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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赋》解读(四)

《消息赋》解读(四)

凭阴察其阳祸,岁星莫犯于孤辰;恃阳鉴以阴灾,天年忌逢于寡宿。

寅卯辰人,巳为孤辰,丑为寡宿。其寅辰为阳之位,丑巳为阴之位,故曰凭阴察其阳祸。岁星莫犯于孤辰,巳午未人,以申为孤辰,辰为寡宿,未巳为阴之位,申辰为阳之位,故曰恃阳鉴以阴灾。

天年忌逢于寡宿,天年,犹小运也。岁星、犹太岁也。阳以孤辰为重,阴以寡宿为重。徐曰:阴以阳为对,阳以阴为耦,言阳则未尝无阴,言阴则未尝无阳,故凭阴可以察阳,恃阳可以鉴阴。岁星者,太岁也,不可在孤辰之上。

假令寅卯辰人,遇太岁在巳,寅人勾绞,卯人丧吊,辰人谓之控神煞,又谓之邀神煞,主阻碍抑塞。

天年,亦太岁,不可在寡宿之上,如寅卯辰人,遇太岁在丑,辰人勾绞,卯人丧吊,寅人谓之窥神煞,又谓之迫神煞,主人窥窃、逼迫、陷害。其或三元克我,岁运不和,是五行禄马为害之年,则为凶尤甚。

凡思注:孤辰、寡宿乃三会局前后各一位,或以阳而得阴,如寅卯辰人见巳、丑,或以阴而得阳,如巳午未人见申、辰,孤辰、寡宿乃凶煞不喜,太岁为统摄掌管一生,故忌落于岁位,男女婚恋尤忌。控神煞、窥神煞之说,在象法上可运用。

先论二气,次课延生。父病推其子禄,妻灾课以夫年。

五行相生为父子,其为传受之气,青赤等类是也。阴阳相制为夫妻,其为交合之辰,支干等类是也。假令金病,无疑畏火,急求水以救之,以金生水为子,能克火故也。又如金之灾者,恐值火也,且看火之休旺何如,此乃救解二法,最为详要。

徐曰:二气者,阴阳也。延生者,命运也。先别阴阳,次分命运。父病二句,是明阴阳进退之象也。假今庚辰人。十月生,庚金病于亥,是父病也。庚生壬为子,壬禄在亥,是子有禄也。庚以乙为妻,大运到巳,乙木病于巳,是妻灾也,而庚金复得延年,五行俱如此类。

如壬癸日生人,以庚辛为父,行亥子运,金病死亥子,主父母灾,或丁忧。丙丁日生人,以庚辛为妻,行寅卯运,金绝寅卯,主妻灾或丧偶。又如丙寅人,大运至戊申,火虽病,而丙寅为戊申之父,土至申长生,子禄既生,父承子禄之荫,虽病亦不至死。

如丁卯人,行运至甲午,火克金为妻,金至午而败,可谓妻灾。丁卯火旺于午,又逢天禄,金火相得,阴阳相合,虽五行妻灾,以夫年旺而不为凶。盖父子天合,夫妻人合,是人之至亲骨肉也。故观其夫子之命,遇凶神恶煞,当刑伤父母、妻子,则父病必深,妻灾必重。

凡思注:二气为本,延生为辅,一如原局、岁运。父病、妻灾之说颇在理,父病在子又依托于子,妻灾于夫旺之地而依托于夫旺,论六亲是重要的参考。

三宫元吉,据逢可以延推;始末皆凶,灾忽来而迅速。

三宫,乃禄、命、身;三元,长生之宫。四柱同居是宫,逢禄马、贵人,五行生旺,谓之元吉。虽行年岁运逢凶神恶煞,欲为之祸,亦迟延而不至于天折三元。五行无气,加以岁运凶神恶煞来临。是始末皆凶,其祸之至,迅速而不可救。

徐曰:前论阴阳始终,此说人命吉凶,如命内天元、人元、支无内外,岁月时中值贵禄不居休败,是根基主本,三元元吉,或值行年、太岁、运命乖危之地,然亦可以推祸以迟延也。

若三元内外,虽有禄马、贵气,却八字中冲刑、破害,不唯有贵而不贵,又终为凶人之命。如遇吉运,则防因福生祸;遇凶运,则灾忽来而迅速。二解同一义也。

凡思注:此是言原有原无之重要性,福祸均察其根基有无,福深终是浮灾,祸深难享厚福。

宅墓受煞,落梁尘以呻吟;丧吊临人,变宫商为《薤露》。

命前五辰为宅命。后五辰为墓煞。劫,煞灾;煞,岁煞也。命前二辰为丧门。命后二辰为吊客。人,人元也。古之善歌者,有绕梁之声;善唱者,合宫商之曲。今易以呻吟愁叹,变为《薤露》挽歌,则丧吊临门,宅基受煞故也。

