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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与“蛮夷“ —古代中国的国家认同


国”一称,首见于西周初期。1963年,陕西省宝鸡县贾村出土的何尊,为周成王时期的青铜器,其铭文记载:

武王既克大邑商,则廷告于天曰:“余其宅兹中或,自之辟民。”

铭文中“中或”的“或”,《说文解字》解释道:“或,邦也,从□,从戈以守一。一,地也;域,或又从土。”段玉裁注:“盖或、国在周时为古今字。古文只有或字,既乃复制国字。”据此可知“或”即“国”。周武王世称“中国”,可以得到证明。若再进一步追溯,则殷商卜辞中可以见到商人称其国为“中商”,故胡厚宣先生认为:“商而称中商者,当即后世中国称谓的起源。”综合起来看,“中国”称谓最迟已见于周武王时代。

根据何尊铭文,“中国”指的是在商旧地建设的洛邑,为周的直辖地。

《诗经》中也有多处“中国”的记载,例如《大雅·民劳》诗的每一段起始句:

“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

“民亦劳止,汔可小休。惠此中国,以为民逑。”

“民亦劳止,汔可小愒。惠此中国,俾民忧泄。”

“民亦劳止,汔可小安。惠此中国,国无有残。”

其中一段的首句为“民亦劳止,汔可小息。惠此京师,以绥四国。”同上面的句子,尤其是第一句相对照,即可明白诗句中的“中国”也就是“京师”。故其注解释:“中国,京师也;四方,诸夏也。”此外,诸如:

文王曰:“咨!咨女殷商。女炰烋于中国,敛怨以为德。……内奰于中国,覃及鬼方。”(《大雅·荡之什·荡》)

哀恫中国,具赘卒荒。(《大雅·荡之什·桑柔》)

此二处的“中国”,亦为“京师”。和“中国”相对的是“四方”,亦即“诸夏”。不论“中国”指的是镐京还是洛邑,都是周直辖的政治中心地。

春秋以后,文献里“中国”的称呼大量增多。《左传》记载:

中国不振旅,蛮夷入伐。(“成公七年正月”条)

戎有中国,谁之咎也。(“昭公九年”条)


中国夏王朝宫殿

“中国”和“蛮夷”、“戎”相对,已经从原来的“京师”扩大到周王朝的中原封国,故《史记·张仪附犀首传》记载:“中国无事,秦得烧掇焚杅。”唐司马贞《索隐》解释“中国”道:“谓山东诸侯齐、魏之大国等。”唐张守节《正义》说:“中国,谓关东六国。无事,不共攻秦。”随着文化统一的进程,“中国”的范围也在空间上不断扩大。战国时代,实行周制而获得中原诸侯国认同的国家逐渐融入“中国”,例如西方的秦,南方的吴、越和楚等都先后成为“中国”的一部分。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中国”成为全国的称谓,《史记·天官书》记载:“秦遂以兵灭六王,并中国,外攘四夷。”

然而,以中原为“中国”的观念根深蒂固,影响久远。《三国志·诸葛亮传》记载,赤壁之战前夕,诸葛亮力劝孙权抗魏,说道:“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不如早与之绝。”这里的“中国”指曹魏政权,即中原国家。有趣的是,西晋灭亡后,徒迁江南的东晋以正统自居,但是,《晋书·周处附周勰传》在记载北人南渡时说:“时中国亡官失守之士避乱来者,多居显位,驾御吴人,吴人颇怨。”显然,南方一般还是以北方为“中国”,这种情况在南北分裂的时期十分常见。唐朝之后,称北方为“中国”的现象逐渐稀少。

“中国”不仅是地域的概念,它和“夏”、“华”一样,具有文化的含义。司马迁在论中国同夷狄的区分时说:“及至五家、三代,绍而明之,内冠带,外夷狄,分中国为十有二州。”内外之别,标准在于“冠带”,也就是礼仪制度。更加清楚而具体的表述,见于《史记·秦本纪》的记载,秦缪公问由余道:“中国以诗书礼乐法度为政,然尚时乱,今戎夷无此,何以为治,不亦难乎?”亦即在古人心目中“中国”是“以诗书礼乐法度为政”的国家,对于周边民族具有文化上的优越感。春秋赵武灵王时代,赵公子成曾经用颇具民族主义色彩的口吻对“中国”所蕴含的文化特点概括道:

