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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东有 |《金瓶梅》性行为描写中的文化意义
《金瓶梅》一书中有大量的性行为描写,即被人们称之为“淫秽”的描写。
几十年来,海内外公开发行的《金瓶梅》一般都采用删节的办法来处理这些描写的情节,或干脆采用古人已删节和改动过的本子。
最近国内以内部发行的方式出版发行了两种版本的《金瓶梅》:
一是1985年5月,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发行了《金瓶梅词话》,用明代万历丁巳东吴弄珠客作序的本子作为底本,编者在“校点说明”中谈到删节时说:
书中大量的秽亵描写,实是明代中末叶这一淫风炽盛的特定时代的消极产物,自来为世人所诟病。
对正常的人来说,只觉秽心污目,不堪卒读。至于有害青年的身心健康,污染社会的心理卫生,尤不待言。
兹概行删除。具体办法是:只删字,不增字,删处分别注明所删字数。这样做,为的是免致研究工作者迷惑;文情语势间有不甚衔接处,亦为读者谅解。
全书合计删去一万九千一百六十一字。

需要说明的是,书中涉及性行为的文字,与所写主要人物本为恶霸淫棍有密切关系,客观上有揭发暴露其道德败坏、灵魂丑恶和社会糜烂黑暗的作用,故一般性的叙说,即不加删除。
二是齐鲁书社于1987年1月出版发行了《金瓶梅》,这是张竹坡于清朝康熙乙亥刊刻的《皋鹤堂批评第一奇书<金瓶梅>》(甲种)本子,编者在“校点后记”中注明:
原书中淫话秽语属自然主义描写成分者,虽然对研究古代人物性心理、性变态有参考价值,因易产生消极影响,酌情删除,注明所删字数,所删正文中评语随正文一并删除。全书合计删除一万零三百八十五字。

从整理古代文学遗产,批判地继承古代文化传统的角度而论,出版发行这两个本子确实立下莫大之功,对书中的性行为描写的删节,不论是近两万字还是一万余字,相对普及性的读者尤其是青少年读者来说,是有必要的。
但是,《金瓶梅》一书中性行为描写用“淫秽”或“秽亵”是难以概括的。这些描写尽管令我们这些受过传统道德教育的人“不堪入目”或“秽心污目”“不堪卒读”,却是小说人物行为的构成。
它不仅是明代中叶炽盛的“淫风”的产物,更是传统文化对性位置的确定的结果。
它的意义远不止于揭露“淫棍”西门庆的性格、灵魂,不止于研究古代人物性心理和性变态,更在于我们研究自身,研究由此而透显出来的我们文化的某些领域的特征。
人具有生物属性,也具有社会属性;人不仅是种会吃喝求生繁殖后代的动物,更是一种“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并能用语言进行思维的高等动物”,人构成了社会,人是这个社会中一切关系的总和。
于是,人的生物属性也就不可能保持它的单纯性,它既鲜明又微妙地同社会属性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这样,人的“饮食男女”便同社会的经济、政治、伦理、宗教诸方面相联系。即使在人饥饿之极与性冲动之时,即人的生物本性最突出的时刻,社会诸关系也会像影子一样影响着他的本性的发作。
不能否认,在人的本性行为之中,所谓的“男女”即性行为必然体现着特定的人所处地区社会诸关系构成的文化特征,显露出他所处时代的社会诸关系的传统形成的文化积淀。
也可以这样说,人,一方面受着生物规律、自然规律的支配,一方面又受着决定他行为的社会诸关系的客观规律的制约,同时,二者又互相影响、渗透。
我们的这种看法显然同弗洛伊德的有关学说相反,他似乎把人的生物性与人的社会性对立起来,认为性欲从来就同优美的事物的发展无关,自然与文化发展、无意识与有意识是同一个人身上两个单独的东西,甚至是两个对立的、互相敌视的个体。
这也许是我们的探讨更富有社会学特征,而这位伟大的心理学家、精神病医生的学说则富有病理学特征的原因吧。
必须看到,建立在传宗接代本能基础上的男女性行为,是欲和情,肉体享受和精神享受、生物特征与社会特征的结合,是无意识与意识、自然与文化的结合。
我们在研究人的性行为时必须充分注意到这一点,否则,以某种扼杀人性的原则来割裂这种结合而去指责人的性行为只是一种动物本能的观点,其本身就是不科学的,也是违反人的最基本特征的。


万历本


一、性欲、性行为与传统文化观念


性欲、性行为二词,其概念之内涵与外延都是难以确定的。因为首先在对“性”的解释上,就从未有过一个确定的解释。
本世纪初,英国的“最文明的英国人”霭理士(Havelock Ellis)在他那本了不起的《性心理学》(潘光旦译注,三联书店1987年版)中说到:
“性是一个通体的现象,我们说一个人浑身是性,也不为过;一个人的性的素质是融贯他全部素质的一部分,分不开的。”

按此而论,人的一切欲望都可以称之为性欲,那么人的一切行为便可称之为性行为,这恐怕令人难以接受。
在我们这个以“含蓄”的性文化作为传统特征的国度里,人们甚至难以开口说“性”字,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也是以“情欲”代替“性欲”,因为“欲”为七情之一,以大概念指小内涵,既“含蓄”,又不会有大错,不会给人太大的刺激,人们又可意会其意。
但是,这种“含而不露”的表达却会把黑格尔的一句名言拒之门外:“没有情欲,世界上任何伟大的事业都不会成功。”
中国人大概没有几个会把人的情欲“那种事”说成是历史的动力、社会的动力。
看来,我们只好按照中国人的概念来解释“性欲”和“性行为”这两个词,这也正好同我们讨论的《金瓶梅》更接近一些。
其实,“含蓄”的表达是一回事,客观的承认又是另一回事。古人对“性欲”这一意念并不十分避讳,我们的先圣先哲们虽然没有像黑格尔那样把人的情欲的力量说得那么伟大,但也强调了它在人的生活中极重要的位置。
孟子认为:“食色,性也。”他把人的食欲与色(女色)欲放在一起,作为人的两种本性来强调。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这是《礼记》中写的。这里的强调比孟子更厉害,所谓“大欲”,就是人的最大本能需求了。
儒家经典作家们的这些看法,当然是有各种前提和条件的,我们即将谈到这些前提和条件,但毕竟还是正视了人自身生存的客观规律。
还不至于像后来的理学家们那样,为了哲学观念上的偶像追求而忘了自身;更不像后来的一些专制统治者那样,为了突出王权,以非人的偶像来肆意践踏人自身。
所以,“饮食男女,人之大欲”也便成了后来进步思想家们在同道学先生理学思想进行斗争时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武器了。
那么儒家经典作家们的前提和条件是什么?
一言以蔽之,“发乎情,止乎礼义”。什么是“发乎情,止乎礼义”?
人有性欲,是自然存在的。
人们把自己的肉体欲望外化为性行为,只要不违反伦理道德规范,是可以的,而且是件好事,它不仅能繁衍我们的子孙后代,使家有后嗣、国有后代,而且能和谐夫妻、有益身心。
总之,人的情欲可以在礼仪的范围内活动,也只能在礼仪的范围内活动。

