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族谱中,有过继或者出继这一现象,一般而言,过继或者出继常常要求必须是同一宗族,按照血缘关系的远近承继,也即同姓。但也有一些并不是从同姓过继,而是异姓出继,其中从母姓就是最普遍的一种,也即舅舅无嗣,遂出继为舅舅为嗣,如三国时期魏国陈矫,本姓刘,出继舅父陈氏,遂姓陈。对于这种过继的处理,本身宗族一般会言明出继情况,并有期待其归宗之意,而入继宗族会特殊对待,比如将异姓入继世系单列,担心其以后乱宗,对异姓为嗣防范极严。
当然,从母姓的另一种形式就是父亲入赘,子女遂冠母姓。在当前社会,子女冠母姓在多数情况下仍然被视为父亲入赘。在古代社会,赘婿的身份并不是很高,赘婿之子,在取得功名之后,大多数会设法恢复本姓,明代甚至针对这种情况制定了专门的法律。即使没有功名,对部分赘婿而言,常常将部分子女随母姓,延续岳家香火,而其余子女仍恢复本姓。
但无论何种形式,从宗族角度来说,都视为异姓为嗣,在财产处理、入谱等各方面,总是与本身宗族保持一定不同。
在现代社会,冠母姓是姓氏自由的一种体现,不同与以往要求孩子强制随父姓,现今《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单纯从宗族角度来考虑,这是对宗族制度的一种挑战,即使现代宗族也在不断变化,但是始终坚持父系血缘关系为主体。
同时,对姓氏文化也容易产生一定冲击,一些特有的姓氏,如“难”、“死”等也可能面临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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