中国者,聪明叡知之所居也,万物财用之所聚也,贤圣之所教也,仁义之所施也,诗书礼乐之所用也,异敏技艺之所试也,远方之所观赴也,蛮夷之所义行也。


禹迹图(北宋)

正是在“中国”国家形成的同时,也逐步确立起了以“天下”观为主体的国家认同,在这一观念中,高居于民族和国家之上的是“天”,“明明上天,照临下土”。上天通过“天子”来管理小民和国家,故《尚书·召诰》说:“其惟王位在德元,小民乃惟刑用于天下,越王显。”王代天行政,首先要立德,其统治下的民众才会遵守法度。此句中的“天下”指的是周天子的统治地区。《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条记载了富辰劝谏周襄王的话:

周之有懿德也,犹曰“莫如兄弟”,故封建之。其怀柔天下也,犹惧有外侮。

周之“天下”,及于所封建的诸侯国,其外则有蛮夷,故周天子要团结诸侯,共御“外侮”。

《尚书·立政》记载:“其克诘尔戎兵,以陟禹之迹,方行天下,至于海表,罔有不服。”《尚书正义》引《释地》解释道:“‘九夷、八狄、七戎、六蛮谓之四海。’知‘海表’谓‘夷狄戎蛮,无有不服化者’。”“天下”与“夷狄戎蛮”所居之“海表”对举,显然是周的领地。

然而,圣王应该超越华夏,德被四裔,使得华夷无不靡从。因此,天子之德有如阳光雨露,广被四野。随着德化的进程,天下的范围自然也在逐步扩大。贾谊《过秦论》说:“且天下尝同心并力而攻秦矣。”春秋战国时代说的“天下”,还只是实行周制的地区,多用于指山东六国。

秦统一中国之后,“天下”的称谓显著增多,从下面引用《史记·秦始皇本纪》的多条记载,可以看到秦始皇君臣喜欢使用“天下”一词来指新统一的全国,令人感受到秦人对统一六国空前功业的自负。秦始皇说:“寡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乱,赖宗庙之灵,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称统一六国为“平定天下”,不是司马迁的创造,秦朝君臣都如此言说,《史记·秦始皇本纪》所收秦始皇登泰山碑文称:“初并天下,罔不宾服”;登之罘东观碑文称:“禽灭六王。阐并天下”,皆为明证。

秦之天下,囊括周分封的诸侯国,但实际要更加广袤,故大臣李斯等人不无骄傲地说道:

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今陛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

秦的“天下”远比周广,包括实行郡县制度,法令统一的地区,也就是秦朝政令所及之地。秦二世说:“先帝起诸侯,兼天下。天下已定,外攘四夷以安边境。”在秦政令通行的“天下”外,则是四夷的地区。故此处所言,应是狭义的“天下”。

此外,在秦始皇于琅琊所立碑文中提到“天下”的范围:

皇帝之德,存定四极……六合之内,皇帝之土。西涉流沙,南尽北户。东有东海,北过大夏。人迹所至,无不臣者。功盖五帝,泽及牛马。莫不受德,各安其宇。

这个“天下”的范围,与仆射周青所言相呼应:“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这里的“天下”涵盖了夷狄,是广义的“天下”。然而,夷狄地区并非秦实际控制的区域,只表明秦朝的雄心,要让皇帝的威德像阳光一般照耀夷狄之地,让他们“莫不受德,各安其宇”,这一点且留待下面分析。这里只想指出一点,即所谓的“天下”更加凸显出文化的优越,秦朝广义的“天下”观,继承了向夷狄推行中朝文化以改变他们的理念。

由此,在古代中国人的观念中,就形成了以“中国”为中心,四周皆为“蛮夷”,融合华夷等级世界的“天下”观,或者说是国家认同,这是早期国家建构和塑造的观念基础,从殷商时期就以东西南北方位来建构世界,将自己居中作为四方的统治者。西周继承这个传统,以周王朝为中心,周围封建诸侯,形成周的天下。春秋战国时代,周王权威失坠,中原诸侯起而尊王攘夷,成为华夏的中心,周边分布着不同于中原文明制度的“夷狄”。无论是西周的诸侯,还是春秋战国的中原霸主,都以礼制文明相高尚,作为天下的中心,在他们眼里,越往外走,文明程度越低,孔子在《论语·为政篇》所言:“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由此产生具有中国的特色的天下观和华夷观念。


燕下都西墙遗址

在中国的天下观里,天子居于中心地位,由里向外,不同的民族国家,都有各自应有的位置。《尚书·禹贡》说:

五百里甸服……五百里侯服……五百里绥服……五百里要服……五百里荒服。

《国语》卷一《周语上·祭公谏穆王征犬戎》说道:

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 戎狄荒服。

也就是说天子所辖畿内之地为“甸服”,畿外五百里之地为亲近诸侯的“侯服”,再外一圈为宾贡朝见的“绥服”或者“宾服”,再往外就是蛮夷所在的“要服”,最外一圈属于戎狄居住的“荒服”。华夏与蛮夷戎狄由内及外分别处在不同的地域,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天下”世界。

其实,早在先秦时代,华夏族人只是称其周边民族为“蛮夷戎狄”以示区别。当然这种区别基本上是标识部族意义上的, 但从春秋时代开始已经逐渐形成歧视夷狄的华夷观念。《左传》“闵公元年”条记载,管仲对齐侯说:

戎狄豺狼,不可厌也。

《左传》“襄公四年八月”条也记载魏绛称:“戎,禽兽也。”为什么是禽兽呢?晋悼公认为:“戎狄无亲而贪,不如伐之。”“无亲”正是上述对亲缘伦理的违背。“贪”指的是戎夷袭扰边疆经常是为了抢掠财货,犹如草原上动物捕猎食物。《左传》“僖公二十四年三月”条有更加清楚的表述,富辰对周襄王说:

耳不听五声之和为聋,目不别五色之章为昧,心不则德义之经为顽,口不道忠信之言为嚣,狄皆则之,四奸具矣。

实际上,戎狄对于音乐、绘画的水平并不比汉族低,胡乐在中国的流行都说明了这一点。至于忠义,则各民族有各自的忠义观。所以,富辰的话显然是以华夏族的艺术伦理标准去衡量外族,而产生对异质文化乃至其民族的歧视。后人没有认识这点,反而造成华夏族在艺术文化各个方面都优于夷狄的错误观念。


唐敦煌绢画“乐舞”

造成误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的不同最主要。《左传》“襄公四年八月”条记载魏绛劝晋悼公说:

和戎有五利焉:戎狄荐居,贵货易土,土可贾焉,一也;边鄙不耸,民狎其野,穑人成功,二也;戎狄事晋,四邻振动,诸侯怀威,三也;以德绥戎,师徒不勤,甲兵不顿,四也;鉴于后羿,而用德度,远至迩安,五也。君其图之。

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徙无常处,故轻土重货,相反,农耕民族则视土地为命根子,所以,在华夏族看来,戎狄重货乃“贪”。这其实是生产方式所决定的不同生活方式和价值观。

上述对夷狄的歧视,可以区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类如“戎狄豺狼”等,属于种族的歧视,即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第二类属于文化上的歧视,上引富辰和晋悼公的话是典型的表现。两类歧视之间并非毫无关联,而是存在内在的联系。《国语》卷二《周语中·定王论不用全烝之故》记载,周定王对范武子说:

夫戎狄,冒没轻儳,贪而不让。其血气不治,若禽兽焉。

在周王看来,戎狄犹如禽兽,是由于“血气不治”的缘故。反过来说,其“血气”是可以调治的,因此存在着改造转化的余地。显然,两类种族歧视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其中,文化歧视是主要的,而种族歧视则是次要的、较低层次的方面。

如何调治“血气”呢?上引魏绛论“和戎五利”中提出“以德绥戎”,也就是用文德教化夷狄,这是十分重要的思想。《左传》“僖公二十五年四月”条记载,仓葛对晋宣言:

德以柔中国,刑以威四夷,宜吾不敢服也。

春秋时代已经形成以文德治理“诸夏”,用“刑”威镇四夷的两手政策。所谓的“刑”,乃“大刑用甲兵”,也就是征伐。然而,对华夏与对夷狄的不同政策,自然引起被视为夷狄者的不满,故仓葛公开表示不服。前引《史记·秦本纪》记载,秦缪公曾说:“中国以诗书礼乐法度为政,然尚时乱,今戎夷无此,何以为治,不亦难乎?”可以看出,夷狄也希望采用“中国”的文化制度来治理其国家。夷狄实现文治,就消除了同“中国”的差异,也就转化为“诸夏”,秦、楚、吴、越都是明显的例证。

