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日起,将实施新的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网上随之而来又有了“新的扣分规定”等传闻,可就是谣言了)。 今天葱哥就帮大家解读一下,驾照新规和我们普通人来说有啥关系,另外还附送驾驶证扣分标准,建议有需要的小伙伴直接收藏~ 公安部的红头文件明文规定 ▼ 这个是最大热点。在试点城市,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可在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上自学驾驶技能。 试点的16个地点为 ▼ 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 大致步骤 ▼ 1、通过网络、窗口等报名考试 ▼ 2、预约并参加科目一考试 ▼ 3、合格后领取学习驾驶证明 ▼ 4 、车辆准备 必须有交强险、加装副刹车、 辅助后视镜等装置。 ▼ 5 、随车指导人员 一辆车在3个月内, 只能指定一个学员、一个指导员。 驾龄五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 无记满12分记录、无吊销记录等等。 ▼ 6、申请标识 一系列登记和手续后, 签发学车专用标识 ▼ 7、指定时间、地点练车 目前来看,自学驾考还真的不是想象中那么容易,对教练车、指导人员的要求还是很高的,并且练车时发生事故、违法等情况如何处理(目前规定是指导人承担责任),也是需要注意的要点。 希望规定实施后各有关部门能够严格执行,逐步完善。毕竟开车上路可是人命关天的事情。 但无论如何,我们在人性化的道路上迈出了一步,还是值得期待。 原来的规定是,哪儿发的驾照,只能去当地补领、换领和审验,确实太不人性化了。 新规实施后,这些事情都可以在所在地办理,不用再回到驾驶证核发地,减少了往返奔波。办理时也不需要提供居住或暂住证明。(办理校车驾驶证、军队驾驶证等情况除外) 原来规定60岁以上的驾驶人,需要每年体检身体证明。现在把这个条件放宽至70岁。也就是说,7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需要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因超过有效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原因被注销驾驶证的,可不经驾校培训直接通过初次申领的方式,向车管所申请考取驾驶证。 注意是“注销”,不是吊销或者撤销,概念不同。 单眼视障人员、上肢部分残疾人员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相应车型的驾驶证,变得更加人性化。 另外还有很多新的条款变化,都是完善和优化了驾驶证考试和领取的规定,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去葱哥的微博@汽车洋葱圈里面翻翻。 驾驶证扣分标准116地试点驾照自学直考
2外地驾驶证可在本地直接补、换领和审验
3老龄驾驶人70岁以上才需要每年体检
4驾照被注销 不用学习直接申请考试
5放宽残疾人申请驾驶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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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针对网上关于“扣分标准”的传言,葱哥帮大家找来了权威资料,大家可以收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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