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即墨县衙,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中山街东端路北立法街29号,自隋开皇十六年(596年)迁城立衙以来,已有1400多年的历史,此衙初建时的规模和结构,尚不得而知。元、明、清期间,董守中知县进行了重建,10多处修缮扩建,逐渐形成了完整的县衙建筑群。即墨县衙为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郡县制度始于秦朝设立的郡县制,至明代称为“郡县”,清代称为“府”,是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地方行政机构。星转斗转,沧海桑田,到了今天,可以看到比较完整的县衙建筑群,除了河南的内乡、叶县和江西的平遥,再也找不到别的地方了。即墨县衙一堂,即正堂,又称“大堂”,又称“公堂”,是诉讼审问的地方。二堂,原称"印堂"、"鸣琴"、"致远",是礼堂和会客的场所。三殿,是县令和眷属的内宅。
即墨县衙的大堂为三建三进式,东西两侧的房门开着,屏风后开着通二堂。修理完毕,堂内又恢复旧制,二进正上方挂有“明镜高悬”与“忠孝”匾,两侧稍低挂有“清正廉洁”与“执法如山”匾;“正大光明”匾下放置案桌,案桌前壁下摆放着骄子、执事、堂鼓等列案桌的两侧。这次维修又有新发现,即东西耳房原来是一个“地库”。它的结构特点是下面为方洞,青石覆顶,青石凿出圆孔,盖有凿槽圆石,并有加锁机构。大殿内建有“地库”,为其所在县衙所未见,其用途有待进一步研究、考证。
大厅后部为二厅,配有两厢。二堂曾名“印堂”、“鸣琴”、“致远”,是议事、办公、会客的场所。二堂为三厅,又配有两厢,是县令和他的家人住的内宅。至今,青藤翠竹点缀着庭院,苍松古柏掩映着堂宇,幽静中透着神秘。
即墨城内的古建筑大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消逝,唯独县衙一至三堂幸存下来,成为山东省唯一可见的三堂老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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