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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运行分公司生产考核细则 - 享受生活每一天的日志 - 网易博客
为进一步落实通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电公司”)发电运行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管理、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人考核,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和责任的追究;充分调动运行人员节能降耗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机组经济运行水平,全面增加机组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保证机组安全经济运行;以值际日常培训形式为载体,强化岗位技能培训,以定期考试和不定期抽考为手段,稳步推进全能值班培训进程,提高员工的生产技能,使培训工作收到实效;搞好现场工作环境及设备文明生产治理工作,树立发电运行分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生产考核细则》。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分公司生产考核。
3 职责
3.1 分公司经理、副经理对安全、经济运行、培训、文明生产管理负领导责任。
3.2 分公司是各值安全、经济运行、培训、文明生产奖惩的主管部门和执行部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各值安全、经济运行、培训、文明生产规定的执行情况,有权对各值的安全、经济运行、培训、文明生产进行检查考核。
3.3 各值值长负责所在值安全、经济运行、培训、文明生产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
3.4 分公司负责对各值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3.5 分公司管理人员有权对安全、经济运行、培训、文明生产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3.6 分公司经理、副经理有权对发电公司没有认定的二类障碍以下的不安全事件,在分公司内部进行认定。
4 安全生产管理
4.1 管理原则与要求
4.1.1 发生不安全事件后,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应主动配合分析事件中自己的问题并提供事件分析线索,对分析事件说假话,交假帐者严肃处理,直至下岗。
4.1.2 发生二类障碍、轻伤及以上事故按发电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标准执行。
4.1.3 发电公司认定的障碍、异常、未遂,按发电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标准执行。分公司认定的二类障碍、异常、未遂,执行分公司考核细则中“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4.1.4 替、换班人员,当班期间对该岗位的安全文明生产负全部责任。
4.1.5 对于异常及以上事故,责任值值长、集控主值班员、责任人在分公司安全月例会上说清楚。
4.1.6 对发电公司的各类事故考核,原则上分公司落实到责任者及值长,对于考核责任者及值长外的其它余额,由值际内部其它人员按奖金系数分担。
4.1.7 对生产现场文明生产存在的问题,执行分公司考核细则中“文明生产考核规定”,并适时进行通报。通报后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加倍处罚。
4.1.8 一年内值际发生两个人为责任二类障碍或一个人为责任一类障碍,值长待岗一个月;由于集控人员造成的,集控主值班员待岗三个月。
