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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医保卡“赚钱”?有“判”头了

医保基金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却有不法分子打起薅医保“羊毛”的主意。

近期,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医保诈骗案,12名被告人利用自营医院大肆收取医保卡,虚构医疗服务,骗取医保基金,致使医保基金流失,既侵害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又严重扰乱了医疗保障管理秩序,危害了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最终, 上述被告人因诈骗罪被判处十一年到一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案件回顾

本案中,被告人杨某在经营某医院期间,与该医院管理人员付某某、徐某某等人共谋在社会上收取社会保障卡,由医院工作人员孙某等人具体进行刷卡等操作,以虚假就医、购药、住院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260余万元。

其间,被告人冷某、赵某、郑某等在明知杨某等人以上述方式骗取医保基金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帮助,以医疗保险二次报销、刷社保卡换食用油、安排医院免费体检等方式,联系或介绍收取北辰区、武清区、宁河区、西青区、滨海新区等地村民、企业职工大量医保卡交到该医院,进行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裁判结果

杨某等12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等方法,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数额特别巨大或巨大,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本案系一起民营医院骗保的典型案例。被告人杨某作为民营医院负责人,伙同他人利用多种方式大量收取医保卡,有预谋、有分工、有组织地通过虚构就医、购药、住院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长达6年,金额高达260余万元,严重损害了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积极释法说理,向被告人及其家属释明退赃退赔相关法律法规,最大限度挽回医保基金22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案的审理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严惩诈骗行为的鲜明态度,以实际行动保障了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此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守好自己的社保卡,严格依法依规使用,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切莫贪图蝇头小利而误入歧途,合力守护好我们共同的“救命钱”。

原标题:6年骗取医保基金260余万元 12名被告因诈骗罪获刑罚 严惩骗保 守护群众“救命钱”

来源 | 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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