正因为这样,一部《诗经》,虽有不少男欢女爱之诗句,先圣们并不将它们删除。如:
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小雅)
弋言加之,与子宜之;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郑风)

也正因为这样,《诗》以后,便有更多的人用既“含蓄”又美好的词汇来形容或描写男女性行为。
如“巫山之梦”“巫山云雨”“行雨朝云”“愿荐枕席”“愿为洒扫”“和合”“合欢”“求欢”“颠凤倒凰”“如胶似漆”“效于飞之乐”等等。
这在文人的作品中更是屡见不鲜的。
用伦理道德规范给人的情欲画框框只是给人的情欲制定了活动的条件。那么前提呢?
在传统的儒家经典作家那里,以家族为核心的宗法思想极为浓厚,以至于他们把人的一切思想言行都纳入到这个轨道上来。
这正是他们承认人有情欲并且不反对性行为的前提,这也是在中国还没有出现过真正意义上的禁欲主义的原因。
宗法思想中有一条十分重要的原则,那就是必须想方设法繁殖后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女子“七出”之中,“无子”是很重要的一条。要想“有子”,就必须让男女交合,所谓“男女构精,万物化生”。
儒家经典作家们对这些前因后果当然清楚,但他们只是清楚这些前因后果而已。
或者说他们只让人们去清楚到这个层次为止,认为夫妻的交合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传种接代,或者说,为了整体利益,传种接代是夫妻交合的前提。
至于交合本身以及交合给双方带来的快感是次要的,也是不必去追求的,有则有之,无则亦可。
所谓“夫妇之道,有义则合,无义则离”,而不是“夫妇之道,有情则合,无情则离”。
所谓“发乎情”只是因为情乃“民之性”,它是男女交合繁殖后代的生理基础,“止乎礼义”才能使自己的所作所为合乎先王之教。
附加在男女情欲上的前提和条件都是以儒家的“中和”思想为指导的。
儒家把夫妻关系看得十分重大,倒不是以人的家庭生活为目的,除了上面所讲的以家族、国家的后代为出发点之外,再就是关注由家庭的各种关系导致的涉及到国家兴亡的大事。
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种伦理、政治的推理足以说明儒家重视以家庭为主的社会基本组织的意识修养。
《中庸》开篇便强调了加强修养的重要性。“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性——道——教,一级一级地推论,便是一层一层地、一步一步地把自然的人纳入社会整体规范之中。
《中庸》特别强调了“君子慎其独”。所谓的“独”,“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之地也”,就是人的灵魂深处,人的内在本性。
人的性欲乃至人的性行为都可算为人的“独”处和“独”行了,因为不仅处于“幽暗之中”,也是“细微之事”。
性欲,他人不知,仅有己知;性行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仅是男女双方知道的事。男女合为一体,实际上也是“独”了。
“慎独”,就是说个体的某人,处于幽暗独处,更应自觉谨慎,以伦理道德规范约束自己。也正如朱熹在注释解说《中庸》时所说的:
“是以君子既常戒惧,而于此尤加谨焉,所以遏人欲于将萌,而不使其滋长于隐微之中,以至离道之远也。”

当然,朱氏思想已经不只是“中和”之论了。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人的各种情绪欲望隐于心中之时,不偏不倚,所以叫中,一旦发作起来,便应该“皆中节”,才能使“情之正也,无所乖戾,故谓之和”。
“节”就是“度”了,这里所阐述的中和思想,说到底,就是提出了“适度”的问题。人们待人处事,既不必不及,也不应过分。
“不及”,于人性不合,“过分”,于伦理道德规范不合,那便是“无忌惮”了。
我们常说的“适可而止”,就是这种“中和”理论的口语化、通俗化。
当然,《中庸》中的思想是总体原则性的,但正因为如此,它既继承了前哲的中和思想,也对后来者的总体意识形成了指导意义,对中国文化产生了极大影响。
这种影响渗透到性领域中来,竟形成了一股莫大的观念力量:
欲败度,纵败礼。(《尚书》)
养心莫盖于寡欲。(《孟子》)
好色而不淫。(《诗·国风》)

这不仅是先圣先哲的话,它们已经灌进了芸芸众生的脑髓之中,古语中有“欲而不知止,失其所以欲”,就是经典语录的大众化。
这种观念力量极力要求夫妻保持一种“度”,一种距离,“相敬如宾”,“上床夫妻,下地君臣”,“亲则疏,疏则亲”。
但是,“度”的标准是多少?“适”在什么“度”上?儒家经典作家们以其宽宏的胸怀留下了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这就给后来的理学家们的“苛刻”一个极大的“自主权”。