其或太岁、凶煞临并,大、小运限刑冲,必致凶祸,切宜预备。或宅墓二位,若遇逐年太岁、丧门、吊客、黄旗、豹尾、太阴、大耗、将军诸恶煞入宅,一主呻吟,二主忍痛,三主分离,四主哭泣,此为四声入宅。或云,移居避舍,可免。此言流岁所遇之凶煞也,人命原有,尤重。

凡思注:宅墓受煞、丧吊临门,主庭宅不利,伤根动基而呻吟。职业、取象上很值得运用。

干推两重,防灾于元首之间;支拆三轻,慎祸于股肱之内;下元一气,周居去住之期。

干推两重者,干为天元,以象元首。遇德见贵者,吉;逢煞值鬼者,凶。天元两值受克,如甲子生,得庚午月,加以庚午日,谓之重者,干不胜重克故也,防灾于头、目、胸、背之间。支折三轻,支犹人之支节,主之于命带三合、六合者,吉;连四冲、三刑者,凶。

支辰三刑逢伤,如辛酉人,得庚寅月,丁巳日,戊申时,谓之轻者刑,不至于本命故也;慎祸于腹脏、股肱之内,或以三合逢伤,亦通。下元一气,纳音是也。其主宰五行,逐干支迁变而成否奏,其灾祸不拘元首、股肱,故云周居去住之期。

夫干推两重,况三乎?支折三轻,况两乎?此干支轻重之别也。或曰,此论十干遇大运,在本年上值干,反克太岁,于克名为鬼临头,患头面之疾。十二支辰,若身命逢生死,旺五鬼,须有四肢腰脚之疾,比于干为轻也。复言气运。

《陶隐居歌》曰:甲己五年乙庚四,丙辛三岁丁壬二,戊癸须从一岁推。又有纳音行运气,相生福德相克凶。五行恭顺皆如意,金人遇金犯凶祸,木人见木营求遂,水人值水主动摇,运气逆顺须还记。假令癸酉男命,三月生,三月建丙辰,便从丙辰起三岁,丁巳土二岁,此五年纳音是土,别无刑克。

戊午住一年,己未住五年,此六年纳音是火,金遇火,凶。庚申上四年,辛酉三年,此七年纳音是木,自十二至十八,主营求称遂。余仿此循环数之。或一宫住五年,或住一年,故云去住之期。大运住在旺乡,设使气有相制,则不能为害。

凡思注:干支君臣之别,映射到各个领域,论人身体则干主头、面,支主四肢、股肱;干主显耀处,支主隐含处,干被伤则重,支被伤则轻,两重干伤重,甚者更不必论,支拆三轻,而二者亦不必问。原注甲己五年乙庚四等诸论,会其意即可,不必拘泥。

仁而不仁,虑伤伐于戊己。至于寝食侍卫,物有鬼物,人有鬼人,逢之为灾,去之为福。

甲乙,木五常为仁,今反言不仁,以其克戊己,凶也。如甲见戊,乙见己,偏阴偏阳,为克为伐,为孤为背,则五行为不仁也。若甲见己,乙见戊,刚柔相乘,两得其所,未可以不仁言也。赋中举甲乙戊己为例,其余五行可以例求。

五行变化,与人事相通。至于寝食侍卫,皆不外于仁而已。五行,我克之谓财,克我之谓鬼。譬之辛卯人,遇丁酉。辛禄在酉,逢丁为辛之鬼,是之谓禄头逢鬼,物有鬼物。命支属木,酉支属金,金来克木,是之谓人元受克,人有鬼人。

格局中类此者,运逢之则为灾,去之则为福。或曰:君子晨兴暮寝,常宜摄卫护持,其或食息弗调,动过生灾,于是合中逢鬼,吉内藏凶。虽或人情所为,亦被阴阳所宰然也。寝食,言调养之至切也。侍卫,言左右之至近也。此二者,甚不可轻忽。