中国早期国家的形成,即是各部族之间融合的过程。根据古史的记载,居于中部地区的炎帝族曾经同黄帝族在阪泉发生三次冲突,黄帝族战胜炎帝族进入中原,然而,其结果却是黄帝族与炎帝族的融合;炎帝族和黄帝族的联合,战胜了自南方北上的九黎族,结果是北方部族与南方部族的融合。远古国家形成的传说,都显示出中国的特点,也就是早期国家是通过民族的融合而形成的,这个融合过程伴随着激烈的战争,但是,战争的结果并不是胜利部族对失败部族的征服和奴役,而是归于融合,这是中国国家形成史上的一个重要传统。有文字记载的文明史也证明了这一点,周战胜殷(商),却分封殷人,形成以周天子为共主的周朝。


炎帝与黄帝

由此可知,中国自古是一个多民族融合而成的国家,在此过程中,更受重视的是民族的融合而不是征服。这就是中国古代没有出现西方式的奴隶社会的一个重要原因。反映在对外关系上,就是强调对不同民族(部族)的怀柔,而不是奴役。这是中国古代对外关系理论的第一个基础,它是由多民族国家及其形成的历史特点所决定的。

其次,随着国家的建立,出现了居于中心地位的民族,其周围分布着各种民族,南方的民族被统称作“蛮”,东方的民族称统作“夷”,北方的民族统称作“戎”,西方的民族被统称作“狄”。由此称呼可以看出,早期国家无时不刻不同周边民族发生关系,在与他们的战和关系中逐步扩大国家疆域。在此过程中,值得注意的是各个部族在国家的扩大的过程中逐渐消失了,他们并不是被灭绝,而是融入中国主体民族,国家正是随着这些民族的加入而得到扩大。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我们可以看到,多民族融合的过程,基本上是周边向中心的融合,这个中心沿着黄河一线分布。尽管中国的文明是多起源的,例如南方长江下游无疑是一个重要的文明发源地,良渚古城也证明这里是远古国家所在地,但是,在后来的发展中,北方显然居于优势地位。这个现象可以从地理学上得到解释。古代文明起源于黄土地带,松软易于开垦的黄土地,尤其有利于使用石器时代粗陋工具进行开发,这就使得分布于黄土地带的古文明得到迅速发展,压倒其他地区。居于优势的文明无论在生产生活方式、国家制度、社会成熟与文化发达程度都明显高于周边民族,因而形成一种吸引力,促使周边民族向它靠拢看齐,从而形成文化的优势,并以此形成强大的吸引力,吸收同化周边民族。

新石器时代文化期石锛、石箭簇等石制工具5件

中国古代特别注重通过建立文化优势来处理同周边民族(国家)的关系,孔子提出一个著名的原则:“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用文化优势来吸引和改造周边民族是中国古代对外关系理论的第二个基础。

建立于先进地区的古代国家。形成一套伦理道德与行为准则,在相同国家制度和道德规范下,中心区域形成共同的文化基础,造成相同的民族心理,这既是中国统一的文化要素,也是国家在与周边民族国家相比较时,形成民族认同与共同的对外思想观念、由此构成中华民族的文化核心。

因此,在多民族并存的状态下,判别中国与否的标准,是以生产、生活和道德、礼仪所构成的文化为依归的。也就是说,判定是否属于中国的标准,主要不是根据种族的血统的原则,而是根据文化的原则。接受并融入主流文化,便成为中华民族的一员,违背主流文化,便属于异族。文化的标准,是中华民族不断发展与扩大的特点,也是古代对外关系理论的第三个基础。

中国是以汉族为主体的多民族的国家,各个民族共同构成中华民族。远在夏、商、周三代,华夏族就与周边不同民族频繁接触,并在共同的生产斗争中,相互影响,彼此交融,从而不断融入新的文化和种族因素。由于汉族较为发达的生产方式及由此产生的文化,带动其他民族的发展,促使他们不断地融入中华民族大家庭之中。春秋战国时代,西方的秦国和南方的吴国、越国,在中原国家的帮助下实现文化上的改变,从而被中原诸侯所承认和接纳的历史,就是生动的事例。

因此,中国对外部世界的认识,第一,是由其多民族性特点而产生,并随着中国的发展而不断加深;第二,对其他民族的认识,是从文化习俗的对比而形成的;第三,民族融合的传统和对扩大文化影响的态度,使得中原王朝对周边民族关系的基本点不在于民族的征服,而注重包容、交流、同化和融合,这与罗马帝国通过民族征服来构建世界帝国的思想,有着本质的区别;第四,中国统一王朝建立之后,其实行的对外政策是在以往处理民族关系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指出这一传统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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