道家的老子是主张“少私寡欲,见素抱朴”的,他既以此为生活准则,又以此作为修养的心境,去追求人以自然天性而获得的生存。
庄子有了发展,他要人们“抱神以静,形将自正,必静必清,无劳女形,无摇女精”。
他在《庄子·逍遥游》中描绘的“至人”“真人”“圣人”便是“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
这种清净寡欲无为的人生哲学,比起“中庸之道”来,更为消极,不过还不到“禁欲”的地步。
道家先驱的这些思想不仅在当时和后来的时代中产生过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而且还成了后来道教的哲学归宿,道教以虚明澄净、无欲无念的境界为“道”,要求人们在生活上、心理上、生理上向它归复,即所谓“反身合道”,“归真返朴”。
道教在它的发展中,随着儒、道、佛三教合流的潮流,也出现了内部的分化与变异。
既有以三教圆融、养性全命、清心寡欲为教义的全真教,也有以忠孝为口号的净明教,还有祈禳符咒、鬼怪神妖的正一教。
进入明代,随着道教诸派不同程度的衰落,道教中出现了自身“走火入魔”和使人们也“走火入魔”的堕落现象,这便是由炼丹和方术发展而来的进献长生不老丹药和传授房中术、兜售春药。
在明中叶,不少骗人的道士得到了皇帝(如世宗嘉靖皇帝)和一些官僚富豪的青睐。
这些“走火入魔”之术与老子清净本旨背道而驰;也离道教教规相去极远了。它不是要求人们“寡欲”,而是教人们“纵欲”。道教的后期虽然出现了这些“歪门邪道”,但也只是某些门派做的事,从总体来看,在指导人们如何生活上还是有其独到之处的。
它在追求老庄之“道”的同时,还追求一种神清气朗、健康无疾的生理,这便是影响极大的道教“养生之术”。
在人的性行为上,把“节房事”作为“清净”,而对“多房事”则认为是有害身心的“浑浊”。
道教“养生之术”是复杂的,但在对待性行为上,却与儒家的“中和”思想又不无共同之处。
带着禁欲主义来的佛教在中国落脚的那天开始,就不得不成为儒教附庸。
只是在它中国化了之后,才显示出可以与儒道二教并立的力量,这便是中国的佛教宗派——禅宗。
禅宗之前的佛教,虽然宗派不少,但有个共性,那就是用外在的戒律叫人苦行禁欲去达到无欲无念、无喜无忧的境界,得到澄澈透明的智慧。
禅宗则改变了这种方式,换上了依靠自性去体验真理的新途径,只要认识到“我心即佛”就可以彻悟佛法真谛。
禅宗后来分南北二宗,所谓得到真传而影响最大的南宗更是贵自求、重自我解脱,南宗创始人慧能和尚说:“汝等诸人自心是佛,更莫狐疑,外无一物而得建立。”
所以他弘扬的是“直指人心,见性成佛”的顿悟法门。
禅宗无疑是对早期佛教教义的变异,禅宗并不反对禁欲主义,即使是南宗要僧徒实行禁欲主义,但这种禁欲主义并不严格,甚者,在下面僧众之中,还会出现“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的做法。
而在众多的僧、尼之中,“禅心不定”者是很多的,因为教义、教规不可能克制住年轻力壮血气旺盛的青壮年僧徒们的本性。
于是在尘世间,受禅宗的影响,人们相信纵欲贪淫来世恶报,也相信行善念佛可除邪恶。
这两种心理既分别又交错地影响各阶层的男女。前一种心理可以帮助人们节制自己的性欲和性行为,后一种心理则使那些纵欲的人有一个反省和安慰的机会。
必须指出的是,儒、道、佛三教虽各有其主张,但又是相互取舍和渗透的。
尤其是唐以后,三教合一,构成了中国宋代开始的“理”学,上述各教中的一些因素,便已具有合流的趋势。

总体来说,在进入“理学”统治时期之前,放宽一些,在进入明代这个“理学”统治的高潮时期之前,中国(汉民族)对待性欲与性行为还是比较“宽松”的,因为在文化观念中,不仅承认“性欲”这个人之第二大(仅次于“饮食”)欲,而且并未采取像西方中世纪时的禁欲主义政策,所强调的“节制”,从人的整体健康来说,也不无益处。
但是又必须看到“节制”也给人带来了一种不易看见也难以言传的害处。
“性欲”和“性行为”的“节制”是理性的产物,在人的情欲发泄之时,插上理性的思考与行动,必然导致情欲的中止,带有极鲜明的功利色彩的为家族繁荣而传种接代目的的性道德也就必然抑止男女双方在性交合时本应产生的情感高潮,加之于其他种种原因,双方也就不可能去体验或者说是难以体验到性交合时高层次的精神上的升华与享受,幸福感大部分被责任感、情欲大部分被功利、夫妻之情大部分被社会之理所代替。
这种不合乎人的本性的性行为特征在进入“理学”统治的时代之后更加突出了。
“理学”形成于宋,盛行于明清。客观唯心主义理学家们极力阐明在世界万物之上存在着一个绝对的“理”,“未有这事,先有这理”,人们必须绝对服从这个理,为学之道就在于存天理去人欲,变化人的气质之性,恢复人的义理之性。
“理学”作为一种哲学,不妨可以作为一家之说。
但是它却成了专制社会里的官方哲学,于是便以特种身份,连同传统的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等伦理规范一起强迫人们接受,成为人们生活中必须遵守的准则,这就具有了扼杀人性的性质了。
明代社会是经过了元代这个特殊时期的中国封建社会的继续。说元代特殊,是因为元代在中国传统的文化发展中形成了一个断裂带。
到宋代为止,中国封建社会中的诸因素——制度、规范等都已经形成了成熟和稳定的局面。
元人入主中原,感性超过理性的游牧民族以其强悍的武治精神一下把理性的汉民族的平静生活打乱了,不仅政治制度被增删修改,伦理纲常也被删动了不少,在人性方面似乎回归了许多。
在元散曲与元杂剧作品中,男女情爱与情欲的表现远比在诗词歌赋和唐传奇中的表现要大胆直爽得多。
朱元璋在江山一统之后,多次诏示:“一宗朱子之书,令学者非五经孔孟之书不读。”
明成祖朱棣干脆旨命儒臣将宋代理学家著作辑成《性理大全》,颁布天下,不准任何人非议。
所以在思想上,明代出现了空前的专制,原本是哲学范畴的“理学”便成了统治者维持伦理纲常的大刀,人们在“性欲”与“性行为”方面的本性几乎完全地控制在“天理”之下。但是作为自然的一部分的“人欲”毕竟难以完全抑制住。
就在孝子烈女成群列队的时候,就在下面这类的观念成为男女老幼心中的积淀的时候,如“赌近盗,淫近杀”,“酒是烧身硝焰,色为割肉钢刀”,“不贪花酒不贪财,一世无灾无害”,“色欲乃亡身之本”,“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追求“情欲”的男男女女也大有人在,只不过碍于压力隐蔽一些罢了。
随着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市镇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民阶层队伍的扩大,随着太祖、成祖这两位能干的天子先后驾崩,接坐龙位的都是一个个无才不肖的皇子皇孙,人间“情欲”之火便如同掀了顶的火山熔浆,腾跃外冒,难以遮挡了。
西门庆、潘金莲、陈经(敬)济、春梅等“淫乱之人”和整部《金瓶梅》所描写的性欲与性行为,不过是几滴这样的熔浆而已。


