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欠钱不还,
但其名下没房、没车、没存款
可供执行怎么办?
日前,怀集法院已成功扣划两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共58251.77元,并已发放给申请人。
法院到底是如何通过扣划公积金
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下面来看这起真实案例↓↓↓
在黄某与麦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麦某拖欠黄某借款2万元,怀集法院依法责令麦某在限期内归还借款,但麦某却一直未履行。
怀集法院于2018年2月向被执行人麦某发出执行通知书、限制消费令,并依法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登记情况进行调查,均无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之后,申请人黄某向法院提供执行线索——被执行人麦某在肇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有公积金存款7704元。
2018年3月,怀集法院依法向肇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出司法建议,对被执行人麦某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进行扣划,提出被执行人麦某已辞职离岗,其住房公积金将成为个人财产转入其名下银行账户,并查询其名下没有土地及房屋登记,可证明该笔住房公积金强制扣划并不影响被执行人基本生活、居住条件。
随后,肇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复函表示同意本次扣划。
2018年5月,怀集法院到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怀集管理部成功扣划被执人在其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7704元,并成功发放给申请人。
1涉民生执行案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无条件全力配合怀集法院对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进行冻结、扣划。
2涉及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国土、住房、交警大队查询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执行案件
接到法院裁定后,即使被执行人已与劳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包括离职或者辞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予以立即提取,不受“三年不得提取”的限制。
3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住房公积金数额较大(10万以上)
依案件实际情况,怀集法院可以依法扣划其名下住房公积金的10%-30%。
失信之路,道阻且艰。
看到这里,
你或许大致了解这个
惩治失信被执行人的妙招了!
那么,到底哪些情况下,
失信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将被扣划呢?
来源: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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