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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帝与五帝朝文化 第四编 G篇

第 四 编

G

汲冢《竹书纪年》、《穆天子传》著者是三国曹氏魏王考

晋武帝(司马炎)太康二年(公元281年),汲郡人不准(汲郡,治所今河南省汲县,其辖境相当今河南新乡市和新乡、汲、辉、获嘉,修武等县地。是在东汉帝都洛阳东北方),盗发古冢,得竹书数十车,并由当年晋武帝将此漆书蝌蚪字体的竹书交付秘阁,校缀次第,以今文写之。此即后世所传《竹书纪年》与《穆天子传》的来历。

但是,旧本《竹书纪年》已在宋代亡佚。因此,后世学者将其被散引于诸种典籍中的《竹书纪年》个别条文,汇辑成残集。如清代朱右曾辑有《汲冢纪年存真》,王国维据以补辑为《古本竹书纪年辑校》。另有《竹书纪年》二卷,即《今本竹书纪年》,系出后人编辑伪托。

关于晋代汲冢所出的《竹书纪年》与《穆天子传》作品的年代,古人推定为战国魏王。例见《晋书·束晰传》:“太康二年,汲郡人不准,盗发魏襄王墓,或言魏安釐王冢,得竹书数十车,皆漆书科斗(蝌蚪)字。武帝以其书付秘阁(历代封建王朝宫中收藏珍贵图书之处),校缀次第,以今文写之。”而历来学者对此未作慎重的考证,并从其说,认为上述二书著作年代为战国魏王时期。

但是,从笔者如下考证看,出土的竹书——《竹书纪年》与《穆天子传》的汲冢墓主,并不是战国晚期的魏襄王或魏安釐王,而是三国的曹氏魏王家族;并且,二书所作年代并非是战国晚期,而是三国早期。论证如次:

一、汲冢墓主不是战国魏襄王或魏安釐王

(一)《晋书》说汲冢的墓主是魏襄王或魏安釐王,这是晋武帝的秘阁官员据出土的《竹书纪年》记载的误断。

据史籍记载,西周的晋国,乃是周武王之子周成王将其弟唐叔虞封于夏墟(今山西省襄汾陶寺遗址),自此有了晋国。以迄战国,晋国被分割为三,即韩、赵、魏三国。而《竹书纪年》的内容是这样的,即“凡十二篇,叙夏、商、西周、春秋时晋国和战国时魏国史事,至魏襄王二十年(公元前299年)为止。”因此,将《竹书》校译成今文的晋朝秘阁官员就这样将汲冢墓主推定为魏襄王或魏安釐王。由于推定的墓主有如此二说,所以可以断言,他们不是依据随葬于汲冢中出土的战国魏王青铜器铭文来确定墓主,这从考古学来说,那是一个依据不足的严重问题。那么,我们抓住这一问题,就有理由将汲冢墓主是战国魏襄王或魏安釐王之说,予以否定。

(二)从考古发现看,两周的晋侯和魏王的墓葬内容,是这样的。如山西天马——曲村西周晋侯墓地,出土大量青铜器,其中一部分带铭的青铜器铸有墓主晋侯的名字,以及车马器和玉器等,如此丰富的随葬品,为墓主生前所拥有,这正反映墓主晋侯生前身份和地位。此外,春秋晋侯和战国魏王墓随葬品内容,亦应与西周晋侯墓相类似。并且,笔者据媒体报道,见到收藏者收藏一件魏安釐王的青铜矛头,矛铭铸有魏安釐王元年篆书。但是,如上被误定为魏襄王墓或魏安釐王冢的,仅随葬数十车竹书,此类随葬品明显是不符墓主战国魏王身份和地位的,并且《竹书记年》与《穆天子传》的内容,也与墓主战国魏王毫不相关。既然如此,那么汲冢墓主不是魏襄王或魏安釐王是毋庸置疑的。