4.1.9 一年内同一人出现两个人为责任二类障碍或一个人为责任一类障碍,待岗六个月。
4.1.10 一年内值际发生三个人为责任二类障碍或两个人为责任一类障碍,值长待岗三个月;由于集控人员造成的,集控主值班员待岗五个月。
4.1.11 一年内同一人出现三个人为责任二类障碍或两个人为责任一类障碍,降岗一级。
4.1.12 事件责任人待岗期间再度发生人为责任二类障碍及以上事件者,降岗一级。
4.1.13 出现不安全事件,发电公司与分公司的考核不一致时,发电公司考核大于分公司的,执行发电公司的考核;发电公司考核小于分公司的,执行分公司的考核标准。
4.1.14 以上条款所说的降岗、待岗,适用于全体运行人员。
4.2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4.2.1 分公司每月设安全奖人均100元。
4.2.2 分公司实现百日连续安全生产周期奖励办法执行发电公司安全奖惩规定。
4.2.3 事故
4.2.3.1 分公司全员取消月安全奖,责任值取消当月奖金,并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4.2.3.2 考核责任人800~1000元,待岗六个月,本值相关人员各考核200~500元,其他人员视情况考核;
4.2.3.3 集控人员出现事故,考核集控主值班员400~600元,考核值长300~500元;其他岗位出现事故,考核集控主值班员200~400元,考核值长300~500元,考核零米组长400~600元;
4.2.3.4 分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每人考核200~500元;
4.2.4 发生人身轻伤
4.2.4.1 按一类障碍处理。
4.2.5 一类障碍
4.2.5.1 分公司全员取消月安全奖;
4.2.5.2 考核责任值当月奖金的20~50%,并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4.2.5.3 考核责任人600~800元,考核本值各相关人员100~300元,其他人员视情况考核;
4.2.5.4 集控人员出现一类障碍,考核集控主值班员300~500元,考核值长200~400元;其他岗位出现一类障碍,考核集控主值班员100~300元,考核值长200~400元,考核零米组长300~500元;
4.2.5.5 考核分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每人100~300元;
4.2.5.6 责任人、集控主值班员、值长在分公司安全月度考评会上说清楚。
4.2.6 二类障碍
4.2.6.1 责任值取消月安全奖;
4.2.6.2 考核责任值500~1000元,并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4.2.6.3 考核责任人400~600元,考核本值各相关人员100~200元,其他人员视情况考核;
4.2.6.4 集控人员出现二类障碍,考核集控主值班员200~400元,考核值长100~300元;其他岗位出现二类障碍,考核集控主值班员50~200元,考核值长100~300元,考核零米组长200~400元;
4.2.6.5 考核分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每人100元;
4.2.6.6 责任人、集控主值班员、值长在分公司安全月度考评会上说清楚。
4.2.7 分公司认定的二类障碍
4.2.7.1 参照4.2.6条二类障碍考核;
4.2.8 异常
4.2.8.1 发电公司认定的异常,执行发电公司的规定;分公司认定的异常,考核责任值月安全奖50%;
4.2.8.2 集控人员出现的异常,考核责任人200~400元,考核集控主值班员100~200元,考核值长50~100元;其他岗位出现异常,考核集控主值班员30~50元,考核值长50~100元,考核零米组长100~200元;
4.2.8.3 非人为责任造成的异常,分公司临时研究决定。
4.2.8.4 责任人在值际安全活动会上说清楚。
4.2.8.5 异常规定见“附件1”
4.2.9 违章
4.2.9.1 一般性违章考核责任人50~100元,重复性违章考核200元,视情节株连值长、集控主值班员、零米组长各30~50元,值长、集控主值班员、零米组长在场同等考核。
