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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四川社科院陈世松《元末“青巾军”入蜀考》一文
读元史专家、四川省社科院副院长陈世松刊登在西南地区知名学术期刊《四川文物》2006年第4期上的《元末“青巾军”入蜀考—兼释重庆《玄宫之碑》》一文,我才明白,一个学者的水平能够低下到何种地步,短短一篇学术论文,居然能出现如此之多的低级错误。即使在网络历史圈,这种基本文献读不懂又爱乱开脑洞的人,也只能被嘲讽到生活不能自理。
元末“青巾军”入蜀考—兼释重庆“玄宫之碑”陈世松是谁?他曾是四川省社科院历史所副所长、四川省社科院副院长,又是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还是四川省历史学会副会长。
1978年11月至今,在四川省社科院从事历史、文化研究。曾任历史所副所长、四川省社科院副院长。
曾任四川省巴蜀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四川省社科院移民与客家研究中心主任。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美国harerfuord college、香港中文大学访问学者,嘉应大学客家研究院、北京联合大学客家研究中心客座教授。四川省历史学会副会长、四川省民俗学会副会长、四川海外客家联谊会副会长、四川客家研究中心主任。【1】从这篇文章来看,他的问题集中在以下三点:
1、对史籍原文进行严重误读;
2、对元史基本典籍完全陌生;
3、引用不符合学术论文的最起码标准。
一、对史籍原文进行严重误读
这篇论文,在回顾红巾军的历史时,一上来就宣称:
据史载,至正十五年(1355年)二月,刘福通率军攻占了汴梁。
原文先不纠结这种不给参考文献仅仅说一句“据史载”是多么疏忽,只说攻占汴梁一事,我不知道作者看的是哪个位面的历史,才能得出至正十五年二月刘福通就攻占了汴梁这种暴论?
汴梁作为北宋的都城,而韩宋政权又是以“龙飞九五,重开大宋之天”为核心口号,因此,攻占汴梁一事甚至比韩宋军队攻陷元朝大都更重要,汴梁之战即是韩宋红军对元朝三路北伐这首赞歌的最强音之一,也是其序曲。
之所以介绍汴梁之战的背景,是想说:
这是元末史的最基本常识之一,甚至不需要查史料,张口就能说出时间,绝不是所谓的什么至正十五年,而是至正十八年。遍观各种史籍,攻击汴梁的时间从来没有什么疑义,第一次为至正十七年五月,犯汴梁,但是没有攻下;第二次为至正十八年五月,趁汴梁大饥荒,再次兵发汴梁,守将不战而逃,韩宋红军在刘福通的带领之下占领汴梁,并以此北宋故都为韩宋政权都城:
十七年, 五月乙亥朔……是月,刘福通犯汴梁,其军分三道,关先生、破头潘、冯长舅、沙刘二、王士诚寇晋、冀,白不信、大刀敖、李喜喜趋关中,毛贵据山东,其势大振。
《元史·本纪第四十五·顺帝八》
十八年,五月戊戌朔……庚子……刘福通攻汴梁。壬寅,太白犯填星。汴梁守将竹贞弃城遁,福通等遂入城,乃自安丰迎其伪主居之以为都。《元史·本纪第四十五·顺帝八》在元末野史《庚申外史》中,权衡将至正十七年和至正十八年的两次攻击混为了一谈:
丁酉,至正十七年……五月汴梁大饥,守臣失列门知院遁,红军刘福通自称太保,入遽之,迎其主小明王于亳州,入都于汴梁之皇城。但是在《庚申外史笺证》中,笺证者早已指出了这项错误
庚申外史笺证因此,刘福通攻占汴梁的时间从来不是什么历史悬案,更不存在所谓的至正十五年二月之说。
那本文作者为何会出现这种低级错误呢?
其实,元末典籍就那么多,你不说我也能猜到。
看他的叙述,我就能知道他错误的依据了明初叶子奇所做的野史《草木子》,《草木子·克谨篇》:
汝宁盗韩山童男陷汴梁。僭称帝。改韩为姓。国号宋。改元龙凤。分兵攻掠。其下有刘太保者。每陷一城。以人为粮食。人既尽。复陷一处。故其所过。赤地千里。大抵山东河北山西两淮悉为残破。毛会等兵已犯阙。王师极力战守。始退败。叶子奇当时尚在浙江,再结合所谓的“韩山童男陷汴梁”(实际是刘福通,韩林儿但是尚在毫县)、“每陷一城。以人为粮食。人既尽。复陷一处”这种标准夸大式谣言,就可以知道叶子奇对于汴梁之战的了解都是道听途说。因此虽然韩宋政权在至正十五年就已经国号为宋、改元龙凤了,但是只是元末各路义兵中的一支,而且大本营毫县也离叶子奇的家乡浙江龙泉甚远,因此他并不了解。只有到韩宋政权在至正十八年攻陷汴梁、恢复北宋故都之后,大宋龙凤政权的名声才传到叶子奇这里,因此才有了这段错漏百出的记载。
《草木子》原文中并没有记载时间,那作者为何一口断定是至正十五年呢?