《性理大全》书影



二、《金瓶梅》性行为描写及其特点


一部《金瓶梅》100来万字,直接涉及到男女性行为和男性同性性行为的文字约在3万余字,其中直接描写这些性行为的,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出版的《金瓶梅词话》删节本所删的情况来看,将近两万来字。
齐鲁书社1987年出版的《金瓶梅》,版本与前者不同,但仍可以看出,其删节的程度远比前者小,连同张竹坡的评语总共才一万零三百余字,而实际上对正文的删节约一万字。
二者删节程度不一,但是所删之处都是一样的,只有少数几处相异。
另外,在其他的删节本和删改本之中,所删、改的也基本上与这两个本子大同小异,我们不妨就以这两个本子所删的性行为描写情节作一番探讨。
全书约有100余处性行为描写,具体的情况是:
属西门庆与潘金莲、王六儿等人的描写约占80%。其中,西门庆与潘金莲占一半,而且篇幅最大,其次是西门庆与王六儿。
属潘金莲与(除西门庆之外)陈经济等人的描写约占10%。
属陈经济与(陈经济与妻子西门大姐的关系可以说是一直不和谐,书中也没有他们的性行为描写。陈与潘已在上面陈述了,这里不再重复)春梅等人的描写约占7%。属其他人的描写约占3%。
在全部的性行为描写中,异性性行为约占91%,同性性行为约占9%。
这都是些枯燥的数字,文学评论和作品分析似乎同这些数字是无缘的。
这里以百分数来说明问题概况,一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因为我们不可能像分析其他情节一样来分析这些人们一直相当过敏(不是敏感)并且尽量避免再见诸于文字的情节,二是我们还是可以通过这些百分比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
《金瓶梅》全书中的这些性行为描写,大致可以分成以下二类:
第一类,婚内性行为描写。
像西门庆与潘金莲(被纳为第五房之后),西门庆与瓶儿(被纳为第六房之后),西门庆与月娘,西门庆与孟玉楼。这一类占45%左右。
第二类,婚外性行为描写。
像西门庆与还未被纳为小妾时的潘金莲和李瓶儿,西门庆与家中仆妇惠莲、贲四娘子、王六儿、如意儿,西门庆与寡妇林氏,西门庆与妓女李桂姐、郑爱月,潘金莲与陈经济,陈经济与春梅,孙雪娥与来旺等。
这一类占46%左右。如果我们把同性性行为另分一类的话,那么第三类为同性性行为描写。
如西门庆与书童,陈经济与金宗明、侯林儿,温师傅与画童儿等。
这些性描写有如下几点特征:
(一)带有极严重的单方玩弄色彩,而不是具有双方享乐特征。
性行为是双方的事情,只要不是单方面强迫进行,都应该力争使性行为达到尽可能的和谐程度,应该使双方都能够从中得到快乐。
人,作为生物属性和社会属性的融合体,在进行性行为时,应该达到只有人才能达到的本性与情感、肉体与精神同时体验到的快感。尤其是夫妻性行为,更应该具有和谐和双方满意的特征。
《金瓶梅》所表现的性行为之中,大部分的描写都带有极严重的单方玩弄色彩,而其中的绝大部分又是以男性玩弄女性为主要特征。
我们在所见到的西门庆与十几位女性的有关情节中,大部分都令人感觉到不论是对妻、妾,还是对妓女、仆妇,西门庆的性行为目的主要就是玩弄对方,使自己得到肉体与精神上的兴奋和满足,而在这个过程中,他是不去理睬对方在生理与心理上的承受力的。
有时,他甚至不去考虑一下对方已经声明自己正处于经期,他的行为要求及实施将会给对方带来多大的危害(如对李瓶儿)。
有时,他还采用焚香炙肉的方法来摧残对方而帮助自己实现泄欲的快感,这已经到了“施虐恋”的程度(如对如意儿)。
即使是在一般正常的性行为之中,也依然使读者感到男性在泄欲时对女性不顾一切的玩弄和驱使。
如第五十二回中写西门庆与潘金莲的性行为。西门庆与潘金莲在性生活上一直是比较和谐的,二人的性行为往往很难说是谁主动,谁被动,虽然当初西门庆为勾引潘金莲想方设法,但是他终于死在潘金莲胯下。
按理来说,二者之性行为就不应出现“玩弄”的特征,但是作者却把这一特征表现在他俩的性生活上。
如第五十二回写西门庆与潘金莲的一次性交。西门庆提出要求交合,潘金莲欣然而从,但是西门庆却提出的方式是潘金莲肉体痛苦而难以接受的,潘金莲不仅不愿意,而且还责备了西门庆,说他是把平日与书童小厮干的勾当放到她身上来。
西门庆软硬兼施,再三纠缠,一边强制行事,一边却说:“不妨事,到明日买一套好颜色妆花纱衣服与你穿。”
这种性行为不是以情(当然不是说没有情)作为基础,而是西门庆以自己所特有的经济权,以自己能给潘金莲买条裙子的允诺作为交换条件。
潘金莲也就能够因此忍受痛楚而让西门庆得到满足以换取那条“玉色线描羊皮挑的金抽银黄银条纱裙子”。性行为的玩弄特征便在这种交换中表现出来了。
玩弄的特征还在作者对第三人进入性行为的描写上,比如西门庆与妓女交合之时,应伯爵这个帮闲人物可以毫无顾忌地闯进现场,肆意取笑;
西门庆与瓶儿或金莲交合之时,要丫环在一旁服侍,这不仅表现出交合双方对自己人格的不尊重的态度,也说明了西门庆自己所持有的玩弄心理。
又比如潘金莲与陈经济私通之时,硬拉春梅参加,甚至三人一起赤身裸体饮酒作乐、交合求欢,不论她有什么样的企图,这也说明了她对自己性行为具有的是玩弄态度。
当然,这里所表现出来的单方玩弄性质的性行为并不是绝对不能给双方都带来享乐。
就性行为所具有的特殊的被动快感特点来说,被玩弄的对方在一定情况下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快感,但要付出更大的身心创伤的代价,所以被玩弄的性质不变。
他们所得到的快感截然不同于那种双方在完全自愿的情绪之中为谋求情感升华的和谐的性行为所共同获得的幸福感。


(二)注重外在客观的描写,尤其是在言行细节之处大用笔墨。
我们先来看三段文字,作一比较。
第一段是《金瓶梅》第五十回,写西门庆与韩道国的老婆王六儿私通中的一次性行为描写(此处略)。
这是西门庆第一次用梵僧给他的春药。春药的功用当然只在于加强感官刺激,于是这一段全是有关西门庆与王六儿在春药刺激下产生强烈快感的详尽描写。……
第二段是《查太莱夫人的情人》(LADY CHATTERLEY’SLOVER),饶述一译,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12月版)——本世纪初,英国的一位被人们褒贬不一的作家劳伦斯(D.H.Lawrence)所写的一部大有争议的长篇小说中的第12章,查太莱夫人与管园猎人Mellors私通中的一次性行为描写(此处略)。
第三段是《性心理学》(霭理士著,潘光旦译注)的第二章“性的生物学”在谈到人的性行为的某些表情时写道:
解欲过程中女子特殊的肌肉动作,虽若复杂隐晦而不易捉摸,有别于比较明显的性兴奋时的一般肌肉动作,然而这种近乎痉挛的动作,功用所在,总是把蓄积已久的一股神经的力量解放出来。这在男女都是一样的。……在男子是施,在女子是受,施受不同,而目的还是一个。
所以无论肌肉动作的隐显明晦,解欲或性欲的亢进的过程与其所唤起的快感和满足,根本不能不建筑在此种动作——性领域以内的特殊动作——之上。

