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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临泽

临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19年上半年质量发展工作总结的报告

县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2019年上半年质量发展工作总结》呈上,请审阅。

专此报告

                   临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5

2019年上半年质量发展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县质量发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突出从源头抓质量,从基础抓工作,转变观念,认真组织开展建设领域质量发展工作,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落实,市场行为不断规范,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处于受控状态,整体水平稳中有升,工程质量投诉率明显下降,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一、基本情况

至目前,全县在建工程50项,建筑面积39.2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10.49亿元,其中:新开29项,续建21项;房屋建筑47 项,面积37.17万平方米,造价10.2亿元 ;市政工程3项,造价2925.55万元。办理质量监督手续29项,办理施工许可手续29项,参与三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27场次。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6次,全县在建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履行较好,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及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切实做好质量发展工作。我局始终坚持把加强组织领导作为质量发展的根本点来抓,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工程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印发《临泽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临住建字〔2018〕75号),进一步规范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推进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具体工作中,通过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重点治理了建筑工地无证施工、无证上岗、参建各方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等问题,促进了建筑工程质量的提高和安全生产。上半年,共召开由在建工程各建设单位和施工、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安全负责人等参加的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环境整治工作会议4次,针对保障性住房和个别公建工程文明施工、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召开由业主、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题约谈会议1次,上述会议人数超过420人次,对落实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建筑工地环境治理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针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质量保证,我局邀请有资质的单位会同各镇对今年动态排查出的危房分期分批进行鉴定和改造,在改造过程中转变角色,在农村房屋建设工程中变监督为主动服务,为改造农户提供技术咨询、上门服务等,从而保障全县农村房屋建筑达到安全住房要求。

(二)健全质量监督管理机制,狠抓工程质量。对全县范围内报监工程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和管理,监管率达100%。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规定和监督工作导则,加强了对受监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监督,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主体责任,对工程的实体质量采取关键部位重点监督和重要部位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监督方式,严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质量关,确保工程结构安全,质量达标。同时,为预防和减少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在县内商品房住宅和安居工程继续实行分户验收制度,有效地控制了质量通病和发生。在监督过程中,做好监督记录和发现问题及时签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整改落实。在上半年监督检查中共发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整改通知27份,局部停工通知18份。此外,实施差异化质量管理,在管好城区建筑工地的同时,重点对倪家营、高铁南站、通航产业园、政府投资重点工程进行不定期的质量抽查监督,为全县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奠定了工作基础。

(三)严把工程建设“五关”,确保工程质量。一是“设计文件审查关”,通过开工前的审查,及时找出问题和不足,合理进行工程变更,严格工程变更程序。二是“资格预审关”,建设单位通过资格预审,择优选择工程业绩好、技术力量强、设备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并且资质合格的施工、监理单位;三是“开工前审查关”,通过开工前审查,监督施工、监理单位按投标文件和合同要求进行人员、设备进场,为工程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四是“工程建设中的检查关”,通过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检查,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按规范、标准等要求进行各项检验检测,加强施工自检、监理旁站,全面促进工程建设质量提高;五是“工程竣工验收关”,通过交工验收,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和勘察单位对履职方面及工程质量进行评价,确定是否合格。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实行工序验收和中间交接制度,严把每一道工序,上一道工序验收合格才进入下一道工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四)强化建材质量管理,确保建筑工程安全可靠。建筑材料质量的合格与否,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在平时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我们严把建筑材料关,坚决杜绝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在建设工程实体上使用,建筑材料监督抽查合格率达100%。一是对建筑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如钢筋、水泥、保温材料、防水材料等建筑材料,先查验有无产品合格证后,由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监督施工企业将样本送有检测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在建筑工程实体上使用。二是对其它没有检测的材料,一部分如地暖管材等建材,由施工单位安装完毕,注水打压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另一部分如涂料等建材,除查验合格证,还检查生产单位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三是对钢筋混凝土工程,除了检查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和抽测报告外,还要求施工单位留置混凝土强度试块,送有检测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在基础和主体工程完工后,抽取5%的工程构件作实体检测,试压块强度和实体检测强度同时满足设计要求时,该建设工程的主体质量才能评定为合格。四是对建筑使用的门窗在安装时,将同型号的取样3组送有检测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抗风压性、水密性、气密性、保温性能和可透光系数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不得在建筑物实体上使用。通过严把建筑材料关,杜绝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五)严格市场行为,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一是新开建筑工程在工程项目开工前,五方责任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必须签署授权书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明确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对工程建设中应该履行的职责及承担的责任,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的必备条件,否则不予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上半年,新开建筑工程,均已按照要求提交了签署完备的授权书和承诺书。二是建立永久性标牌制度。按照甘肃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置永久性标牌的通知》(甘建工〔2011〕181号文件)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应完成永久性标牌的制作与安装工作,工程交付使用后,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对责任标牌进行管理和维护。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向备案机关提交建筑物正立面照片一张,永久性标牌近距离照片一张,作为竣工验收备案的必要条件。上半年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26项工程均已制作安装了永久性标牌。

(六)认真观摩学习,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经验和技术。 

为认真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努力提高应对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我局积极承办全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质量管理暨施工现场应急演练观摩学习会议,对丹霞小镇酒店及职工生活区项目工地现场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暨施工现场应急演练组织开展了全市和全县两个层次范围内的观摩学习,市县级学习观摩人数达到370人次。在工程质量方面主要开展了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墙面抹灰和砌体质量控制、构造柱浇筑质量保证措施等,学习了优秀施工企业在工程质量安全管控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在我县全面推行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工作,在构造柱浇筑、墙面抹灰填充墙砌筑等分项工程的施工上,推广使用先样板施工的做法,使技术交底和岗前培训更加直观、清晰,易于建筑施工一线作业人员了解掌握,在给分项工程墙体表面留有作业人员姓名、复核偏差数据标记,为质量检查和质量验收提供直观的判定尺度,有利于加强对工程施工重要工序、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更加有利于各工序作业人员提高自律意识和质量意识,各自负责好自己所负责分项工程质量,从而达到消除整体工程质量典型问题。