以物中有鬼物,人中有鬼人,吉凶之变,自近及远,为速之甚也。且如戊见甲为不仁,或岁月时中见庚辛则为仁。谓戊食庚,度来制甲,或见己亦为仁,谓己合甲,能侍卫甲也。戊逢甲,木不仁为灾,有庚己寝食侍卫,是谓去之为福。

凡思注:木主仁,与我有情则有仁,无情则不仁,寝食暗指滋养生助,侍卫暗指去忌化凶。不论干支,无情克我者为鬼,去之为福。

就中裸形侠煞,魄往酆都;所犯有伤,魂归岱岭。

就中,是本上文鬼物鬼人言。就中所遇极重者,五行沐浴之地,谓之裸形。如本音沐浴,大运逢之者灾。

水土人,运在酉;木人,运在子;火人,运在卯;金人,运在午,鬼谷子谓之波浪限。侠煞者,元辰七煞也。如人运在沐浴之上,与太岁并者,灾。

或当生岁时原有所犯之神,则魂归岱岭,魄往酆都,此至凶之名也。或云:侠煞,拱七熬也。裸形见煞,尤为不吉。午乃辛煞,酉乃乙煞,子乃丁煞,卯乃己煞。

假如辛巳日,乙未时,是裸形侠煞。余仿此。或以甲子金人,得戊午岁,金裸形在午,加以戊午旺火,夹带自刑,反吟灾煞,破甲子之命。如此,则所犯有伤。

凡思注:时辰逢沐浴之地,乃为裸形,时辰为户外,如妇人赤裸而众人得见,再遇恶煞并或夹拱恶煞、凶神则大凶,若居年月是三柱则轻。纳音见于时辰亦可论。

或乃行来出入,抵犯凶方,嫁娶修营,路登黄黑。

行来出入,动作施为也。嫁娶修营,乃动作施为中之大者。吉凶悔吝,生乎动,故君子慎焉。珞琭子既谈三命五行,又述出入方所,当避四魔、五鬼、六害、七伤、八难、九厄为凶。

方一德二生为吉。取逐年、太岁、神煞看之,行黄道为吉,黑道为凶也。或曰:此论人运气,自运元而行来出入吉凶之地,遇五行相克相生,有嫁聚修营之理。

五行,我克之谓妻,妻在五行生旺之地则可娶,娶之则为助。克我之谓夫,夫在五行生旺之地,则可嫁,嫁之则为福。言出于夫妇,可以成嫁娶之义也。修营者,言五行虽有正性,两间有不常之变,是以君子修德、营生,以待时而已。

路登黄黑,指运元、月建,上行黑道;十年顺行至除满,上行黄道。如运到黄道,凡事皆利;运至黑道,凡事皆塞。凡人修为动作,进退向背,莫不本乎阴阳体合,运气吉凶,俱不能逃。

凡思注:此言行运之大体,非言一招一技。

灾福在岁年之位内,发觉由日时之击扬。五神相克,三生定命。每见贵人食禄,无非禄马之乡;源浊伏吟,惆怅歇宫之地。

凡说岁中休祥,专看日时与太岁生克、刑冲言之。生日为妻,生时为子。日时与太岁和合,及财物有用无诸坏者,依事物而言之。如太岁与日时相刑,或六合、三合中有元辰、七煞者,凶。亦看类而言之,故下文云云。或曰:岁年,指太岁行年。

言凡人命通流年、岁君,凶则为灾,吉则为福,皆由五行中日时之激扬、响应于岁位。五神者,五行也。三生者,三元也。凡观人命,须究根基,用三元定官,以五行相配。此法以日时、禄马五子元求之,或相生于本命建旺之乡,或驳克于当生减绝之地。

至若运限加临,必有吉凶之兆。凡遇五行而造化灭绝、空亡,更逢运限、刑冲,恶星交并,主多忧少乐,必招天殒,惆怅呻吟,故号歇宫之地。或指惆怅为煞名,子人见亥,卯人见寅,午人见巳,酉人见申。

指五神为绝体、游魂、五鬼、绝命、本宫。三生为生气,天医福德。此以上谓出入、嫁娶、修营之法,非三命之说。谓用太岁五行之位内,看其灾福,亦须择吉日、吉时,乃可用事。其说亦通。

