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城镇化的一个很重要的理由是城镇化使耕地减少。这是很错误的认识。
因为城镇化是可以节约出大量耕地的。可惜我们过去十年一直在推行的是“新农村”战略,不是城镇化。“新农村”的实质是要把城市搬到农村(就是所谓的要把农村建设得比城市还美好),而“城镇化”是要把农村搬进城市。二者的本质完全相反,所以结果完全不同。
中国农村的居住点分散,以“组”为单位(北方叫“屯”),平均只有几十人。所以全国有几百万个“组”或者“屯”。这些“组”、“屯”绝大多数不通正规的公路,没有污染处理设施,没有商业网点,没有学校,没有完善地通讯、电力、自来水、煤气、电视等基础系统,没有电影院、剧场、体育、餐饮、公共交通……。要使这些农村完善到和城市一样,将占用大量耕地。这就是“新农村”为什么不能搞的道理。而且,没有几千万亿资金根本不可能建设。即使在上海,政府仅仅投资给每个村用于排污处理的资金就是一千万元。如果加上建造等级道路,一个村起码需要几个亿。如果是边远地区,费用起码翻十倍!所以,尽管我们叫了十年“新农村”,效果仅仅是在少数农村画了几个“饼”而已,是难以“充饥”的。
“新城镇”与“新农村”不同,不是把“城市搬到农村”而是把“农村搬进城市”。这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众所周知,城市不仅是土地利用效率高,各种市政、商业、医疗、教育、服务设施完善,最重要的是城镇化能够减少农村分散的居住点,或者说是能够减少“组”和“屯”的数量。通过减少这些“组”和“屯”的数量达到减少大量道路的目的。因为这些道路大多都是良田。每减少一个“组”和“屯”,平均起码能够减少十多公里的道路占地(在边远地区甚至是几十公里)。而且即使上海,平均每户农民家庭往往只有三、四口人(二个老人带二个孙子),但是宅基地往往达三、四百平方米(算上房前屋后的自留地)。
所以,城镇化应该是能够节省耕地的。为什么实际没有达到这样的效果?是因为那些“乏钙伪”的官员只知道往外批地拿好处,不知道收回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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