积欲的过程将近完成的时候,在男子面部表情,往往见得特别的奋发有为,而在女子,则觉得特别的鲜艳可爱,到了解欲的过程一开始,双方的表现就不甚美观了。
瞳人是放大了,鼻孔也张开了,唾沫禁不住的要流出来,舌尖也不由自主的要来回翻动;这些综合起来,无非表示一种官觉的欲望的满足快要来到,而有迫不及待之势。
在有的动物,到这时候,连耳朵都会竖起来,也是同样的道理。
同时还有一种自然倾向,就是说些支离破碎、半吞半吐、没有意义的字眼。
瞳人的放大引起怕光的现象,所以进入解欲的过程以后,时常眼睛就会关闭。当性欲发动之初,眼部肌肉的紧张性(tonicity)是有增无减的,专司上睫皮开启的肌肉也收缩了。所以眼球见得特别的大,特别的流动,特别的有光芒,再进一步,肌肉紧张性过分的增加以后,就会发生斜眼(strabismus)。
这三段文字,两段文学描写,一段科学描写,一对比,就很容易看出《金瓶梅》的性行为描写十分注重外在客观的描写,尤其是交合双方的言行细节的客观描写。
《金瓶梅》的作者在进行这种描写时,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出现的,犹如一个画家在写生或是描摹模特儿一般,他是把人物的性行为只作为性行为来再现,所以在这些性行为描写中,出现在读者面前的只是……追求感官刺激的机械动作和伴随着积欲和解欲过程的生理功能。
这些描写,与《性心理学》所描写的性行为生理表现不仅十分吻合,而且描写的方式也相当近似(前面所例举的第五十二回西门庆与潘金莲的性行为描写也是同样的),只不过,《性心理学》是从科学的角度出发,作一般的、抽象的客观描写,而《金瓶梅》则毕竟是部小说,是从文学的角度出发,作个别的具体的、客观描写罢了。
《金瓶梅》与《性心理学》的这种吻合,说明了《金瓶梅》客观描写性行为之细致、之真实,并且这种描写在其他性行为情节中屡屡出现,也说明了《金瓶梅》这部文学作品在表现人的性行为时的局限之处,因为它的细致是纯客观的、机械的细致,它的真实是刻板的、摄影式的真实,而不是艺术的细腻和艺术的真实。
这一特点,我们再把它同《查太莱夫人的情人》对比,更加明显了。
《查太莱夫人的情人》一书中也有不少的性行为描写,而且每处的篇幅大都远远超过了《金瓶梅》,其描写也够细致、够真实,但是作者是用主观的笔触去细致地描写主人公在性行为时的内心感受,作者不是位旁观者,而是位体验者,他用自己的全身心去体验主人公此时此刻的感受,性行为在这里只是一种媒介、一座桥梁、一个舞台,通过它,来展现性行为双方的(或侧重于某一方)的全部心灵。
所以这里出现的光赤的裸体不仅仅是富于感官刺激的肉体,也是心灵的载体,是情感的物化;这里也有性器官的接触,但这种接触更是人的情欲的碰撞,而且随着交合时间的延长,空间的紧密,情感不断地升华;
这里,生理感官的刺激和性器官生理功能不见了,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交合者感受的具体表现,是交合的快感、情欲的满足和感受和谐的幸福感三位一体的精神世界的具象化。
在这种精神世界里,人的肉体包括性器官是美的化身。无论是从整体看,还是从局部看,无论是眼观,还是手触,美无所不在。
可以说,在作者主观感受的笔触下,被人们斥之为“淫”、“耻”、“污”的性行为(尤其是此类不合法的私通)成了一种艺术的创造和创造的艺术。
所以,这里的细致描写,是展现人物情欲感受的细腻心理,这里的真实描写,是为了展现这种情感的艺术真实。
当然,我们也可以发现,《金瓶梅》的大量性行为描写之中,也有揭示人物内心感受之处,也有双方和谐的言语行动。但毕竟不多了。
而且这些不多的带有一定程度精神感受的性行为描写多少染上了玩弄与被玩弄的色彩,况且又是夹杂在大量的纯客观的、机械的性行为描写之中,往往被大量的感官刺激和性器官生理功能的描写所削弱。

(三)讲求表现性行为的不同方式,并且极力地描述这些方式的相异之处和具体细节。
正如本文前面所述,人的性行为由于人自身的特征而决定了不是单纯生理性或动物性的,而是具有生理性与社会性相结合的特征。这种特征又决定了下面两点:
一是人在性行为中得到的不仅是性器官交合之时的快感,而且更有精神上的满足和幸福感。
二是人所具有的主观能动性能在自己性行为的特征基础上去获得新的更高层次的感受。
因此,性行为的方式就不可能是单调的、刻板的,像动物那样没有创新的。
在双方自愿而且和谐配合的前提下,完全有可能,而且也可以在经验和想象的指引下去丰富夫妻间的性生活。
这不仅是人的性行为区别于动物性行为的重要方面之一,也是发展夫妻感情的一种生活艺术。
文学作品如何表现性行为的方式?
如同如何表现性行为一样,它应该是一部作品之中必需的有机组成部分,否则,如果与作品中人物性格发展没有必然联系,自然和那些无关的素材一样,大可不必写进书中。
既然是与人物性格发展有密切关联的,那么就应该按照人物性格发展的规律作为人物情感发展的一部分去表现,而不应是孤立于人物性格感情之外的赘瘤,更不应为了描写这些方式而去纯客观地介绍它们。  
《金瓶梅》中的性行为描写有较多的地方是表现性行为方式的,这些描写虽然不像后来的长篇小说《肉蒲团》那样介绍性行为方式,但由于全书的性行为描写具有上面所讲到的两种特征,所以依然是客观的描写,并且对不同方式的相异之处尽加渲染,使它们的不同细节在字里行间突出地展现在读者面前。
约占全书性行为描写80%的西门庆的性行为描写中,有大量的性行为方式的表现。西门庆曾与20来个女性有过性行为,书中描述了其中的11个。
在这11个女性中,西门庆同其中任何一个人的性行为都会因这个女性的经历、爱好不同而具有与他人不同的方式。
比如,同潘金莲的“品箫”和“倒入翎花”,与瓶儿的“倒插花”,与王六儿的“后庭花”等等。
书中还数次说到的“手卷”、“春意二十四解本儿”,西门庆说这是瓶儿“他老公公内府画出来的”,也就是“春宫图”之类的手摹本。
西门庆与瓶儿是“点着灯,看着上面行事”。他把这个“手卷”拿给潘金莲观看。潘金莲当时:
接在手中,展开观看,有词为证:
内府衢花绫表,牙签锦带妆成。大青大绿细描金,镶嵌斗方干净。女赛巫山神女, 男如宋玉郎君。双双帐内惯交锋,解名二十四,春意动关情。
金莲从前至尾看了一遍,不肯放手,就交与春梅:“好生收我箱子内,早晚看着耍子。”(第十三回)

