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者“梁喜善”服刑照片
梁喜善本人(以上图片均由梁喜善本人提供)
东莞时间网讯 最近几年以来,广西男子梁喜善走在路上,每当看到警察或警车,心里就“发慌”。原来,一个毒贩在东莞犯案后,冒用梁喜善的身份,坐了3年牢。梁喜善不明不白就成为一名有前科的人,先后几次遭到警察重点盘查。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昨日表示,经过初步核实,梁喜善的情况属实,近期将会作出一份裁定书,还梁喜善一个清白。
“司法所问我刚坐完牢怎么会有身份证”
今年36岁的梁喜善是广西金秀县桐木镇人。4月28日,他接到自称是镇司法所的电话,通知他持户口本去报到,领取通知书。
梁喜善说,他当时就感到纳闷,司法所怎么可能会有“通知书”给他。
“赶到司法所后,工作人员叫我拿出户口本,我觉得户口本、身份证都一样,于是拿出身份证。工作人员一看到我的身份证很诧异,反问我刚坐牢回来怎么会有身份证。”梁喜善同样诧异,“我根本没坐过牢。”
“肯定是搞错了。”为了弄明白事情,梁喜善赶紧到桐木派出所报案。金秀警方对梁喜善的情况非常重视,发函到广东省怀集监狱,核实梁喜善的情况。
监狱方面回函称,“梁喜善”于2014年4月8日刑满释放,已无法对其本人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对。
但回函上有“梁喜善”的照片,显示明显是不同的两个人,梁喜善通过辨认,并不认识冒名者“梁喜善”。
“刑满释放人员”身份对生活影响很大
梁喜善称,得知自己的身份被人冒用去坐牢后,终于知道自己这几年来为什么老是遇到一些“反常遭遇”:在乘火车、KTV唱歌、住旅馆时,经常被警察重点盘查,甚至被叫去验尿。“咨询过警察,得知一旦有犯罪记录,都会录入公安信息系统,当事人使用身份证乘车、住宾馆等时,容易被重点检查。”
梁喜善说,由于身背“刑满释放人员”身份,对工作生活均造成很大影响,“我希望有关部门能还我一个清白。”
桐木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称,他们已收集梁喜善的材料,发函件给审理此案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昨日,市第二人民法院表示,今年5月27日该院信访室接到梁喜善来电,称其被冒名判刑。经过初步核实,梁喜善反映的情况属实,法院将会作出一份裁定书,还梁喜善一个清白,并追查冒用者的真实身份。
追问
“梁喜善”到底是何人?
记者辗转拿到了部分材料,在“梁喜善”的刑满释放通知书上,明确记载了“你县桐木镇XX村XX屯XX号梁喜善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11年11月29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于2012年1月5日在监狱服刑,将于2014年4月8日刑满释放。”
梁喜善告诉记者,他和当地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仔细比对所有材料,发现材料上“梁喜善”的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址等信息,和他的一模一样。
记者留意到,在另外一份广东省怀集监狱出示的“出监罪犯评估”显示,“梁喜善”坐牢期间在认罪悔罪、遵守监规监纪、行为规范、教育改造等方面均为良好,一共获表扬2次,扣了2分,获得减刑2个月22天。
“梁喜善”为何成功冒名?
一般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核实都要经过公安、检察院、法院三道“关卡”。市第二人民法院称,目前他们正联合公安进一步核实原冒名者的真实身份,待冒名者认定后,法院将继续统一作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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