因为作者永远不看原文,看到杨讷先生等人主编的《元代农民战争史料汇编·中册》中,将这一段没有时间标注的记载写在了至正十五年,于是一拍脑袋,刘福通在至正十五年就把汴梁占领了:
元代农民战争史料汇编·中册但凡对《元史》稍微熟悉一点的人,都不会闹出这种笑话。
但,这只是作者在这篇文章中第一次信口开河,远远不是最后一次。
在最后结尾之时,作者不看原文信口开河的毛病又犯了,张口就是在讨伐陈友谅的檄文中,明玉珍喊出了著名的:
予取尔蜀于青巾之手,非取诸元。
原文虽然作者再次毫无学术纪律的不标注参考文献,但是元末基本典籍就那么多,原文还是很容易找的,在元末明初新都人杨学可记录明玉珍大夏政权的《明氏实录》中,这句话也压根不是什么檄文,更不是什么讨伐陈友谅的檄文,而是明玉珍被部下推举为陇蜀王之后,对着四川地区的民众们所发表的告示,《明氏实录》(学津本):
众推玉珍为陇蜀王,因下令曰:元朝运去,中国豪杰并起而逐之。予本乡农,因乱为众所推。殆为自保,岂敢图人?迩者,义兵一起,群丑底平。湖湘向化,顾兹蜀地久被青巾之乱,莫有为之剪除者。予奉天诛罪,岂能自安?已经殄灭凶徒,幸尔坐收全蜀,是乃天意,夫岂人谋?方今图为昼一之规,与民其享太平之治。诚恐百姓不知,以予为争地杀人之师,非吊民伐罪之举。予取尔蜀于青巾之手,非取诸元。尔辈亦当复见见中华文明之化,不可安于元人之陋习也。更宜洗心从治,慎弗取恶招尤。
《明氏实录》并且,但凡有点古文常识,都知道“予取尔蜀”指的的“我取得你们蜀地”,陈友谅一不是蜀人、二没有占领过蜀地,明玉珍对陈友谅的檄文中说这种话是出来搞笑的吗?
你以为这就完了,远远没有,你低估了作者的想象力。
二、对元史基本典籍完全陌生
作为四川省历史学会副会长,又是专门研究元史的专家,我不要求你像真正的元史专家那样,懂得多种语言(蒙、藏、波斯、畏吾儿语等)的相互比堪,最起码,《元史》这种入门书籍得稍微熟悉一点吧?
可是很遗憾,从这篇文章中,我看到的只是对《元史》的一窍不通和漫天飞舞的脑洞。
就像名字《元末“青巾军”入蜀考—兼释重庆《玄宫之碑》》说显示的一样,这篇文章最核心的创新点、也是作者十分得意的创见就是他认为自己驳斥了一个所谓学界一直以来的误解,考据清楚了元末“青巾军”入蜀的时间。
对于这种书不认真读,口气比天大的人,我只能说:
书读得太少,想得太多。这篇文章上来就宣称:
学界普遍将元末“青巾军”入蜀的时间认为是至正十八年,而通过本人努力的考证,应该在至正十七年。
原文按照学界惯例,在写“过去学界一般据此认为”这种话之后,至少需要给出三四篇参考文献,表示自己是实事求是的,而不是竖了个空靶子在这里打。很明显,作者没这个打算。
而且,恕我直言,我从来不知道还有《明氏事迹》这本书,看了一下他引用的记载,在《明氏实录》中,作者一转眼就把《明氏实录》改成了《明氏事迹》,不知道该说什么。
那么,回到问题主体,元末“青巾军”入蜀时间真的就这么扑朔迷离,《元史》真的就记载了元末“青巾军”入蜀时间是在至正十八年四月之后吗?
明显不是。
真的对作者很无语,在写文章之前,能不能把自己引用过的《元史》的元末部分看完?
十七年春正月丙子朔,冬十月……是月,白不信、大刀敖、李喜喜陷兴元,遂入凤翔,察罕帖木儿、李思齐屡击破之,其党走入蜀。 《元史·卷四十五·本纪第四十五·顺帝八》可见,《元史》中记载得明明白白,至正十七年冬十月,白不信等部就因为被察罕帖木儿和李思奇屡次击败,而“其党走入蜀”。
那论文所引的:
十八年夏四月察罕帖木儿、李思齐会宣慰张良弼、郎中郭择善、宣慰同知拜帖木儿、平章政事定住、总帅汪长生奴,各以所部兵讨李喜喜于巩昌,李喜喜败入蜀。又是什么呢?
