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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岁官至副厅、手握重权?却被9万元干股毁了
  11月1日上午。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第五审判庭。

  重庆市长寿区原副区长林家鹤(副厅级)神情黯淡地低头站在被告人席上,偶尔回头看看旁听席上的亲属,眼中闪过一丝后悔和无奈……

  经过审理,法官作出一审宣判:林家鹤伙同农民彭文林受贿9万元,林家鹤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彭文林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对林家鹤、彭文林共同受贿犯罪所得9万元以及孳息1.98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听到判决,林家鹤眼中流露出了落寞、后悔和沉重。

  面对贿金承诺,他无动于衷

  林家鹤是一个37岁就官至副厅级、手握重权的青年才俊。曾经,他风光无限,令人尊敬和艳羡。而今,他站在被告人席上接受审判。葬送其前途的,就是他的贪念一闪现!

  时光倒回到2007年11月。一天,重庆市程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经理程文(另案处理)找到了林家鹤。当时,林家鹤是长寿区副区长兼长寿湖管委会主任。长寿湖是重庆最大的湖泊旅游风景区,程文的开发公司从2004年起就承包长寿湖养鱼,效益十分可观。

  程文公司的承包合同2008年到期,为了能继续承包,程文从2007年下半年就开始想办法。作为副区长兼长寿湖管委会主任的林家鹤,自然就成为了程文的重点公关对象。可是几个回合下来,程文并没有得到林家鹤比较肯定的答复。

  为此,2008年初,程文再一次找到林家鹤说:“林区长,如果我们能继续承包长寿湖,我每承包一年给您1万元。”

  “我是国家公务人员,你的钱我不会要的!”林家鹤拒绝了程文的要求。

  与此同时,一心想继续承包长寿湖的程文也在疏通其他关系。长寿湖管委会的2名负责人和长寿湖联合企业公司的负责人都被程文一一做通工作。于是,几人联合向林家鹤作了汇报,想让程文的公司继续承包长寿湖。林家鹤没有表示反对,只是让双方继续谈判承包年限。

  2008年3月,与程文公司继续签订承包合同的事项被送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得到基本同意。同年4月,程文的公司终于成功续签了9年的长寿湖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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