凡思注:岁年为体,日时为用,以日时表达岁年之祸福得失,在论日为主的体系中,则以日主、用神为体,其余字眼为用,结合五行、三元诸般定期福祸。大抵吉神得用,禄马财官得其所则福,恶煞相浊逞用,杀伤枭败得所则祸。

狂横起于勾绞,祸败发于元亡。宅墓同处,恐少乐而多忧;万里回还,乃是三归之地。

神煞者,天地五行精气也,各有所主吉凶。谈命者先推五行休旺格局,然后参以神煞,观其事类。阳命以前三辰为勾,后三辰为绞;阴命以前三辰为绞,后三辰为勾。或交临运限,乃招狂横之灾。

元辰、亡神,二煞名。更值当生凶煞,岁运刑星,多因官事勾连,无端营绊;加以宅基同处于勾绞、元亡之上,尤凶。譬癸亥生前五辰见戊辰,乃水之墓,流年岁运若带煞来,同处其中,是宅基同处也。

三归者,乃辰戌丑未,此云三丘,亦云五墓。万物归根复命,反本还元。凡此四辰,以应回环之象,或以三元、五行归宿之地为三归。

如甲子人,得亥年,为木禄之一归;得申月,是水命之二归;巳运,是身金之三归,皆指三元本音长生之位而言。虽身客万里长途,将有回还之理也。

徐曰:勾绞,不可在元命、日时二运之上,更或与元辰、七煞并者,尤凶。宅墓,如戊子生、遇辛未太岁,亦须未子日上有日时或大运同宫者,则重,主不利阴人,小口家宅。此言大运在十二辰之间,顺逆回环在三元、本禄、本财、终宿之地,遇此者,优安享福。

凡思注:此言勾绞、元辰、亡劫、宅煞、墓煞、三丘五墓。

四煞之父,多生五鬼之男;六害之徒,命有七伤之事。

此专论骨肉。四煞,指劫灾天地言。或以辰戌丑未为四阴煞。五克,乃子人见辰,丑见卯,寅见寅,卯见丑,辰见子,巳见亥,午见戌,未见酉,申见申,酉见未,戌见午,亥见巳是也。三元受伤于年,养子乃是五鬼之男,反制受克,不和顺也。

六害,子穿十等例。十二支不顺,命值一两重六害或展转,凶煞并冲,如此之人命,有七伤之事决矣。七伤,乃害六亲及本身也。或以四煞,专指四劫。正行生于四孟。生者,万物之父,五行克我为鬼,人所遇生败旺死绝五变者是也。

譬之甲申自生之水,为木人劫煞之父,而生庚申木为子,甲乃庚之父,至申而绝,逢庚为鬼,加以丁亥,因为甲申之六害如此,则命有七伤之事矣。七伤,亦神煞名。观赋前云或逢四煞、五鬼、六害、七伤可见。

凡思注:此言恶煞之性的延伸,有福人自居福地,为祸者总入祸乡。

眷属情同水火,相逢于沐浴之乡,骨肉中道分离,孤宿尤嫌于隔角。

此合上文言也。沐浴煞,长生第二位,子午卯酉是也。孤辰、寡宿,已论于前。隔角,寅申巳亥是也。

有人命逢沐浴相克,又孤辰、寡宿临于隔角之位,如卯日丑时,丑日卯时之例。丑者,北方之气;卯者,东方之神,其力不同眷属,情同水火,言不相合也。分离则又甚矣。

凡思注:沐浴煞、孤寡隔角等,总是不喜,内涵如文中所述。

须要明其神煞,轻重较量。身克煞而尚轻,煞克身而尤重。

五行所司者,命也。论命,必先之以五行、四柱格局,次论神煞吉凶,可以较量祸福之轻重而已。先论五行,见根基之厚薄、分格局之高下,二者相参,庶不差误。

神煞,上文勾绞、元亡、孤辰、寡宿、隔角、沐浴、宅基、丧吊、伏吟、反吟、三归、四煞、五克、六害、七伤等名是也。禄马、财官、印绶、食神,乃五行生克正理,不可以神煞名之。身,指岁干言。

