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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妙果连载730:第25章《悟道心得》

【悟道心得】

一、《道德经》中的“道”一直保留着宇宙哲学上至高无上创造者的概念。第一,明确提出了“道”的定义是宇宙本源;第二,明确了“道”的一个重要属性是看不见、听不到的光子世界及量子学的存在。第三,天地、万物、人类都是道所造化的。第四,人类只有守住自己心中的道,遵循自然平衡规律来为人为事,才会一生快乐幸福。

二、“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中的“大”,是指天地之心的大,是同于道的无限之爱的大,是无限创造力那样的大;也指人具有道的爱与创造之平衡本色。

三、无论时空存在着多少维度,这些维度都是道创造出来的,这些维度都包含在道之内。中国文化崇尚观微、知微——知微,才能觉悟生命的多重时间、多层空间的力量。

四、自然界有平衡法则、因果法则。平常吃点亏、吃点苦;人家多得一点、我们少得一点;人家提及我们或不提及我们,都不要看做是吃苦、吃亏。有高姿态、高风格、高水准,才是量大福大命大。

五、人之为人,是因为天地万有一切都可以在一刹那间被纳入人的心中。道、天、地、人在宇宙中的地位是平等的,除非我们不相信自己:其实我们就是道、是光、是无限的爱、是无限的创造!所以,一个人立志要大,做事要实,考虑要细,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

六、生命的伟大秘密就是:我们越是亲近自己心中的道、顺道而行,就越会引出更多的宇宙能量——这就是同频共振法则。认知自己,把被屏障的天地品德力量彰显出来,我们本来就来自于道。

七、怎样创造生命奇迹?做——做事——认真做——努力做——重复做——用心做——坚持做,奇迹自然会发生。就像煮饭,我们不断地添柴加火,就将生米煮成了熟饭,生命奇迹就是这样产生的!一个人的成功与失败不在于他的智商,而是在于他与人为善的思维方式,在于他如实遵道而行的持续做到。

八、宇宙是一个圆圆的运动,地球是一个圆圆的运动,语言也是一个圆圆的运动。当我们所想、所思、所说与天地大道力量的前进步伐一致时,我们所渴望的结果和力量就会启动。当我们一举手、一投足、一动念都是感恩的、喜悦的,心中的生命平衡之神就会给我们加持正能量。

九、有机会行善、有机会被人利用,这是上天赋予我们的能力与福份。用圆环式思考去替代单线式思考,不论我们今天付出什么,或是想了、说了、做了些什么,都将通过圆形运动,变成十倍以上的结果来迅速回报自己。

十、领导者的作用非常巨大,领导者的作用不是由能力决定的,更多的是由品德、修养决定的。因为知识,甚至能力,下面的人都可以提供给你,唯有德行别人无法给你。领导者的胸襟、胆识、魄力、心正,这才是最重要的。

十一、人生总免不了碰到“不地道”的人与事。生闷气、翻白眼都是有的,但又能怎么样呢?当那些不地道的人,受到了比你更多的好处或是关爱时,你内心就更不平衡了,就开始计较“他们凭什么”?但失败者就是输在计较,而成功者则是赢在格局。这个世界并不是掌握在那些不地道的人手中,而恰恰是掌握在能够经受得住嘲笑与批评,并不断按照规律做事和往前走的人手中。

十二、每个人的机遇不同,命运更不同,我们越是比较,就越计较,也越让自己更加不堪!不计较,不是放弃计较,而是要把计较放在自己身上——更努力地把每件事做好,做得光明磊落。人生是否顺利,不是取决于别人是否欣赏,关键是取决于自己是否能做好!成功的人生不是知道,而是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实践中做到。知道没有力量,行动才有力量。

十三、人与人之间最主要的差距,不是外貌、金钱和地位上的不同,而是在看不见的思想上的差别,这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层次”!层次越高,越能悟透《道德经》中“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四法天规,即人要服从自然规律、国家法律、生命自律;地要服从天地宇宙规律;天要服从大道规律;大道要服从并尊重每个生命体自身的规律!比如,孩子是钢,就让他成为最好的钢;孩子是铁,就让他成为最好的铁——梅花踏雪,牡丹迎春,尊重每个生命内在的天性,这就是“道法自然”。如此为人处世必定无往而不利!

十三、宇宙有一种总源头,它是万物的总规律,它像空气,也像互联网信号一样,既看不见它的形状,也听不到它的声音,更摸不着它的质地,但它又确实是从无始无量以来就在那里的真切存在。老子也不知道它的名字,只能勉强把它称作“道”。道不仅真实存在,而且它在天地宇宙生成之前就已经恒久存在了,所以说它是“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十四、回到原点与只在原点不动,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状态。每个人地球之旅的初心都是为了让自己的生命得到更好的提升,所以生命的真正意义不是让我们消极避世、无所作为,而是让我们从修真开始,做最好的自己,活出生命幸福的天长地久!

十五、事业是干出来的,幸福的人生也是用双手打拼出来的,没有行动,一切都是空!若人到中年还一事无成,请多反思一下:是不是自己光知道而没行动,或行动太少了?认知为先,行动为上,光知道是没有力量的,行动才会产生力量,行动才可方得始终!

十六、“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就像太极图一般,事物的运动总是回到它的最初状态。其实这种现象在自然界中极为常见:月亮从盈变缺,又从缺变盈;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周而复始;历史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人从婴儿渐渐长大,生下后代后逐渐老去、死亡。死就是生,死就是脱离肉体这件破旧的衣服,变成光体,变成永恒。地球只是一所生命大学,当我们拿到爱的毕业证书,还要回归宇宙的故乡。

十七、《道德经》不仅阐释“道”,还要阐释“德”,即指导人们如何做。我们人类在做人做事方面,也应该顺应事物的内在规律去做,不妄为,不强求,这就是顺应天地间万事万物的自然规律。因为道不是依靠外在的力量,而是作为外物的内在规律而驱动着万物的运动与发展,这就是“道法自然”。

十八、老子在《道德经》中把“道”这种东西同时称为“无”和“有”。说它“无”,是因为它看不见、摸不着;说它“有”,是因为它真实的存在着。“无”表示民风、家风、品质;“无”也表示规律。道的运动规律就是相反的属性相互成就、相互转化。所以我们在做事时,不应只考虑“有”的因素,也应从事物的“无”方面去考虑。

十九、一个人要有敬畏之心,一个民族要有敬畏之心,要敬畏人之道、地之道,以及更广大的天之道的存在。我们不要迷信,但对未知要心存敬畏,这样的人生就会越走越光明。

二十、老子所说的“道”创造了天地万物,但与西方文化中的上帝或神创造天地万物不同的是,在中国,老子没有给“道”赋予人格神的形象,“道”一直保留着宇宙哲学中至高无上的创造者的概念,它是天地万物的本源,但没有成为人们可以顶礼膜拜的对象,从而阻断了中国诞生人格神宗教的通路。

二十一、 道作用于万事万物时,就表现为事物运行的规律;当它作用于人类时,就成为人行事的准则。当道成为人的行事准则时,又被称为“德”。“德”字其实就是“得”字——德就是人从道中得到的东西。道是万物的普遍规律,而德是专属于人的特殊规律。如果人对于道有所体悟,能够遵守道的规律去做事,那他就是有德之人。所以,有德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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