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海外避税”问题,苹果公司被推上风头浪尖。苹果公司利用精心构建的海外分支网络,四年间成功避税超过百亿美元,共和党参议员约翰·麦凯恩由此下结论:苹果是最大避税企业之一,是尝试避税的美国企业之中“最过分的违犯者”。而发展中国家,正是诸如苹果这样的跨国公司避税策略的核心。
外企避税数额惊人
避开美国说中国。外企每年避税金额究竟有多大?一个流传甚广的数据是300亿元人民币左右。而这个数字只是官方的不完全估算。实际上,依据中国一些地方税务官员的测算,这个数字可能高达1270亿元之巨。
高买低卖减少利润,是避税的常用手法。日前,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国税局对一境内企业股权转让实施特别纳税调整。调增股权转让收益2053万元,加上企业已主动补税部分,两项合计共缴纳企业所得税2114万元。特别纳税调整,是指税务机关出于实施反避税目的,而对纳税人特定纳税事项所作的税务调整。
避税既然不违法,那税务机关为什么要反避税?避税虽然不违法,但纳税人为少缴税而采取的一些举措与税收立法精神相违背。一些“投机取巧”的行为,不但导致国家的税收减少,也会对市场公平竞争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转让定价,就是最常见的一种避税行为。比如,一家企业采购原材料,本来直接在市场上5元钱就能买到,但它却要绕个弯,从关联企业那里用10元的高价来买。这样一来,原材料买得贵,企业的成本抬高,利润自然变少了,缴税也相应减少,等于把利润转移给了关联企业。如果这家关联企业在国外,那么国家本来应收的税收就流失掉了。
避税行为在各类企业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并非跨国企业或外资企业所独有。只不过跨国企业产业链长,关联企业多,组织架构比较复杂,实施避税具备充分动机和手段。在我国70多万家外资企业中,就有相当一部分企业“长亏不倒”,个中缘由耐人寻味。
还有一些少缴税的行为,不违背税法,也符合立法精神,专业术语叫节税。比如前段时间网上热炒的“年终奖临界点”问题,就是因为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为七档,收入增加一元可能就会进入上一档,按较高的税率缴税,可能出现“多发一元钱,纳税多千元”的税后收入反倒减少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单位会计就会做变通处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
反避税对税收的贡献每年达数百亿元
正是因为避税不违法,所以税务机关采取反避税措施不能来硬的,不能单方认定企业避税行为和金额,然后强制企业补税。就拿转让定价来说,按照市场法则,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商品的定价权由企业做主,一般不受政府控制。即使这笔交易的定价不合理,有避税的嫌疑,政府也不能横加干涉,只能通过谈判、协商和磋商等手段,最终与税企达成一致意见,企业同意修改价格并相应补缴税款。
避税与反避税,是一个博弈过程。企业的投资、交易有没有避税行为,税务机关需要用证据说话。要证明企业的定价不合理,税务机关不但要掌握原材料的市场价格、企业的成本构成、行业平均利润,还要考虑企业的品牌价值等对商品价格的影响等,是一项细致而又艰巨的工作。
只要各国之间税负有高有低,税法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就会产生避税行为。因此,反避税是一项长期的常规工作,不可能通过开展类似的“严打”运动来解决。当前,加强反避税工作,在不断完善税收法律法规的同时,还需要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畅通税收信息情报的搜集交换,更加全面地掌握企业特别是跨国企业的经营活动,才能从中发现线索、找出破绽,有效遏制避税行为,堵住税源流失。
近年来,税务机关通过关联申报审核、同期资料核查、立案调查以及对已调查户跟踪管理等手段,调查重大案件数量及查补税款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2010年,税务机关反避税工作对税收增收的贡献合计102.72亿元。2011年,全国通过反避税手段增加税收贡献达到239亿元。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税务机关通过反避税贡献税收达346亿元,比2011年增加107亿元,同比增长48%,有力地维护了我国税收利益和税收主权。
(作者为中国城市经济文化研究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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