(三)从书体看,考古发现的西周和东周渚侯国青铜器铭文——“金文”,是各不一致的篆书,因此,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秦朝,李斯将其统一改为标准体,称之“小篆”。但是,在众多的诸侯国中,只有地处蛮夷的吴国,在春秋晚期独创一种“鸟篆书”。所以如此。因为,鸟是夏禹的图腾,而吴王是夏禹之子仲容的后裔,因为吴王为了崇拜祖先夏禹的鸟图腾,所以创造了另类的“鸟 篆书”。之后,吴王夫差为越王勾践(越王也是夏禹的后裔)所灭,因之勾践遂占有吴国制造青铜器工匠,为已所用,所以自越王勾践始,越国青铜器铭也用鸟篆书了。(吴器鸟篆铭文——图一:1吴王寿梦之四子季札之子逞剑铭:“吴季子(季札)之子逞之元用剑”;图一:2吴王馀昧之王子 吴王僚)之戈铭:“余皇(馀昧,合书)王子 之用戈”。越王鸟篆铭文——图二:1越王勾践剑铭:“戉(越)王鸠浅(勾践)自作用剑”;图二:2越王勾践后裔越王州句剑铭:“戉(越)王州句自作用剑”)但是,为了方便字体书写,因此,自秦朝末又将小篆简化演变为“隶书”,并普遍使用于汉魏。但是,汲冢出土竹书是“蝌蚪”字体,这种另类书体与考古学发现的两周金文之战国魏国铜器铭文书体迥然不同。例见魏国铜器。“魏国迁都大梁(新按:今河南省开封。魏惠王三十一年,公元前339年,迁都大梁。而惠王之后裔魏安釐王元年,公元前276年)后,国亦称为梁,战国铜器可定为魏器者,首先是铭刻冠以‘梁’字,表明梁国都大梁所造。”(见黄盛璋《三晋铜器之国别、年代与相关制度》载《古文字研究》第十七辑中华书局)其例如下:

(1)梁二十七年四分鼎铭:

“梁廿又七年大梁司寇赵亡智铸。为量容四分”。(图三:1)

(2)梁二十七年半鼎铭:

“梁廿又七年大梁司寇赵亡智铸,为量容半鼎下官”。(图三:2)

黄文所引铜铭冠有“梁”字的魏国铜器有5件,其铭文为同一书体,无一例外。由此可见,此种“蝌蚪字”,并非是战国魏国产生和使用的。

(四)竹书的漆书蝌蚪字体,是三国曹魏幕僚所玩的游戏字体——美术字。

假如按《晋书》载,汲冢墓主是战国魏襄王或魏安釐王,那么此两王的执政年代是:前者为前318——前296年;后者为前276——前243年。同时,汲冢被盗发是在晋武帝太康二年(公元281年)。既是这样。那么,从该冢落葬至被盗发,竹书埋入土中至少历经550年以上。但是,《晋书》明白写着,竹书均是用“漆”将字书在竹简上的。按照常识,我们知道埋入土中字形很小、笔划繁多的竹简上的漆书,是经不起长时期的腐蚀,漆书便会脱落,造成模糊不清以至消失。但是,按照《晋书》所载,汲冢墓主是战国魏王,这就是说竹书被埋入土中历经550年以上,却依然完好无损,所以晋武帝可以将竹书“付秘阁,校缀次第,以今文写之”,——这种情况是不可能的。因此,可以否定汲冢的年代,不是相距久远的战国。

(五)两者墓葬地址不符。已如前述,早于魏安釐王半个世纪前,其祖先魏惠王已迁都于大梁(今河南省开封市),那么,按惯例,魏安釐王之墓当葬于国都开封市附近的魏王祖先莹域,而没有理由要将魏安釐王墓单独葬于远离开封市之北百公里的汲郡(今河南省汲县)。

再说,据下文对《穆天子传》内容的分析,此两书均作于三国魏王时期。而魏文帝执政期为公元220——226年,而汲冢被盗发在晋武帝太康二年(公元281年),二者相距约50年,这样,竹书被埋入土中约50年,所以出土时漆书保存完好,那是可能的。

二、《穆天子传》作于三国曹氏魏王时期

此说,有《穆天子传》中二处文字记载可证:

(一)《穆天子传》卷一:

“天子之马走千里,胜人猛兽……伯天曰:……名兽使足走千里,狻猊(晋郭璞注:“狻猊:狮子,亦食虎豹。”)、野马走五百里。”众所周知,中国本土是不产狮子的。据古籍记载,在东汉和帝时,才由西域波斯国王遣使来汉朝,将“师子”(是“斯芬克斯”的译音)作为礼物馈赠汉和帝,从此中国才有狮子的名称。例见《史记·大宛列传》:张骞奉汉武帝命出使西域。《传》文说:“条枝(在今两河流域伊拉克境内)在安息(又称波斯,即今伊朗)西数千里,临西海(今波斯湾)。……有大鸟(驼鸟),卵如瓮。”其《正义》注引《汉书》云:“条枝出师子、犀牛、孔雀、大雀,其卵如瓮。和帝永元十三年(公元101年),安息王满屈献师子、大鸟,世谓之‘安息雀’。”

如上所述,在东汉和帝永元十三年(公元101年),中国始有“师子”之名,之后,才将外来语“师子”改称中国土名“狻猊”。但是,我们知道晋代郭璞(生卒:公元276——324年)注释《穆天子传》时,已知“狻猊”便是“师子”,那么,将“师子”改称“狻猊”之名的年代,当在汉和帝永元十三年和郭璞生活年代之间,即三国曹氏魏王时期是合宜的。由此可证《穆天子传》著作年代,当在三国曹氏魏王时期,而不可能是战国魏王时代,因为那时中国尚未有从伊朗输入的“师子”,更谈不上土名“狻猊”了。

(二)《穆传》将三国东吴国君孙权年号“赤乌”(公元238——公元250年),改称“赤乌氏”,并说“赤乌氏”出自周大王亶父封其元子吴太伯于东吴。这是说三国东吴孙权出自封于东吴的周太王古公亶父元子吴太伯世家。例见《穆传》卷二:“天子使祭父受之。曰:‘赤乌氏先,出自周宗(郭璞注:“与周同始祖。”)大王亶父之始作西土,封其元子吴太伯于东吴……’”这是东吴孙权对高贵门阀的攀附。因为,东汉章帝(公元76——公元88年)时选举官员已多为门阀包办,魏、晋、南北朝特别重视门阀特权。所以,三国的魏、蜀、吴各有攀附门阀之事。如蜀主刘备,说是汉中山靖王之后;东吴孙权说是周太王元子吴太伯的后裔;曹氏魏王说是战国魏襄王的后裔(说详下文)。

如上所述,将东吴孙权攀附为周太王元子吴国太伯后裔,也证明《穆天子传》作于三国魏王时期。

(三)《穆天子传》的几个主要角色,均引自西汉(公元前202年——公元8年)后期才面世的《史记》、《春秋》和《山海经》等书籍,由此可见,《穆传》不可能作于战国晚期。论证如次:

(1)《春秋左传》昭公十二年载:

楚灵王问其左史倚相:“‘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

(据笔者考证,即今之《山海经》。详见本书第四编B篇)对曰:‘臣尝问焉,昔穆王欲肆其心(杨伯峻注:“穆王,周穆王。肆,放恣,放纵。”),周行天下,将皆必有车辙马迹焉(杨注:“汲冢书有《穆天子传》。《开元占经》四引《竹书纪年》:“穆王东征天下二亿二千五百里,西征亿有九万里,南征亿有七百三里,北征二亿七里。’又晋郭璞《注<山海经>序》颇述穆王周游事,足见战国时(新按:本文如上所证,不是战国而是三国)即据此大作神怪之说。”)。祭公谋父作《祈招》之诗以止王心,王(周穆王)是以获没(通殁,死亡)于祗宫(杨注:《穆天子传注》引《竹书纪年》:“‘穆王元年筑祗宫于南郑。’南郑在今陕西华县北。”)。”