在后来的西门庆与潘金莲、潘金莲与陈经济的性行为描写中,作者就几次提到过这个“手卷”的作用。比如第十三回写西门庆与潘金莲:
两个絮聒了一回,晚夕金莲在房中香熏鸳被,款设银灯,艳妆澡牝,与西门庆展开手卷,在锦帐之中,效于飞之乐。

作者在这里并没有把“手卷”上的图像用文字介绍出来,书中许多性行为方式描写似乎也并非都和“手卷”有联系。
但我们从作者对不同方式的性行为的具体动作、姿式和双方的表情的详尽描述中可以看到,作者正是在客观地用文字描绘“手卷”中的图像,他是把这种描绘同小说中的人物行动结合起来。
这种描绘对人物性格和精神世界不是没有一点联系,而是这种客观的描绘并没有突出与人物更紧密的内在联系;这种描绘对人物的性格和精神面貌不是没有一点作用,而是没有发挥更大的也是应该发挥展现人物心灵的作用。

(四)采用特殊的描写手法多角度地描写性行为。
也许是作者自己已感觉到性行为描写单调、呆板,也许是作者注意到采取传统的言情达意的方式会更好地揭示人物的(实际上是一般的浅层次的)内心和渲染性行为的动作与表情,作者有意识地采用了传统的俗文学作品中常常采用的诗、词、对句作为自己多角度描写性行为的手法。
在全书100余次性行为描写之中,有20余次采用了这样的特殊方法。
采用诗的方法,诗有五言、七言的,如第六十八回写西门庆与妓女郑爱月性行为时,中间插了一首五言诗:
花嫩不禁柔,春风卒未休。花心犹未足,脉脉情无极。低低唤粉郎,春宵乐未央。

又如第六回写西门庆与潘金莲私通时有一首七言律诗:
寂静兰房簟枕凉,佳人才子意何长。
方才枕上浇红烛,忽又偷来火隔墙。
粉蝶探香花萼颤,蜻蜓戏水往来狂。
情浓乐极犹余兴,珍重檀郎莫背忘。

采用词的方法,如第十回写完西门庆与潘金莲的性行为之后,加了一首《西江月》:
纱帐香飘兰麝,娥眉惯把箫吹。雪白玉体透房帏,禁不住魂飞魄碎。
玉腕款笼金钏,两情如醉如痴。才郎情动嘱奴知,慢慢多咂一会。

比较多的是采用对句作结的方法,这在《金瓶梅》以前的与同时的戏曲、话本、拟话本和长篇章回体小说中是最常见的表述方法,比如第二十回在描写西门庆与吴月娘性行为即将结束时,作者写道:
海棠树上莺后急,翡翠梁间燕语频。

又如第五十九回写完西门庆与郑爱月性行为之后以对句作结:
春点桃花红绽蕊,风欺杨柳绿翻腰。
用的最多的则是一种诗不像诗,词不像词,曲不像曲,对句、排比掺杂,诗词曲变形的“赋”,有的插在整个描写之中,有的则放在最后作结。
如第七十八回写西门庆与林氏私通,有一半文字由这种“诗”体承担(这段文字很长,引用时作了删减):
锦屏前迷魂阵摆,绣帏下摄魄旗开。迷魂阵上,闪出一员酒金刚、色魔王,能征贯战;摄魄旗下,拥出一个粉骷髅、花狐狸,百媚千娇。这阵上扑冬冬鼓震春雷,那阵上闹挨挨麝兰叆叇。这阵上腹溶溶被翻红浪,精神健;那阵上刷剌剌帐挖银钩,情意乖。
这一个,急展展二十四解任徘徊;那一个,忽刺刺一十八滚难挣扎。斗良久,汗浸浸,钗横鬓乱;战多时,喘吁吁,枕侧衾歪。顷刻间,肿眉月囊       眼;霎时下,肉绽皮开。
正是:几番鏖战贪淫妇,不似今番这一遭。

这一段,完全是运用了演史话本和长篇小说中渲染描绘武战的比喻方法。
下面一段则是用“赋”体直接描写,这是第八十回描写潘金莲与陈经济性行为的一段:
二载相逢,一朝配偶;数年姻眷,一旦和谐。一个柳腰款摆,一个玉茎忙舒。耳边诉雨意云情,枕上说山盟海誓。莺恣蝶采,旖旎抟弄百千般;狂雨羞云,娇媚施逞千万态。……
这些特殊的描写性行为手法与前面所述的一般的描写不同仅在于:
特殊手法在形式上稍微改变了单调与刻板的表现,在内容上则进一步夸饰和渲染了性行为双方的外表动作和表情。
在这几种特殊手法中,如果说还有区别,那就是一般的描写显得比较含蓄和内向一些,而特殊手法描写是最为直露和客观外向的。
但不论这些特殊手法与一般描写有什么样的差异,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无一处不是客观的描写。
像“情浓乐极犹余兴,珍重檀郎莫背忘”这样带有一点主观情感的诗句是很少的。


