允许办理。

重点人员管理。对于重点人员(一个记分周期内满分学习 3 次及以上的驾驶人),不允许自助办理。

办理非本人名下交通违法

办理非本人名下车辆交通违法有两种方式:

一是提前绑定,自绑定日期后发生的交通违法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等自助渠道办理;

二是驾驶人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等资料可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当然,如果你开了别人的车发生了违法,但又没绑定别人的机动车,可以使用此方法进行处理。

也就是说,不绑定也还是可以办理非本人名下的交通违法的,只是需要直接到车管所办理。碰到人多的时候需要排队,相对比较麻烦。

驾驶单位车辆、出租车辆、租赁车辆等发生的交通违法,驾驶人可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提醒

虽然新规对很多人来说不如以前方便,但另一方面,新规确实对买卖分违法行为有很大的打击作用。要知道买卖分行为让交通违章成本大幅降低,只需要出钱买就可以是无忌惮的违章,无疑对交通安全造成极大隐患。

交警部门预计,8 月中下旬至 9 月 1 日,互联网自助办理和违法处理窗口办理的群众将大幅增加,小编提醒各位车主:为避免出现扎堆排长队处理的情况,大家要尽快办理未处理的交通违法。

来源:江苏警方、网络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交管部门又出新招!办理“交通违法”业务,一个手机就够了!
都知道南京史上最严交规今天执行,但这几个严重问题很多人竟忽略了!
东莞交警:不按车道过路口罚100元记2分
驾驶证替人销分新规定,会被怎么处罚?
交通违法扣分表,这些情况扣分可免费撤销!
车管员工带你玩转交管12123 篇二:违法处理和罚款缴纳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