《穆天子传》卷五:将此祭公谋父,改称“祭父”或“祭公”。

关于周穆王之事,正史是这样记载的。如《史记·周本纪》:周昭王南巡不返,卒于江上。“立昭王子满,是为穆王。穆王即位,春秋已五十矣(是说穆王继位时,已是五十岁了)。”“穆王将征犬戎,祭公谋父谏曰:‘不可(按:此说,与如上《春秋左传》楚臣左史倚相所述,基本一致)……’王遂征之(穆王未纳祭公谋父之谏,遂征犬戎),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自是荒服者(指“戎翟”民族)不至(不至周朝进行朝拜)。”“穆王立五十五年(五十岁当王,至五十五岁,共执政五年),崩。”

2、《穆传》卷四:“天子命驾八骏之乘……天子主车,造父为御……”,引自《史记·秦本纪》:

“孟增幸于周成王,是为宅皋狼。皋狼生衡父,衡父生造父。造父以善御幸与周缪王(缪,通穆。缪王即穆王),得骥、温骊、骅骝、騄耳之驷,西巡狩,乐而忘归,(《集解》引郭璞曰:“《纪年》(即《竹书纪年》)云穆王十七年,西征于昆仑丘,见西王母。”《正义》引《十六国春秋》云:“前凉张骏酒泉守马岌上言,酒泉南山即昆仑之丘也,周穆王见西王母,乐而忘归,即谓此山。”)。”

但是,《秦本纪》只说得造父之“驷”马,并非八骏,并说因此“西巡狩,乐而忘归”,也未提及会见“西王母”之事。同时,今本《史记·赵世家》所载造父与周穆王西巡狩事,与《秦本纪》有所不同,尤其是“西巡狩,见西王母,乐而忘归。”例见《史记·赵世家》:

“造父幸于周缪王(即周穆王)。造父取骥之乘匹,与桃林、盗骊、骅骝、绿耳,献之缪(穆)王。缪王(穆王)使造父御(《穆天子传》卷四:“天子命驾八骏之乘,右服(服马)骅骝,而左绿耳;右骖(骖马)赤□,而左白俄。天子主车,造父为御……次车之乘,右服渠黄而左俞轮;右盗骊而左山子。”),西巡狩,见西王母(《索隐》:“《穆天子传》曰:‘穆王与西王母觞于瑶池之上,作歌,是乐而忘归也。’谯周不信此事……”按:今本《穆天子传》卷三:“天子宾于西王母,乃执白圭玄璧以见西王母……天子觞西王母于瑶池之上,西王母为天子谣……”),乐而忘归。”

笔者认为,今本《史记·赵世家》与《秦本纪》所述的区别,前者有周穆王会见西王母,而后者则无。由此可见,《赵世家》所述周穆王会见西王母,并非是司马迁所作原文,而是后人将注引之文误作正文而造成的。这种情况,《山海经》也多见。理由如次:

其一、据上述《周本纪》所载,周穆王执政共五年,仅有一次穆王征伐犬戎之事。假如有《赵本纪》所述那样重要史事,即造父幸于周穆王,穆王驾八骏使造父御,西巡狩,以见西王母,毫无疑问,司马迁决不可能将其遗忘记入《周本纪》的。但在《周本纪》中未见,可见并无此事。因此,上文《索隐》注:“谯周不信此事”,是有道理的。

其二、西王母之名最早载于《山海经(是夏后氏著的《五帝、夏朝帝都九州志》见本书第四编B篇),据笔者考证,西王母是从西域(今之两河流域)来中国五帝朝帝都九州(今江苏连云港市)贸易的商队女酋长,他在帝都九州主管生产“五瑞”玉器。因此,当汉武帝见到“古图书”(后取称《山海经》)之文,即《山海经·北山经》“昆仑之东北隅,实惟河源”;《西山经》:“玉山《穆天子传》谓群玉之山),是西王母所居”;《大巟西经》:西王母居“昆仑之丘(今连云港之锦屏山)”其下有弱水之渊环之。所以,汉武帝命出使西域的使者去西域和田将玉石采来,以及寻找西王母。例见《史记·大宛列传》:“汉使穷河源,河源出于寘(今新疆和田),其山多玉石,采来;天子(汉武帝)案古图书(即《山海经》)名河所出山曰崑崙(昆仑)云(按:今新疆和田之南的昆仑山脉,本是无名之山,后来汉武帝按照《山海经》所载之“昆仑之丘”而将其命名的)。”又说:“安息(今伊朗)长老传闻条枝(在今伊拉克境内)有弱水、西王母、而未尝见。”

