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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合住建发〔20...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及我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我局于2017年12下旬至2018年春节前对全县在建工程进行了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全县在建工程89项,其中县城52项,乡镇37项,
进行主体结构施工的项目49项,其余项目均处在装修装饰或完工阶段。针对检查中发现有质量安全隐患的和存在管理不到位的工程,检查组下发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停工通知书》10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31份,要求有关责任企业认真落实整改,确保我县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二、存在问题
这次检查,发现部分受检工程存在以下问题:
(一)管理方面
1、施工单位。这次检查发现部分项目机构质量安全意识不强,日常管理不到位;部分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项目机构现场管理混乱,编制的施工方案过于简单,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项目自检流于形式,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能真正落实到位。
2、监理单位。部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责任心不强,履行质量安全监理职责不到位;部分项目监理机构的专业人员配备不齐全且人员偏少,到位率低;部分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现场存在问题未检查未发现,甚至在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后未能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监理单位对承担的监理业务包而不管、不履行监理职责。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入不足,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比例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也未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单列专款专用,未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案,未做相应的费用安排计划,未按进度专列支付安全明文施工措施费。
4、普遍存在不按合同欠付工程款的现象。民工工资支付方面,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发放到民工手上的工资没有安排专人认真监控,发放到民工手上的工资是否是民工本人的签字都不清楚,凭由班组代报,任人代签,民工工资发放签领手续不完备,很多工地发现工资单代签,造假现象,以致工程结束或节日时,分包班组用民工工资问题绑架工程款,要求建设单位支付民工工资,闹民工工资潮。
5、火灾防控方面。大部分企业、工地制订了火灾防控方案,建立了机构,并进行了检查,但对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个别单位未确定重点防控部位,也未有明确整改方案。工地普遍存在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的现象。
(二)实体质量方面
1、部分项目剪力墙、柱、梁节点接缝处出现蜂窝、麻面、漏浆、露筋等现象,随意用砂浆进行修补或没有修补;
2、部分项目柱、剪力墙钢筋偏位情况仍有发生;
3、部分项目墙体组砌方法不正确,砌体灰缝厚度、平直度、饱满度及墙体平整度较差,填充墙砌体有混砖砌现象;部分项目抹灰平整度较差,阴阳角不平顺,门窗边修补比较粗糙;
(三)施工安全生产方面
1、脚手架底层未封闭围护,横向扫地杆缺失;连墙杆数量不足,连接方式不正确;脚手架局部缺少立杆,立杆悬空;未按照要求在相应楼层满铺脚手板,脚手架与建筑物间间隙未封闭。
2、临边防护不严,部分楼梯临边无防护栏;部分水平洞口定型盖板不牢固;
3、施工临时用电。部分工程的临时用电没有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未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不少用电设备未做保护接零。电箱内垫板使用易燃材料,箱体与外壳不用PE线做电气连接。
4、施工机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现象普遍。部分井架楼层安全门、吊篮安全门失效,无安全通道和停靠装置,部分物料提升机(井架)未办理备案手续。塔吊无日常维护保养资料,司机配备不足、缺信号、司索、指挥作业人员。
(四)文明施工方面
1、仍有不少项目部作业人员生活区条件非常简陋。
2、部分工地无围挡,工地缺少安全标识、无安全生产宣传气氛。
三、整改要求及处理意见
(一)对本次检查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要求各责任主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自检合格后向检查组提交整改情况报告,由县质安站对该项目进行复检。若复检仍不合格,将根据有关规定,责令施工企业停业整顿。各责任主体必须提高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意识,明确各自的自控、检查、验收与监督责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对施工现场存在较多质量安全隐患的施工企业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责令认真整改,整改时间自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
(三)对明显履职不到位、导致施工现场存在较多质量安全隐患的监理企业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施工、监理企业要针对本次执法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具体要求如下:
(一)狠抓建筑市场监管不放松。一是严格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不动摇。二是严格实行招投标监管不动摇。三是严格依法行政许可不动摇。
(二)狠抓参建各方质量安全管理行为规范不放松。各施工、监理企业要继续以落实桂建管〔2011〕8号文为核心、以“四项制度”为重点,全面落实质量安全的规范和责任。凡是未严格执行“四项制度”、施工现场质量不受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停工整改。
(三)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对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导致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的相关人员从严从重处理,同时进一步加大安全执法力度,对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努力提高项目部管理人员及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员在安全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2018年2月27日
通报批评的企业和人员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主要存在问题
1
合浦县石湾镇       红锦小学教学楼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宁勇)
广西同洲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总监:周德军)
1、施工临时用电不符合三级配电“TN-S”接零保护系统,二级漏电保护系统,电缆拖地、穿越外架无防护措施;
2、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识少;
3、外架刚性拉结点少,底层安全网未满挂,首层、施工层未铺脚手板,外架搭设未高于施工层1.5M,部分外架搭设在悬挑板上;
4、物料提升机未检测备案,架体、配重无防护措施,无楼层安全门,卸料平台搭设不符合要求,缆风绳地锚不符合要求;
5、施工出入口安全通道搭设不符合要求。
2
合浦县公馆镇       第二小学教学楼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宁勇)
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监:龙润志)
1、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识少;
2、物料提升机未检测备案,无连墙件;
3、施工用电不符合三级配电“TN-S”接零保护系统,二级漏电保护系统,配电箱无端子板;电缆穿越外架无防护措施;
4、支撑系统立杆间距过大,无封顶杆、扫地杆,剪刀撑少,有梁、板同一支撑系统现象,楼梯平台支撑系统搭设与外架相连;
5、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堆放混乱。
6、外架拉结点少,无脚手板,外架与建筑物的间隙大于15CM无防护措施,未高于施工层1.5M,安全网未挂到底;
7、施工安全出入口搭设不符合要求;
3
合浦县西场镇       民丰小学教学楼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宁勇)
广西亿翔荣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监:黄祖顺)
1、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堆放混乱;施工现场未搭设安全进出口通道防护棚。
2、外脚手架拉结点少,首层、施工层未铺脚手板;外架底层未挂安全网,外架与建筑物间隙大于150MM无防护措施;部分外架立杆搭设在悬挑板上,下部回顶立杆存在搭接现象。
3、支撑系统立杆间距过大,梁、板使用同一支撑系统,梁下无立杆,局部缺失扫地杆、扫天杆、剪刀撑;楼梯局部存在搭设单排立杆现象,局部支撑系统使用外架作支撑严重违反强制性要求。
4、主体已施工到三层楼面,但未按要求安装物料提升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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