或以岁干支纳音,言吉凶神煞;或得于日时之间,或逢于岁运之内;但以煞克身而重,身克煞而轻。更要随五行、四柱格局,详断息。

凡思注:克身命者,我轻他重为煞,我克煞反作资财,论日为主的体系中,七杀同论。

至于循环,八卦因河洛之遗文。略之定为一端,究之翻成万绪。

《路碌子》言:三命五行,不外九宫八卦,循环推究,便有许多道理出焉。此非臆说,乃因《河》《洛》遗文而为之也。始出一端,《易》有太极是也。

终成万绪,变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吉凶悔吝,不啻万绪而已。一端万绪,在学者略之究之。或曰:略之,定为一端,即元一气兮先天也;究之,翻成万绪,即赋中所说五行、三元、运气、十年、禄马、贵德诸吉凶神煞是也。

凡思注:“略之”如评定命局层次之贫富贵贱,“究之”如细论人生事象、岁运流年,宏观、微观,全局、细节,因体而该用,方不致执假而失真。

若值攀鞍践禄,逢之则佩印乘轩;马劣财微,遇之则流而不返。

数起于一而终于九。九者,究也。究穷数之终,而极于九。九者,九阳太过,穷极生化之数也。人贵贱成败之理,莫不由之于数而已。

譬癸酉生,壬戌月、丁亥日,庚子时,坐天禄,月、日、时中纳音水土,得三阳生旺之成数;阴生命,三辰会禄,马攀鞍之上,斯命也,必致身午贵显,故曰若值云云。

如乙酉生,丁亥月、己卯日,丁亥时命,亥月虽乘水马,遇丁亥土克之为鬼,卯日虽坐天禄,以水土俱死于卯,而遇身鬼冲破本命,所谓禄马返以为鬼灾矣。禄马既失,必得身财为资,如水以火财自绝于亥,生月日时,皆临三财死绝之地,此五行之穷数也。

虽有禄马身财,尽为鬼物所夺,纵使得运,以数之终穷休败,飘荡无归,故曰马劣云云。或曰:马前一辰为攀鞍,马后一展为鞭策。攀按有位,与天元带合者,人得之贵也。

须要加临吉将,岁运资身,更于旺相之宫,始可言福。驿马微劣,财命休囚,则涂炭辛勤,终身难立。此以四柱临之,定主飘蓬。

凡思注:攀鞍践禄,暗合财官禄马得用,马劣财微,暗合财官失道、休囚死绝。

占除望拜,甲午以四八为期;口舌文书,己亥慎三十有二。善恶相伴,摇动迁移;夹煞持丘,亲姻哭送。

此论行年大、小运,由之于数,数有奇耦之变,吉凶自此以生也。甲午生人,三十二,小运丁酉,金家旺乡,乙丑太岁,本音正库,又逢驿马入宅,天乙加临,故占除望拜之喜。

己亥生人,三十二,小运丁酉在吊客,大岁庚午在死乡,仍为六厄之宫,三元受克,故有口舌文书之患。又岁运交宫,当须意会;吉凶相伴,祸福交攻,未有不因迁变而兴。故云善恶相伴,摇动迁移,则吉凶悔吝生乎动者也。辰戌丑未,谓之四煞,亦云三丘之地,各以五行、五墓。

假令己巳木命,得乙未日生,此是本家三丘,又加以羊刃,故曰夹煞持丘,危疑者甚。自行来出入,止夹煞持丘。此一节文,亦备阴阳地理、三元九宫之例。用游年太岁,决其灾福,非尽三命之理,兹不尽述。

凡思注:甲午人,男命以丙寅起小运,三十二岁正值丁酉小运,太岁为乙丑,甲午纳音金,见丑得库,又乙丑纳音金且是正印贵,又丑是甲之天乙贵人,乃是福聚,故云占除望拜,甲午以四八为期。而己亥生人逢丁酉小运,太岁庚午,则为凶聚之乡而不美。

兼须详其操执,观其秉持。厚薄论其骨状,成器藉于心源。木气盛而仁昌,庚辛亏而义寡。

此言虽用五行定命,见其贵贱灾福,虑有特杰非常之人,似冰鼠火龟,难穷罕测之资,则三元五行不足以尽之也。兼须详其操执,秉持骨状、心源,则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心术制行,两得之矣;相貌德行,互见之矣。人焉瘦哉?人焉瘦哉!此珞琭子观人之法,而有合于吾儒之论也。

麻衣有心无相,相逐心生;有相无心,心随相灭,亦是此义。甲乙木主仁,丙丁火主礼,戊己土主信,庚辛金主义,壬癸水主智。木盛则仁昌,金亏则义寡,余皆象事知器,占事知来,此以五行配五常,定人之器量也。

