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过敏又叫药物变态反应,是指按正常的用法、用量接受治疗药物以后,发生的一些药理作用以外的、不正常的反应和症状。这种反应不具有普遍性,只发生于少数具有过敏体质的人,即使应用极少量的药物或微量的接触,都有可能引起严重的反应。所以药物过敏不是正常药理作用的加重,而是药物作用性质的反常,是一些特异体质的人对药物“质”的过敏,而不是“量”的中毒。药物过敏是在内外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产生的1种异常的抗原抗体反应。它的产生既有药物方面的因素,也有体质方面的因素。药物过敏在临床上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既有较常见的皮肤黏膜表现,也有全身性的反应,有时甚至休克而危及生命。药物过敏有的发生于用药后数秒钟或数分钟以内,有的出现于0.5小时或更长时间后,也有及少数病员发生于连续用药的过程中。其表现有多种症状,有皮肤瘙痒、荨麻症、胸闷气促、面色苍白、出冷汗、紫绀、脉细弱、血压下降、烦躁不安、头晕眼花、面及四肢麻木、意识丧失、抽搐、大小便失禁等。因此,在用药过程中一旦出现身体不适的感觉,必须立即向医生、护士反映,以便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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