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HD 是一种慢性疾病、病程较长,对患者的功能影响较持续,在临床治疗过程中,需要有「足疗程」的治疗概念。
美国 2007 版 ADHD 治疗指南提出了治疗疗程要求,当患者症状完全缓解,比如学业、情绪和社会功能均达到康复状态,这种稳定状态持续一年以上,可以在孩子学业压力小的情况下考虑试停药。
在试停药阶段,需严格监测患者的反应,比如缓慢减量后观察患者症状的稳定性,观察一段时间后,可以考虑真正停药。在观察阶段,如患者有症状反复、不稳定,随时要考虑重新开始治疗。也就是说,应根据患者个体化反应,决定患者在试停药后,给予真正停药还是重新开始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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