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传美兄是宁远人氏,1978年从湖南师范学院中文系毕业分配至共青团湖南省委,曾任团省委学校工作部副部长。1992年调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历任监察室副主任、林业审判庭副庭长、办公室副主任、立案庭副庭长。
传美兄调到湖南高院后,经常到刑庭来要一些案例,在工作之余不断写作,遇有不太理解的法律问题,蒙他不弃,总是虚心向小弟我“请教”。传美兄长期坚持,写出了许许多多的法制纪实报道,发表在各种报刊杂志上。作品通过活生生的案例,客观真实而又生动形象地向大众诠释了法制原则和法律精神,作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选材丰富,辨析细腻透彻,文笔流畅,融知识性、学术性、实用性、指导性为一炉。传美兄自2002年以来,将发表在各报刊杂志上的文章汇集成书,已有六本纪实作品问世,它们是《奇案一百四十八宗》(广州出版社2002年版)、《命案一百六十五宗》(广州出版社2002年版)、《为何走上不归路》(远方出版社2004年版)、《法与人间》(珠海出版社2006年版)、《法庭内外》(珠海出版社2007年版)、《法网恢恢》(珠海出版社2008年版)。传美兄每出一本,就赠送一本给我,我收到后都会从头至尾地看一篇,其中我自己办的一些案子又历历在目,常想,我看了这些案子,为什么我就写不出这些东西,可能是形象思维不行的原因吧。翻着传美兄的这些纪实作品,感觉这些作品选取的故事离奇曲折,文字洗炼老辣,引人入胜,确实适合社会各层面的读者阅读。
院里的一些同志对传美兄的这些作品颇有点不以为然,认为不过小儿科。但是,我一直认为,一个人能够按自己的兴趣爱好去坚持做某件事,就是值得赞赏的,说实话,比起天天打牌,传美兄的所做所为不知高尚到那里去了,对传美兄我一直心怀敬佩之心,能坚持下来,真不容易。传美兄已经是湖南省作家协会的会员了,听他自己说,近期又会有一本纪实作品推出。我期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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