4.2.9.2 严重违章考核责任人100~200元,考核值长、集控主值班员、零米组长各100元,造成后果的按责任事件处理。
4.2.9.3 值际应建立违章档案,对于值际内部查到的违章由值长根据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章表现进行通报并记录。
4.2.9.4 违章行为的表现见“附件2”。
5 经济指标
1 发电量:按分值进行计算,设发电量总分为200分。考核标准:以月度工程部下达的当月发电量指标为基准,每月实际完成发电量与月发电量指标的百分比×200分,所得分为当月实得分。各值所得分=(月本值发电量/月发电量指标)×200;由于客观原因没有完成月发电量指标时,月度完成发电量按月发电量指标计算,实际少发电量除5加入各值的实际发电量中,月度实得分为200分。各值所得分={(月本值发电量+少发电量除5所得电量)/月发电量指标}×200;无客观原因时,各值所得分=(月本值发电量/月发电量指标)×200。
2 发电厂用电率:按分值进行计算,设发电厂用电率总分为150分。考核标准:以工程部下达的当月厂用电率指标为基准,(当月厂用电率指标/当月实际完成厂用电率)×150,所得分为当月实得分,按基准值±0.05%减加5分。各值所得分=当月实得分/5或4±本值减加分。
3 供电煤耗:按分值进行计算,设供电煤耗总分为200分。考核标准:以工程部下达的当月供电煤耗指标为基准,(当月供电煤耗指标/当月实际完成供电煤耗)×200,所得分为当月实得分,按基准值±0.1g/kwh减加5分。各值所得分=当月实得分/5或4±本值减加分。发电煤耗的计算以皮带给煤机的入炉煤量为准。
4 补水率:按分值进行计算,设补水率总分为200分。考核标准:以工程部下达的当月补水率指标为基准,(当月补水率指标/当月实际完成补水率)×200,所得分为当月实得分,按基准值±0.05%减加5分。各值所得分=当月实得分/5或4±本值减加分。
5 锅炉燃油量:按分值进行计算,设燃油指标总分为200分。考核标准:以工程部下达的当月燃油指标为基准,(当月燃油指标/当月实际完成燃油量)×200,所得分为当月实得分,按基准值/5或4±1吨减加20分。各值所得分=当月实得分/5或4±本值减加分。非运行人员责任造成的机组启停、降出力稳燃的耗油量不记入月指标考核内。
5.1 机组冷态等离子方式点火启动一次××吨;非等离子方式点火启动一次××吨;
5.2 机组温态等离子方式点火启动一次××吨;非等离子方式点火启动一次××吨;
5.3 机组热态等离子方式点火启动一次××吨;非等离子方式点火启动一次××吨;
5.4 机组极热态等离子方式点火启动一次××吨;非等离子方式点火启动一次××吨;
5.5 机组停机一次××吨;
5.6 机组减负荷至最低稳燃负荷以下消缺投油或做试验投油,每小时加3吨油(等离子能够正常投入除外);
5.6 机组各种启停耗用燃油量超出给定值的部分,记入值际竞赛燃油量中。
6 发电水耗率:按分值进行计算,设发电水耗率总分为200分。考核标准:以工程部下达的当月发电水耗率指标为基准,(当月发电水耗率指标/当月实际完成发电水耗率)×50,所得分为当月实得分,按基准值±0.1%减加5分。各值所得分=当月实得分/5或4±本值减加分。机组启动前的锅炉上水、锅炉水压试验、高加查漏、冷却水塔补水,不记入消耗水量中。
7 飞灰可燃物:按分值进行计算,设飞灰可燃物总分为100分。考核标准:以工程部下达的当月飞灰可燃物指标为基准,(当月飞灰可燃物指标/当月实际完成飞灰可燃物值)×100,所得分为当月实得分,按基准值±0.1%减加5分。各值所得分=当月实得分/5或4±本值减加分。机组启停过程的飞灰可燃物值不记入值际竞赛中。
8 氧量:按分值进行计算,设氧量总分为50分。考核标准:以工程部下达的当月氧量指标为基准,(当月氧量指标/当月实际完成氧量值)×50,所得分为当月实得分,按基准值±0.1%减加5分。各值所得分=各值所得分=当月实得分/5或4±本值减加分。机组启停过程中氧量不记入值际竞赛中;机组负荷低于额定负荷的70%时,也不记入值际竞赛中。氧量实际完成值超出当月氧量指标的上限、下限,该项不得分。
9 炉膛负压:按分值进行计算,设炉膛负压总分为50分。考核标准:以月度工程部下达的当月炉膛负压指标为基准,每月实际完成炉膛负压值与月炉膛负压指标的百分比×50分,所得分为当月实得分,按基准值±5Pa加减2分。各值所得分=当月实得分/5或4±本值加减分。炉膛负压实际完成值超出当月炉膛负压指标的上限、下限,该项不得分。