《金瓶梅词话》



三、《金瓶梅》性行为描写中呈现的文化特征


现在我们可以把上面所阐述的两个大项有机地“合并”、分析,来看看《金瓶梅》一书如此大量的性行为描写所含有的文化意义。
儒家思想、道家思想和以后形成的儒教思想、道教思想以及引进来的佛教思想,无论是它们的发始阶段还是后来的发展阶段,真正同它们直接发生关系的,也就是把握住它们真谛的,只是少数上层文人和教徒。
芸芸众生只是间接地从这些文人和教徒口中得知这些意识。更多的则是从一般的社会行为准则如道德规范上去和这些高入云端的思想相接触。
所以,在中国的观念文化之中,自然有两种很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文人(士)和贵族的观念文化,一种是世俗民众的观念文化。同样一句“语录”,同样一种思想,在这两种文化之中会有不同的解释。
而对世俗民众观念文化产生深刻影响的当然不会是那些思想的“原装货”,而只会是经过有影响的文人以及统治者的御用文人咀嚼过的、带有鲜明功利目的的“组装货”甚至是“改装货”。
即使是“组装货”“改装货”,也不是“批发”给庶民,而是“零售”,通过各种宣传机器,通过说教,把他们认为是对的,认为是有利的像喂食一样,像卖肉一样,片言只语地灌输给百姓。
所以在下层民众之中,他们只知道孔老夫子说过哪句话,西天老祖有一句或几句什么样的遗训,而不知道说这句话的孔子真实完整的思想,不知道有这样遗训的老祖的全盘教义。
于是,在民众的观念之中,如果有什么信仰,那这种信仰是被改造过的,被阉割过的。
这些杂七杂八的思想又被民众自己的大脑拼凑在一起,构成了民众自己的富有社会效果和实用价值的“三教合一”的大拼盘。用这种民间“三教合一”的思想作为批判的武器来描写人情的杰作便是《金瓶梅》了。
值得注意的是,《金瓶梅》是产生在明代中叶。这是中国在思想和经济上都开始出现了近代特征的时期。而宋明理学经过明初百来年的强制实施,在这个时候似乎已经稳固和平静下来。
然而近代思想的萌芽与商品经济的发展却又使这种稳固和平静出现了漏洞和潜流。
也是“三教合一”的理学为了自己的稳固和平静,同庶民的大拼盘结合在一起,来规范下层民众的生活,以弥补连连出现的漏洞和阻止滚滚的潜流。
这正是明代官方哲学能同民众观念结为一体,形成巨大的束缚人性的“力场”的根本原因,也是民间传统文化与时代道德规范能融为一体的典型表现。


《王阳明先生全集》



(一)批判的武器与武器的批判。
毫无疑问,《金瓶梅》的作者是以鲜明的封建伦理色彩来创作这部言情小说的。
作者在进行性行为描写时,自然解脱不了封建伦理的框框,总是持否定态度。而对性行为进行批判的武器便是“三教合一”的思想。
儒教的勿贪、勿滥、节欲、适度的中和思想,道教的寡欲、清静、节房事的养生之术,佛教的禁欲、从善、纵欲恶报的因果报应结成了一个完整的观念,出入在性行为甚至一般的调情显欲描写的字里行间。
这些评判的言词前呼后喊,指责人欲、告诫人们,并且往往上升到伦理纲常的高度进行振聋发聩的批判和说教。
“词话本”开篇有“四贪词”,分别对“酒、色、财、气”进行了批判。其中对“色”的批判是:
休爱绿鬓美朱颜,少贪红粉翠花钿。损身害命多娇态,倾国倾城色更鲜。莫恋此,养丹田。人能寡欲寿长年。从今罢却闲风月,纸帐梅花独自眠。

散布在全书各回中的批判是批判的主体,例如:
泼贱讠柔心太不良,贪淫无耻坏纲常。(第一回)
色不迷人人自迷,迷他端的受他亏;精神耗散容颜浅,骨髓焦枯气力微;犯着奸情家易散,染成色病药难医。古来饱暖生闲事,祸到头来总不知。(“词话本”第三回)
参透风流二字禅,好姻缘是恶姻缘。(“词话木”第五回)
贪财不顾纲常坏,好色全忘义理亏。(“词话本”第三十四回)
闲阅遗书思惘然,谁知天道有循环;西门豪横难存嗣,经济颠狂定被歼;楼月善良终有寿,瓶梅淫佚早归泉;可怪金莲遭恶报,遗臭千年作话传。(第一百回)

作者对性行为的批判还在于让性行为者背负着沉重的犯罪心理包袱或以惨不忍睹的恶报进行惩罚。
李瓶儿临死之前梦见花子虚来勾魂摄魄,使她带着深沉的内疚在隆重的葬礼之中重归花子虚。
潘金莲的下场则是剖腹挖心扯出五脏无人收尸。
西门庆脱阳之后肉体与精神上的痛苦令人不寒而栗,作者又借道士吴神仙之口对西门庆的纵欲损身的行为予以批判:
醉饱行房恋女娥,精神血脉暗消磨。遗精溺血流白浊,灯尽油干肾水枯。当时只恨欢娱少,今日翻为疾病多。玉山自倒非人力,总是卢医怎奈何!(第七十九回)

不仅如此,作者又搬出佛僧雪洞禅师普静点醒吴月娘,将西门庆留下的唯一子嗣孝哥儿化作徒弟出家,再一次给西门庆大大的“恶报”。
作者持有这种对人的情欲、性行为的彻底批判态度,不可能在性行为描写中去把人的肉体感受向精神享受升华的过程写出来,更不可能把性行为作为美的创造和精神幸福的来源来描写。
他既要表现这种“淫”“耻”“污”,又要批判它,只有客观地机械地再现它,将它拍摄出来抖落在读者面前,再加上他自己的批词判语,让人们知道它的淫邪和罪恶,达到批判的目的。
但是,作者以“三教合一”的思想和伦理纲常作为武器对性行为的批判同样也产生了一种副作用,那就是他所描写的客观现象又成了最好的批判“三教合一”的思想和伦理纲常的实例。
作者越是把性行为描写得客观、真实、细致,这种实例的作用便越大,尤其是具有单方玩弄、表现方式和特殊手段描写特征的性行为描写,它们所展示和渲染出来的人的情欲和性欲足以说明:
再顽固的传统观念,再强大的理学思想,再严重的伦理纲常也难以压抑住人的情和欲,经济的发展,已经出现了一批不怕来世报应、只重现世享乐的人物,他们凭借自己的钱势同传统、同现实作对抗、唱反调。


