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xuefengx
关于孤官无辅
真诠论正官篇有一句“若壬戌、丁未、戊申、乙卯,杂气正官,透干会支,最为贵格,而壬财丁印,二者相合,仍以孤官无辅论,所以不上七品”。概言,天干虽然透出财官印三样物,但是由于年月财印相合,弃而无用,使得独官为用,不得辅助。所以格局虽成而不得大贵。
那么,是不是,所有的天干官星独透,便是孤官无辅呢?!
那么我们就去书中找找答案,先搞明白什么是“孤”。
论格局用神高低一篇“故甲透酉官,透丁合壬,是谓合伤存官,遂成贵格,以其有情也。。。。。。故甲生辰月,透戊成格,遇乙为劫,逢庚为煞,二者相合,皆得其用,遂成贵格,亦以其有情也”
这里有两句话重点表述的是“有情”这个概念。但是从这里,我们也可以发掘出隐藏着的一些关于“孤”与”不孤”的信息。
“甲透酉官,透丁合壬”。甲木日,生于酉月,而酉中辛官明透,兼透丁壬二物。这句话首先交代了八字的四个天干,与月令。这就给我们依此立格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建酉之月,天干递易者,必是阴干。而四干之中,甲为日主已定,其余或辛或丁可以配之。辛酉之月,年必戊癸。故而合此例者,惟如下组合。
辛丁甲壬
O酉O O
“合伤存官,遂成贵格,以其有情也”。壬水为印,透而合伤,而去格局之忌,遂成贵格。因其合而有情也。从这句话,不难看出,作者是认为这样的格局配置,是论成格的,而且这个格也属于贵格。
可见天干之印与伤官一并被合去,此时之官不为孤官。
“甲生辰月,透戊成格,遇乙为劫,逢庚为煞”,甲木日,生于辰月,天干戊财乙劫庚杀、亦如前文所例,交代了必要的立格条件。
建辰之月,天干递易者,必用阳干。此四干中,甲为日主不动,其余或戊或庚可以配之。而戊辰之月,年必甲己,故而合此例者,惟如下组合。
乙庚甲戊
O辰OO
“二者相合,皆得其用,遂成贵格,亦以其有情也”。财本忌劫忌杀,然二者相合,两忌并去,是以论成贵格。正财篇毛状元造,合此。
首先要解释的是,财格与官格多有相类之处。譬如他们两个都存在关于“孤“的问题,孤官难贵,孤财亦如此。在真诠论财篇中便有“孤财不贵”之语,堪比“孤官无辅……则发福不大”,“孤官无辅,格局便小,难于取贵”等语。
所以,如见天干之劫与杀一并被合去,此时之财亦不为孤财。
另书中举了一个官格例,高太尉造。
“庚午、乙酉、甲子、乙亥,两乙合庚,甲日隔之,此高太尉命,仍作合煞留官,无减福也”
此命甲生酉月,是为官格。年杀月劫,两者相合,而去杀留官,是为成格,亦是贵造。可知并非独官为用,无财无印,便是孤官无辅助。
那我们回头,看看,孤与不孤,到底应该如何去分辨呢?!
“壬戌、丁未、戊申、乙卯”,
“庚午、乙酉、甲子、乙亥“
“辛O、丁酉、甲O、壬O“
“乙酉、庚辰、甲午、戊辰“
细看之下,不难看出来,所谓的孤官者,乃格局本无所忌,而相神相背,两不相谋。譬如第一造,便是财印为相,两用而并去。
而其他的,都是格局本有所忌,而救应有情。譬如第二造,是官格杂杀,劫财合杀以清格。这点从书中“甲用酉官,壬合丁以清官,而壬水根深,是有情而兼有力者也”及“甲用酉官,透丁逢癸,癸克不如壬合,是有情而非情之至”两句中,得到印证。若说,癸克不如壬合,则壬合必高于癸克,是以证明,官格遇伤,配印克伤不如合伤。即为,合伤实为救应非为孤官也。
第三造,官格透伤,印以合之以去忌。
第四造,为财格透劫杀,两相合去,是为合杀存财。皆有情造化,去忌救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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