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策建議】
作者﹕李 虹 貴州財經大學貴州社會建設研究院
摘編﹕推進資源型城市的綠色轉型﹐要以綠色發展理念為指導﹐立足於當前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資源環境承受能力﹐通過改變企業運營方法﹑產業構成方式﹑政府調控手段﹑居民生活習慣﹐實現企業綠色經營﹑產業綠色重構﹑政府綠色行政與居民綠色生活﹐使傳統黑色經濟轉化為綠色經濟﹐使資源型城市成功規避資源詛咒﹐進而實現城市的綠色昇級。
周立娜/圖
資源詛咒是一直籠罩在資源型城市頭上的霧霾。我國現有262個資源型城市﹐約佔我國城市數量的30%。資源型城市的發展﹐不僅會直接影響我國新型城鎮化戰略的實施﹐也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完善城鎮化健康發展體制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全國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規劃(2013-2020年)》正式頒佈意味著我國資源型城市的轉型發展正式進入國家戰略﹐資源型城市的轉型昇級勢在必行。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要大力推進生態文明﹐著力推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的發展理念﹐這對於我國資源型城市轉型﹐擺脫資源依賴具有重要意義。綠色發展是一個復合概念﹐其內容非常豐富﹐它的核心是低碳經濟﹐本質是科學發展﹐包括經濟持續穩定增長的經濟體系﹐適度消費的生活體系﹐低度消耗資源的生產體系﹐不斷創新的實用技術體系﹐合理開發利用資源﹑防止污染與保護生態平衡的資源環境體系。當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與綠色發展結合在一起﹐就是資源型城市綠色轉型。
推進資源型城市的綠色轉型﹐要以綠色發展理念為指導﹐立足於當前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資源環境承受能力﹐通過改變企業運營方法﹑產業構成方式﹑政府調控手段﹑居民生活習慣﹐實現企業綠色經營﹑產業綠色重構﹑政府綠色行政與居民綠色生活﹐使傳統黑色經濟轉化為綠色經濟﹐使資源型城市成功規避資源詛咒﹐進而實現城市的綠色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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