(二)抑止的纵欲和纵欲的抑止。
作者自己从创作动机出发只能客观地、机械地记录性行为外在表现,理性对情欲的压抑、责任感对幸福感的剥夺而产生的具有单方玩弄、只求感官刺激特征的性行为则只能给作者提供低层次的性行为素材。
传统的性文化归结到一点:男女性行为首先是为了传种留嗣,性行为本身是次要的,由性行为给双方带来的肉体快感和精神享受是次要的。
如果想在性行为上追求感情的升华,那只是“淫荡”,这种感情便是“淫心”、“淫欲”。男女性行为若超过了“传种留嗣”这个“度”,便可归之为“淫”,也就是过分了。
这应是封建伦理经典作家们所谓的“中节”之“度”的标准了。这种宗法制的、把人作为生殖工具的性文化观念虽然不如“禁欲主义”那么残酷,然而却在抑止人性、人的情欲问题上殊途同归。
首先,男女性行为感觉中的时间差必然造成性行为中女性被玩弄的特征,以社会责任感为条件,男子在得到快感泄精之后完全可以不顾及女性的情欲要求,生理上的不公平必然给女子带来精神上极大的痛苦,加上伦理道德观念的压迫,这种痛苦又转化成难言的内疚,女子的身心都必将受到极大的损害。
一旦情感麻木,人性也便被扼杀了。其次,更严重的问题还在于,由此所引起的性行为当中的一系列连锁反应,男子以为性行为不过如此,女人是当然的玩物。
于是玩弄的特征便不仅存在于性交合的过程中,而且渗透到性行为的一切领域。女子由生理上的被动扩大到精神上的被动。
而单方玩弄特征的性行为根本不可能使双方产生任何意义上的精神升华,即使双方都产生了肉体上的快感甚至精神上的享受,也不可能发展到更高层次的幸福感。
《金瓶梅》一书中的性行为描写有4/5是性交合的描写,除了西门庆与潘金莲、西门庆与李瓶儿有少数性行为出现了精神上的享受感觉之外,大部分都只不过是肉体快感而已。
将性行为抑止在低层次的感觉范围里而不让它进入只有人才能达到的精神升华的境界,这实质上也就是在扼杀人性。抑止的纵欲就是纵欲的抑止。
人的情欲、性欲已被阻止在低层次阶段,所谓的纵欲也就不过是过多追求感官的肉体刺激而已,“纵欲”一词也便失去了它本身具有的更广泛、更深刻的含义了。
这便是兰陵笑笑生那生花妙笔在性行为描写上仅仅停留在表面的客观形式之上的又一个原因。
既然是客观的描写,他怎能超越现实而去表现现实中难以存在的东西呢?


《金瓶梅》插图



(三)好色之富商与富商之好色。
在自然经济的农业国度里,伴随着大多数朝代“农本商末”和“重农轻商”政策,是社会观念中积淀下来的对商品经济和商人的偏见。
进入明代,商品经济以其蓬勃发展的形势向帝王和民众显示出它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社会的偏见开始逐渐有所转变,但上述观念在全民意识中仍旧有相当的势力。
在人们的心目中,商贾唯利是图必然丧仁失义,无止境的利欲必然与肆无忌惮的情欲同时发展,而仁义的丧失和情欲的膨胀又必然荒淫无耻,奢侈糜烂。
“财”与“色”不分家,在社会对“酒、色、财、气”的批判中,更多的是把矛头指向“财”和“色”的,而往往又把二者捆在一起口诛笔伐。
《金瓶梅》在西门庆这个富商身上大做“纵欲身亡”的文章便不是偶然的。
在对西门庆的批判中,作者对贪官污吏的不满不可谓不是进步的,然而作者以安贫乐道、克俭守礼、寡欲从善这些落后的、保守的观念来对待社会的变化、衡量新的价值观念却显得迂腐可笑。
例如,第十一回,写完西门庆与众帮闲在妓女李桂姐家挥霍寻乐,作者的结束诗是:
舞裙歌板逐时新,散尽黄金只此身。
寄语富儿休暴殄:俭如良药可医贫。

接着,作者在第十二回的回首诗(“词话本”)中直接点名批判:
堪笑西门暴富,有钱便是主顾。
一家歪斯胡缠,那讨纲常礼数。
狎客日日来往,红粉夜夜陪宿。
不是常久夫妻,也算春风一度。

又如(“词话本”)第二十七回的回首诗中有:
淫女卖从来由浊富,贪嗔转念是慈悲。
再如第七十九回在写完西门庆断气身亡之后,作者用了古人的格言将西门庆的死与富联系起来了:
为人多积善,不可多积财。积善成好人,积财惹祸胎。石崇当日富,难免杀身灾。邓通饥饿死,钱山何用哉!今日非古比,心地不明白,只说积财好,反笑积善呆。多少有钱者,临了没棺材!

作者既然如此看待钱财、看待因商因官而富的西门庆,又是如此地把钱财同好色“淫欲”联系在一起,那么在表现性行为时,只能以一个旁观者——而且是一个带有偏见的旁观者去客观地描写外在形式了。
不过,作者的这些态度、联系和描写,却给我们提供了当时富商在人生观和价值观上的变化情况。
商贾们当然知道扩大资本与提高利润的关系。但是,明代的富商大多数并没有尽可能地去从事扩大资本的经营,尤其是在明代中、晚期,江浙一带的商贾大多将白花花的银两用在自己个人的奢侈消费上。
原因很多,其中封建统治者“抑商”政策和传统的“轻商”观念对商贾的刁难和精神压迫是重要的原因。
西门庆临死交代给陈经济的是9万两银子的产业,然而他所花费的又岂止是这个数字。这10来万产业也是他在“千户”这顶保护伞下经营出来的。
因此,当时的商贾,尤其是富商大贾,他们已经对因果报应、少积财多积德的观念不感兴趣,他们更重视现世、重视今朝有酒今朝乐,相信自己、相信金钱的力量,相信钱财流动的好处。
这种好处表现在买卖上是本利相生,表现在消费上是得失相生,去得快,也来得快,有来有去,有去有来。
《金瓶梅》同样也把商贾富豪们的这些心理表现出来了:
日坠西山月出东,百年光景似飘蓬。
点头才羡朱颜子,转眼翻为白发翁。
易老韶华休浪度,掀天富贵等云空。
不如且讨红裙趣,依翠偎红院宇中。
( “词话本”第十五回)

紫陌春光好,红楼醉管弦。
人生能有几,不乐是徒然。
(第十回)

归去只愁红日短,思乡犹恨马行迟。
世财红粉歌楼酒,谁为三般事不迷?
(第十八回)

负有这样心理和精神状态的富商,在女色上所求的主要是刺激,再加上传统文化观念对女子的偏见和性文化中各种因素的影响,追求性行为刺激的富商也只能把自己的性恋主要放在外表的姿色刺激和性行为的感官刺激上。因此,性行为中的单方玩弄特征越加突出了。

文章作者单位:南昌大学

本文获授权发表,原文完稿于1988年12月,后收入《金瓶梅——中国文化发展的一个断面》,1990,花城出版社出版。又收入《陈东有<金瓶梅>研究精选集》,2015,台湾学生书局有限公司出版。转发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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