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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丰 : 宠物是衡量现代性的一个标尺

鲁迅会不会吃狗肉?《鲁迅日记》没记载过,我也相信他没吃过。但我想,在理论上,他也许会吃。

鲁迅的名文《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收录各版语文教科书,批判林语堂和陈西滢的“fair play”(公平竞赛,绅士风度)精神,大意是为人做事,没必要那么装逼。为了一个正义的目的,手段可以没必要那么讲究。本文主旨在倡导“痛打落水狗”的革命伦理,鲁迅所要讨论的当然是人,但是在第三个小标题“论叭儿狗尤非打落水里,又从而打之不可”下,鲁迅确实很写实地谈了他对狗的看法:

“叭儿狗一名哈吧狗,南方却称为西洋狗了,但是,听说倒是中国的特产,在万国赛狗会里常常得到金奖牌,《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的狗照相上,就很有几匹是咱们中国的叭儿狗。这也是一种国光。但是,狗和猫不是仇敌么?它却虽然是狗,又很像猫,折中,公允,调和,平正之状可掬,悠悠然摆出别个无不偏激,惟独自己得了‘中庸之道’似的脸来。因此也就为阔人,太监,太太,小姐们所钟爱,种子绵绵不绝。它的事业,只是以伶俐的皮毛获得贵人豢养,或者中外的娘儿们上街的时候,脖子上拴了细链于跟在脚后跟。

“这些就应该先行打它落水,又从而打之;如果它自坠入水,其实也不妨又从而打之,但若是自己过于要好,自然不打亦可,然而也不必为之叹息。叭儿狗如可宽容,别的狗也大可不必打了,因为它们虽然非常势利,但究竟还有些像狼,带着野性,不至于如此骑墙。”

鲁迅的意思有三:其一,养叭儿狗的都是些“阔人”,太监,太太,小姐之类,都比较有钱有闲,因此有些讨厌;其二,叭儿狗奴性十足,中外娘儿们上街散步,跟在脚后面;它不如别的狗,像狼,带着野性,这别的狗,想必就是普通土狗了;其三,也就是结论:见着叭儿狗,就把它打入水中,如果它落水,非但不必救,还可继续打。

很明显,鲁迅讨厌宠物狗,他的观察告诉我们,在1930年代甚至更早,养宠物狗已经成为当时上层社会的一种时尚。事实上,鲁迅对狗采用了二分法,普通的狗(也许是他在浙江乡村所见看家护院的土狗)和以叭儿狗为代表的宠物狗。和当下很多爱狗人士相反,他明显欣赏土狗而不是宠物狗。叭儿狗非但没有因为是宠物而可爱,反而因为自己主人身份的牵连,成为让人愤恨的目标。既然主张宠物狗落水后还要打,那么如果他喝酒时不是吃茴香豆而是就着狗肉,我们也就不会感到奇怪。

在《“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一文,鲁迅又给出了“资本家的走狗”的活写真:“凡走狗,虽或为一个资本家所豢养,其实是属于所有的资本家的,所以它遇见所有的阔人都驯良,遇见所有的穷人都狂吠……即使无人豢养,饿的精瘦,变成野狗了,但还是遇见所有的阔人都驯良,遇见所有的穷人都狂吠的。”“走狗”是当时左右两派都使用的用来攻击论敌的词语(右边如梁实秋),这个词在古代本来是指猎狗,但鲁迅所强调的是它的温顺听话,而不是实用性,更像是现在所称的“宠物”(阔人豢养,驯良)。在这篇文章中,鲁迅似乎更进一步,指出了宠物狗的“阶级性”:它们属于可恨的、应该被打倒的资本家。

不要怪鲁迅刻薄,事实上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文学叙述中,对宠物的关注,很多都采用鲁迅这样的视角。冯友兰曾在自述中,讲了他在武汉被一只洋人所带的洋狗咬伤的经历,他还注意到,洋狗的伙食很好,经常吃肉,比普通中国人吃得还要好(强调“洋”字,有点民族资本主义的味道)。太平洋战争爆发后,随着日本进军香港,很多在香港的知识分子和作家,都急着要脱离这块是非之地。《大公报》发表一篇报道,揭露一架开往重庆的飞机载了某位高官狗,而像陈寅恪这样的大学者,竟然无法搞到一张机票登机。这一报道引起轩然大波,很多人立马想到,这高官肯定是国民党的财政部长孔祥熙,而带狗上飞机的则是其夫人宋霭龄无疑。

尽管8天后,《大公报》发表了更正报道,称经过调查根本没有“飞狗”这回事,因为日本的空袭,乘客根本没法买票进机场,受质疑的那架飞机并没有装满乘客就起飞了,唯一登机的狗是美国飞行员的,他习惯把自己的宠物带进驾驶舱。但是,谣言似乎比真相更有力量,这一子虚乌有的“飞狗”事件引发了当时在昆明的西南联大学生声势浩大的抗议事件,成为一场学运的导火索。直到2012年《战争与革命中的西南联大》中文版在大陆出版,才算还了宋霭龄一个清白。该书作者易社强多方求证,证实宋霭龄非常讨厌毛茸茸的动物,决不能容忍和狗待在一起,更别说和狗一起乘飞机了。

以上啰嗦,并不是为狗抱不平,认为它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我想指出的是,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在公共舆论和普通人的心目中,狗作为宠物(或用今人时髦概念,伴侣动物)还只是在上层社会中普及,普通人尚没有把狗作为宠物的观念。某种程度上说,这是当时中国社会“现代性”发育畸形和不足的反映。历史学家黄仁宇曾在多个场合谈到国民党的局限性,最根本的一条即是它没有动员全国资源的能力,尽管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称得上一个现代意义的政党,但无法在全社会范围内普及现代意识。也许国民党高官里养宠物狗的大有人在,但在普通人眼里,这却是仇恨的根源。从这个角度看,宠物实在是衡量现代性的一个尺度。

作为对照,我们可以参考现代国家的鼻祖英国的情况。在16—17世纪,宠物就已经确定自己的地位,成为中产阶级家庭中的寻常身影。英国在成立防止虐待儿童协会之前很久,就已经成立了皇家防止虐待动物协会。社会学家麦克法兰认为,在英格兰,宠物是另一种儿童,而英格兰的儿童也是奢侈品,被视为“高级宠物”。(见《现代世界的诞生》130页)宠物给“孤独的人群”中的个人带来了一种温暖、明朗、简单的关系。在传统社会,早婚、多育,家庭成员众多,亲属之间在身体和情感上非常亲密。但是在现代社会,亲属体系走向分裂和原子化,大家庭不断分裂为小家庭,原有的情感满足,只能在宠物中寻找。宠物的普及,不是爱心泛滥的结果,而是现代社会特有的孤独所造成的。

动物与人类之间如何划界,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我们怎能一边心安理得地做肉食者,喝酒吃肉,一边又深情热爱某些动物,大力关切虐待动物问题?也许只有我们解决了这个问题,不再为此而争论不休,才算完全步入现代社会。鲁迅没能解决,生活在当下的我们也没能解决。

(图注:英国伦敦,宠物食品生产商协会发起“健康宠物”运动,为宠物狗称体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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