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省内异地就医知识问答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或长驻异地工作、学习连续时间在6个月以上人员; (三)因病经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需转外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人员。 上述(一)和(二)情形者,简称“长期驻外人员”。 二、怎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1.长期驻外人员: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携带社会保障卡(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居住地《居住证》,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到区人社局医保中心办理手续。新农合参保人员携带相同的资料到所在镇卫生院医保服务点办理备案手续。 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长期驻南京的,凭社会保障卡、《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到就近的劳动保障所办理备案手续;长期驻苏州、扬州、无锡、镇江的,凭相同手续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做备案手续。 2.转外就医人员: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区外就诊的,须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新农合卡)以及人民医院、中医院或二院(限精神疾病)出具的转诊证明,到区人社局医保中心办理转诊手续。 ①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转诊到南京的,凭社会保障卡到南京市民卡中心(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做备案手续;转诊到苏州、扬州、无锡、镇江的,凭社会保障卡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做备案手续。新农合参保人员仍采用先垫付后报销的办法。 ②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到盐丰医保“一卡通”医院,即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中医院、第四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门诊就诊的,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住院治疗的,须办理转诊手续方可直接结算。新农合参保人员转诊到盐城市第二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住院治疗的,可持新农合卡直接结算。 三、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或报销? 除急诊以外,参保人员必须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所发生的异地就医费用才能直接结算或报销。异地就医费用有以下两种结算方式: 1.刷卡直接结算: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刷卡直接结算;发生的费用应该由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按规定结清,应该由医保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2.先垫付后报销:参保人员先自己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然后持社会保障卡、发票原件、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医嘱复印件、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报告单等至区人社局医保中心报销,其中,新农合人员到所在镇卫生院服务点报销。 四、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就医有什么规定? 1.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必须在备案地联网医疗机构或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才可以刷卡直接结算或报销; 2.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其社会保障卡只能在备案地使用,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的政策,而在参保地不能同时使用。 五、长驻江苏省内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有哪些? 江苏省内所有市、县、区都与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联网,实现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目前,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共计1199家。其中,三级医疗机构138家,二级医疗机构267家,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794家。 具体名录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官网进行查询。官网地址:www.jshrss.gov.cn 附件:大丰区省内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申办流程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盐城市大丰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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