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者考证,商朝的人们已经有意识地将汉字写得美观,并将其上升为一种艺术。所以可以这样认为,大约公元前14世纪到公元前11世纪的商朝后期,我国就产生了书法艺术。这一观点迄今尚无定论,但是有一点是确定的,只有写字成了艺术时,人们才产生了对书法创作的关注。
技法是艺术创作的基础工程,技术应该是上等的,艺术才可能是上乘的。在中国的古典书法理论中,有关书法技法的论著占据着相当大的比重。
古今大家有所谓“无法之法”一说,但“无法”在他们的理论体系里并不是“不要法”“没有法”,而是“不拘于法”“不滥用法”。事实上,他们的“无法”乃是追求一种更高层次上的“有法”。
“道”,意味着普遍存在的、视之不见然而却与物质世界不可分割的、主宰万物的法则——老子哲学。既有形而下之物,必不可无形而上之道。艺术的“道”是由形而上的“道”、人生的“道”而来。中国书论中所谓的“道”,实在是由老庄的形而上之“道”来标识“最高的艺术精神”或“最高的艺术境界”的。
“道”是建立在纯熟的技法上的,这就是所谓“道由技进”“技进乎道”,在艺术上“技”与“道”二者是不可孤立看待的。苏东坡曾经赞扬秦少游为“技、道两进”,他说:“少游近日草书,便有东晋风味,作诗增奇丽,乃知此人不可使闲,遂兼百技矣。技进而道不进则不可;少游乃技、道两进也。”
技与道之间的关系,是理解中国艺术精神的核心问题。当代著名美学大师宗白华先生对此也有深入的研究,他认为:“道尤表象于’艺’。灿烂的’艺’赋予’道’以形象和生命,’道’给予’艺’以深度和灵魂。”(《美学散步》)。
2004.01
(本文原载于《书法导报》2006年9月6日第3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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