凡思注:八字亦需详察内外,观乎气象规模,不可拘泥于格局。

恶耀加而有喜,拟其大器;福星临而祸发,以表凶人。

修之于身,其德乃真,故曰,忠孝仁义,德之顺也。虽临诸煞,反为权星;富贵而骄,自贻厥咎。故曰,悖傲无礼,德之逆也。善不失善报,为恶自招殃。此珞琭子深戒之也。

拟、表二字最有味。恶曜宜加祸,而反有喜,非大器之君子不能也。盖器识远大之人,忠孝仁义,慎礼守法,祸焉能干?故曰拟。其福星临宜喜而反有祸,乃小人恃命而妄作也。不忘不孝,不仁不义、悖逆无礼,祸焉能逃?故曰以表。《语》曰:凶人凶其吉,吉人吉其凶。此之谓也。此承上文操执、秉持骨状、心源而言,君子、小人见矣。

凡思注:凶神用之为我则妙,更显大器,吉神反累于我则咎,难为君子。

处定求动,克未尽而难迁;居安问危,可凶中而卜吉。

此珞琭子教人求名谋动,起吉避凶之道也。天命在德亦当论克我、克彼。我克彼则为权,彼克此则为鬼。是克是财,不克不食。所谓处定求动,克未尽而难迁,行年岁运,五行来克本命为官,不能迁动,宜宁静以持之。又如士人问功名,不冲不克,则难以发越;居安问危,可凶中而卜吉者。君子居则视其象而玩其词,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是以自天佑之吉无不利。且吉凶祸福之兴也,非圣人,孰能察于未萌之前哉?若能趋吉避凶,居安虑危,亦庶乎其无咎矣。

凡思注:克未尽而难迁言趋避之道,若有物克我,宜退不宜进,激其凶性非为良方。后句理同。

贵而忘贱,灾自奢生;迷而不返,祸从惑起。

君子见天命,而不敢求福于天;小人慢天命,而不知正福于己。贵而忘贱,迷而不返,不能居安问危,而转处定求动,是以灾自奢生,祸从惑起,至于亡身败家而不悔,不亦深可哀哉?奢是穷极纷华,惑是耽荒酒色,此二句真格言也。

凡思注:由古至今,知易行难。

殊常易旧,变处为萌;福善祸淫,吉凶异兆。

动静为利害之枢机,智虑乃祸福之门户。术不可不慎,机不可不察。小人不知天命,不守常道,轻生易物,则祸淫由此而始也。君子得时而动,失时而守,体天行道,畏于轻动,则福善由此而生也。

《易》曰:吉凶悔吝,生乎动者也。又曰:吉凶者,得失之象也。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又曰:知进退存亡之道,其唯圣人乎?此珞琭子篇终之大戒也。

凡思注:顺天命而行,则益,逆天命而行,愈行愈远。

至于公明、季主、尚无识变之文;景纯、仲舒,不载比形之妙。

管公明,司马季主,郭景纯,董仲舒,此四贤者,探天人之奥,原性命之理,穷阴阳象数,知未来吉凶,尚无识变之文,不载比形之妙,言造化深隐,不易度量。

珞琭子不言姓氏,不知何时人。观其长中,自云出自兰野,又称及于郭景纯,疑六朝时人,梁昭明其近之。昭明所居,乃兰陵之野也。或谓为周灵王太子子晋,则诬。

凡思注:前贤不载,后学难知。

详其往圣,鉴以前贤,或指事以陈谋,或约文而切理,多或少剩,二义难精。今者参详得失,补缀遗踪,规为心鉴,永挂清台,引列终编,千希得一。

凡论五行,离道者非也,离世事者,非也,离人物者亦非也。或约文而切理,或指事以陈谋,于中神煞交参,吉凶互体,是知五行通道,志物难穷,流布其间,岂云小补?珞琭终于此谈,言是赋之作,详往圣之遗文,军前贤之得失,文博而言约,道妙而义深,显仁藏用,乃五行三命之指南也。

后学者从而发明之,使聩者聪,瞽者明,历百世而无穷,统一性之常在。观其始末,通神合变,纵横之论,皆不溺于他术;戒谕之言,多有合于至道。若珞琭者,岂非圆机之士,高尚之流也哉?

凡思注:秘诀就在眼前,何须踏遍铁鞋无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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