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人直解:時殺時刃,要觀其來源。源於外則宜刑沖,刑之沖之使其去;源於內則不宜刑沖,刑之沖之必然內亂。此言大概。若殺刃有情,則不論源於內外,皆不宜刑沖。
年马年禄不忌刑冲。
學人直解:外沖內合者,獲取祿馬之道。或強眾以刑沖之法敵祿馬之眾者,亦不忌刑沖。倘若因刑沖而傷祿壞馬,我不能得,如何不忌?
年贵须要天干合起。
學人直解:如己酉年,甲日,酉為甲貴,甲合己而獲。又如丁丑年甲日壬申時,丑為甲貴,壬合丁而獲。余類推。
凡合者,遇岁运不能伤克,如财星有故而合,逢劫运劫岁,不能劫也。遇劫不劫,反可增财。如偏官无故而合,逢食运食岁,食不能制也。遇制不制,反受其殃。余仿此,生亦如之。
學人直解:故,原有者是也。合,保護之意。如甲合己財,原局無乙,歲運逢乙,是為“遇劫不劫”。但要注意帶沖之劫,如甲合己酉,遇乙卯歲運,則不能論其“遇劫不劫,反可增财”。又如甲用癸合戊財,庚金護戊,歲運遇乙,庚金合之,亦屬“遇劫不劫”。又如辛為乙殺,原無丙火合辛,卻見壬水,歲運丁火食神,貪合壬水而忘克制辛金,乃作“遇制不制,反受其殃”之論。
凡合在局中之干作闲神看,以闲在局内也。
學人直解:合而不化,則貪合忘生、貪合忘克,故作閑神論之,不過要緊貼相鄰之合方是,否則作“引”論,不為閑神,反為“用神”或為“忌神”。不過因合而絆,致使欲得而不能得,欲去而不能去者,雖閑,亦是病。坊本有“夾批”曰:“此指年日干作合,而罩月干者言”,值得商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