(七)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的检查,严厉打击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及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我局以抽查的方式,采取查中标项目班子成员是否在岗履职情况、核查资料、比对人员和签字、调查询问等办法,重点抽查有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的企业。经检查,我县建设、施工单位没有发生违法发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19家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目前未发生群体性工资讨要案件,建筑市场运行正常。

(八)切实排查整治建筑施工领域临建设施、城乡危房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一是检查临建设施建造环境。全县在建工程中,搭设有临时建筑的工地24项,选址均符合要求,经查,未发现年久失修建筑构筑物、挡土墙和易发生滑坡、坍塌、泥石流、山洪等危险地段和低洼积水区域,满足人员紧急疏散抢险要求,疏散路线保持畅通。二是检查临建设施质量。建筑工地共排查不符合要求的临时建筑14处,整改11处,其中西关小区、清水湾小区、城市综合体工地、文体智能小区工地、党校建设项目等工地临时建筑材料均采用可燃夹心材料,目前已全部拆除。三是检查临建设施用电及防火。主要针对施工现场临建设施用电安装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室内临时用电均由专业电工进行安装,并且有隐患排查台账及记录,室内电缆均穿管安装。

(九)加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开展竣工未验收项目排查治理活动。制定印发了《临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未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项目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临住建发〔2019〕169号)彻底清理我县未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项目,全面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遏制建筑市场乱象,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建设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全面清查存在的问题,对问题工程项目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全面排查取得施工许可证且已施工完毕,应进行竣工验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132项,(农民公寓楼108栋),分期分批对排查出的项目建设单位下发整改通知,督促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配合竣工验收和备案,至目前已办理完成竣工验收的工程12项。

(十)实施高标准住房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为持续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住房条件,彻底消除农村危房和长期空置房屋,不断提升农村生产生活质量,有效改变农村村容村貌,保持农村住房与村庄整体风貌协调一致,建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带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4月份,我局制定印发了《临泽县高标准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临住建字〔2019〕87号)。计划建成沙河镇化音村、板桥镇红沟村、鸭暖镇暖泉村、倪家营镇梨园村、新华镇西街村、蓼泉镇唐湾村、平川镇三三村新7个村的新一批美丽乡村示范村;在板桥镇东柳村、红沟村、新华镇富强村、倪家营镇丹霞新村、丹霞乡情家园、三三村新建6个高标准住房示范点,占地总面积443㎡,规划建筑总面积69638㎡,概算总投资29470万元

(十一)以落实“大气十条”为抓手,着力抓好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一是把扬尘防治工作列为工程开工的首要条件监管落实,对工地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凡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不达标的建筑工地,一律不得开工或复工。工程开工后,持续加强监管,凡到工地检查必查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对“6个100%、四个一律”抑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筑工地,通过发放整改通知或停工通知督促施工企业进行整改。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确保扬尘污染问题及时得到整改。目前,所有建筑工地均按要求设置了施工围挡,做到了封闭施工,各类建筑材料归类码放整齐,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进行了硬化处理,裸露砂土全部覆盖降尘。对扬尘污染轻微的11个建筑工地,通过发放整改通知书进行了限期整改;对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的15个建筑工地,进行了停工处罚,经整改合格后予以复工。同时,与公安交警、运管等部门紧密配合,加强建筑工地车辆运输管理,要求各建筑工地各类运输车辆做到密闭覆盖运输严禁沿路抛撒。施工现场出入口按要求配备了车辆冲洗设备,安排专人对进出运输车辆进行冲洗,杜绝车辆带泥上路现象发生。二是全面排查覆盖裸露土地。其中:天鹅湖南路两侧覆盖约1200平方米、绿化面积14900.02平方米、五三汽贸城拆迁现场覆盖约21600平方米、天鹅湖南路延伸段覆盖约8000平方米、自由路绿化面积约15884.92平方米、枣乡路绿化面积约5130.54平方米。

(十二)高度重视,认真受理本县建筑工程质量投诉案件。把对工程质量投诉作为质量工作的主要内容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中,做到对每个投诉都有了专人负责、都能到住户家中和现场实地查看,安排相关技术人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并做到有记录、有台账、有结果。共受理质量网络投诉及来人来访5次,办结率10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在建设领域质量发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根治。诸如住宅工程墙体裂纹、渗水等质量通病未能杜绝。二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企业技术队伍建设和质量管理水平还难以适应施工要求,管理人员只追求个人利益和眼前利益,忽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三是质量管理上,参建各方尤其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监督组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质量发展工作是一项持续推动、不断完善的社会工程。我们将坚持不懈地认真组织实施,以推动我局质量发展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实现新跨越,确保全面完成年度质量发展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质量发展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正确的、全面的质量关,将质量发展工作全方位融入到工程建设的各个层面。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营造质量振兴工作的良好的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协调,明确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格局。局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将发挥好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的作用,切实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工作,调动局属各站室各建筑施工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参与和推进质量发展工作。同时,不断重视调查研究,增加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三)进一步靠实责任,强化工作落实责任感和使命感。我们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落实质量发展目标任务,责任到人,设立专门的档案,专人管理,搜集材料,落实好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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