其三、司马迁是读过《山海经》的,并认为《山海经》记载不可信。例见《史记·大宛列传》:“太史公(司马迁)曰:《禹本纪》言‘河出崑崙。崑崙其高二千五百余里,日月所相避隐为光明也。其上有醴泉、瑶池(按:如上《穆天子传》所述“天子殇西王母于瑶池之上”的“瑶池”,是取自本文的)。’今自张骞使大夏之后也,穷河源,恶睹本纪所谓崑崙者乎?故言九州山川,《尚书》近之矣。至《禹本纪》、《山海经》所有怪物,余不敢言之也。”由此可见,既然司马迁对《山海经》是否定的,因此不可能在文中说周穆王“西巡狩,见西王母(《山海经》中人物),乐而忘归”的。此其一。其二、司马迁是大史家,也不可能在文中将西周时的周穆王与五帝朝的西王母(两者相距约一千二三百年)相会。

综上所述,可以证实《赵世家》这段文字,并非出自司马迁之手。那么,这段文字,是后人引注《穆天子传》之文,以后才被误作正文的。

值得注意的是,汲冢的《穆天子传》这段文字,亦被引入《列子·周穆王篇》:“周穆王时,西极之国有化人来”。“化人曰:‘吾与王(穆王)神游也,形奚动哉?’”“王(穆王)大悦。不恤国事,不乐臣妾,肆意远游。命驾八骏之乘,右服骅骝,而左绿耳;右骖赤骥,而左白减。主车,造父为御……次车之乘,右服渠黄,而左俞轮;左骖盗马,而右山子。”(详见杨伯峻撰《列子集解》①的《列子·周穆王》与《穆天子传》)

“观乎此,可知《列子》有一部分已钞汲冢之《穆天子传》矣。《穆天子传》,出自汲冢。……其中有七十五篇,今世所传之《穆天子传》亦其一也。‘其事本《左传》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将皆有车辙马迹’,及《史记·秦本纪》‘造父为穆王得骥、温骊、骅骝、騄耳之驷,西巡狩,乐而忘归’诸说以为之。多用《山海经》语,体制亦似《起居注》——《起居注》始明德马皇后——故知为汉后人作(新按:如前所述,笔者是以文中出现“狻猊——师子,确定《穆天子传》是东汉后人所作;而此文亦说,《穆天子传》“为汉后人作”,二者所见相同)。’(见姚际恒《古今伪书考》)此书之不真,后世已多疑议,谓非汲冢之旧。则《列子·周穆王》之为晋人所杂纂彰矣。”②

三、三国曹氏魏王幕僚撰《竹书纪年》,是为了攀附战国魏王门阀

汲冢《竹书纪年》“凡十二篇,叙夏、商、西周、春秋时晋国和战国时魏国史事,至魏襄王二十年(公元前299年)为止。”③

我们说,古代史学家撰述历史,没有其他意图,只是将搜集历代真实的史事留给后世。如西汉司马迁的《史记》,便是如此。但是,《竹书纪年》撰述者,却是别有用心,是出于攀附高贵门阀的需要。所以《竹书》在叙述夏、商、西周后便舍弃其他,刀笔直插于春秋晋国和战国魏国史事,并只延至魏襄王二十年而止。众所周知,春秋晋国在战国时,一分为三,即韩、赵、魏国。因此,《竹书》仅延至魏襄王止,这就是说三国曹氏魏王是战国魏襄王一脉相传的后裔。由此可见,三国曹氏魏王家族所以撰写《竹书纪年》,是为了攀附高贵门阀。

新按:由于学者认为《竹书纪年》是战国文献,因此其所载的历史纪年每被学者作为信史以引用之。故笔者撰写了本稿,以明真相。

注释

①杨伯峻《列子集释》中华书局1986年

②同①

③《辞海》:《竹书纪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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