这是白不信等部在至正十七年十月入蜀之后,至正十八年又从四川出关,卷土重来攻击陕西,结果又被察罕帖木儿、李思齐等人大败,于是又不得不再次入蜀。这一点,《元史·察罕帖木儿传》记载得很清楚:
十七年,贼寻出襄樊,陷商州,攻武关,官军败走,遂直趋长安,至灞上,分道掠同、华诸州,三辅震恐。陕西省台来告急。察罕帖木儿即领大众入潼关,长驱而前,与贼遇,战辄胜,杀获以亿万计。贼余党皆散溃,走南山,入兴元。朝廷嘉其复关陕有大功,授资善大夫、陕西行省左丞。未几,贼出自巴蜀,陷秦、陇,据巩昌,遂窥凤翔。察罕帖木儿即先分兵入守凤翔城,而遣谍者诱贼围凤翔。贼果来围之,厚凡数十重。察罕帖木儿自将铁骑,昼夜驰二百里往赴。比去城里所,分军张左右翼掩击之。城中军亦开门鼓噪而出,内外合击,呼声动天地。贼大溃,自相践蹂,斩首数万级,伏尸百余里,余党皆遁还。关中悉定。 《卷一百四十一·列传第二十八·察罕帖木儿传》“贼出自巴蜀”这一句话更是表明了,“青巾军”本来就是从巴蜀出来的,被击败之后又“败入蜀”,因此,何来元末“青巾军”是在至正十八年四月入蜀一说?
这种《元史》记载得清清楚楚的事情,还用得着你来竖个靶子考证?
你以为这就完了,你太高估作者的水平了。
三、引用不符合学术论文的最起码标准
无论是论文还是学术专著,引用文献可以说是最不起眼但是又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了,可以说:
论文的观点决定了其创新性,而论文的引用文献则决定了其可信性。很多时候,可信性比创新性更加基础和重要。严格的学术传统中,引用文献有非常严格的标准,不仅要注明引用的哪本书,还要注明在哪一章,哪一页,版本是什么,出版社哪一家。更为重要的是,如果不是第一手文献实在找不到,不要在二手文献中进行转引,这会极大降低自己论文的可靠性。特别是古代的二手文献,因为在现代引用标准并没有建立起来之前,古人的引用并不忠诚原文,随意性很大。
而这篇论文呢?我并没有全部复核他的引用文献,工作量太大,就找了几个我比较熟悉的引用检查了一下,发现惨不忍睹。
首先,胡乱引用,连所引用的章节都完全搞错了,实在过于低级。
在探讨“青巾军”入川的历程时,作者引用了《新元史》中的“束良曾”这个人的事迹,而引文文献则标注为“《新元史》卷225《忠义传》”。
原文
引用文献一看到这里,我就觉得可能不对,因为《新元史》中的“忠义传”在我的印象里并不在卷225。于是我去复核了一下,果然,《新元史·卷225》为韩林儿和张士诚的传记:
《新元史·卷225》而“束良曾”的传记则在《新元史·卷二百三十二·忠义三》之中:
《新元史·卷二百三十二·忠义三》所以,很明显,作者又再次没有读《新元史》原文,不知道在哪里抄的几手文献,造成了这种学术论文中的大忌。
作者喜欢引用不可靠的二手文献的毛病,在这篇文章中可以说体现得淋漓尽致,而且二次引用还是古代的文献。随便举一例,在谈到朱元璋给明玉珍的一封国书中关于“青巾军”的片段时,作者直接标准为“《明太祖实录》,转引自钱谦益《国初群雄事略》”
原文
引用实际上,稍微对元末史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钱谦益的《国初群雄事略》虽然是当时超一流的历史著作,但是几百年过去了,他的引用原则在现在的学术体系中看起来非常不专业,一般而言,他不是忠诚的原文摘抄,而是进行了简写或者转写,和原文差别比较大。就拿作者引用的这一段来说,《明太祖实录》原文为:
足下因有所见,以偏师入蜀,度其兵有三分之一,兹既全有西蜀,乃古今人物强盛之所,宁不壮哉!然西有李喜喜等兵侵扰杀掠,为虐亦甚,其生民不知存者能几! 《明太祖实录卷十七》可知,“为虐亦甚,其生民不知存者能几”被简写为“生民无几”,在此处可能差别不大,但是在有些地方,一两个字的差别可能完全影响事件的描述,这就是为什么学术论文要求尽量引用第一手文献,而《明太祖实录》作为研究元末史的基本正史,不存在无法引用第一手文献,只能借用第二手文献的情况。
类似例子在文中还有很多,就不赘述了。原文可以直接去知网搜索进行阅读,保证大家惊喜不断。
四、余论
作为一个知名学者,在一个知名刊物,发表了一篇自我感觉良好的学术论文,结果无论是创新点(元末“青巾军”入蜀时间的考证)的少见多怪,还是基本典籍的不学无术,还是引用文献的胡乱标注,都让人对其史学基本素养表示由衷的怀疑。
就我这么多年看文献的经验,灌水文章看了不少,但是这么垃圾的文章还是第一次看到,想想就觉得恶心。每次看到这些所谓的历史学学者写得不知所谓的文章,我都会对中国史学表示由衷的可惜,我们本可以做得更好,奈何黄钟弃毁、瓦釜雷鸣,一大批真正有水平的学者孤独终老,一大批不学无术、蝇营狗苟的人却妄居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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