10 排烟温度:按分值进行计算,设排烟温度总分为100分。考核标准:以月度工程部下达的当月排烟温度指标为基准,月排烟温度指标值与月排烟温度实际完成值的百分比×100分,所得分为当月实得分,按基准值±1℃减加5分。各值所得分=当月实得分/5或4±本值加减分。机组启动、高加停运或负荷低于70%额定负荷时,不记入值际竞赛的排烟温度中。无特殊情况一次风机、送风机入口暖风器必须投入,否则一次考核5分。
11 锅炉排污率:按分值进行计算,设锅炉排污率总分为50分。考核标准:以锅炉排污率≤1%为基准,(1/当月实际完成锅炉排污率)×50,所得分为当月实得分,按基准值±0.1%减加5分。各值所得分=当月实得分/5或4±本值减加分。(建议锅炉排污率不列入竞赛,排污率高水质好,但补水率要上升,排污率低水质不好,没有什么意义)
12 真空度:按分值进行计算,设炉膛负压总分为200分。考核标准:以月度工程部下达的当月真空度指标为基准,每月实际完成真空度值与月真空度指标的百分比×200分,所得分为当月实得分,按基准值±1%加减5分。各值所得分=当月实得分/5或4±本值加减分。
13 高加投入率:按分值进行计算,设炉膛负压总分为100分。考核标准:以月度工程部下达的当月高加投入率指标为基准,每月实际完成高加投入率与月高加投入率指标的百分比×100分,所得分为当月实得分,按基准值±1%加减10分。各值所得分=当月实得分/5或4±本值加减分。
14 给水温度:按分值进行计算,设给水温度总分为100分。考核标准:以月度工程部下达的当月给水温度指标为基准,每月实际完成给水温度与月给水温度指标的百分比×100分,所得分为当月实得分,按基准值±1℃加减5分。各值所得分=当月实得分/5或4±本值加减分。高加停运期间的给水温度不记入给水温度值际竞赛中。
15 送、引风机、一次风机电耗:按分值进行计算,设总分为100分。考核标准:以月度工程部下达的当月电耗指标为基准,每月电耗指标与月实际完成电耗值的百分比×100分,所得分为当月实得分,按基准值±0.1kwh/吨汽减加5分。各值所得分=当月实得分/5或4±本值加减分。
16 制粉电耗:按分值进行计算,设总分为100分。考核标准:以月度工程部下达的当月制粉电耗指标为基准,每月制粉电耗指标与月实际完成制粉电耗值的百分比×100分,所得分为当月实得分,按基准值±0.1kwh/吨煤减加1分。各值所得分=当月实得分/5或4±本值加减分。
17 给水泵电耗:按分值进行计算,设给水泵电耗总分为50分。考核标准:以月度工程部下达的当月给水泵电耗指标为基准,每月给水泵电耗指标与月实际完成给水泵电耗值的百分比×50分,所得分为当月实得分,按基准值±0.1kwh/吨水减加5分。各值所得分=当月实得分/5或4±本值加减分。
18 主蒸汽压力:主汽压力以机侧压力为准,机组负荷在90%额定负荷及以上为定压运行,按分值进行计算,设主汽压力总分为100分。考核标准:以工程部下达的当月主汽压力指标为基准,月主蒸汽压力平均在基准值±0.3MPa范围内得基本分100分;每高于基准值0.01MPa加1分,加分至设计值+0.3MPa为止,超出设计值+0.3MPa不得分;每低于基准值0.01MPa减1分,低于设计值-0.3MPa,不得分。各值所得分=基本分/5或4±本值加减分。
19 主蒸汽温度:主汽温度以机侧为准,机组负荷在40%额定负荷及以上为额定值,按分值进行计算,设主汽温度总分为100分。考核标准:以工程部下达的当月主汽温度指标为基准,月主蒸汽温度平均在基准值±5℃范围内得基本分100分;每高于基准值1℃加1分,加分至设计值+5℃为止,超出设计值上限不得分;每低于基准值1℃减1分,低于设计值-5℃,不得分。各值所得分=基本分/5或4±本值加减分。
20 再热蒸汽温度:再热汽温以机侧为准,机组负荷在40%额定负荷及以上为额定值,按分值进行计算,设再热汽温总分为100分。考核标准:以工程部下达的当月再热汽温指标为基准,月再热汽温平均在基准值±5℃范围内得基本分100分;每高于基准值1℃加1分,加分至设计值+5℃为止,超出设计值上限不得分;每低于基准值1℃减1分,低于设计值-5℃,不得分。各值所得分=基本分/5或4±本值加减分。
21 吹灰器投入率:按分值进行计算,设吹灰器投入率总分为100分。考核标准:以工程部下达的当月吹灰器投入率指标为基准,每月实际完成投入率与投入率指标的百分比×100,所得分为当月实得分。按基准值±0.1%加减1分。各值所得分=当月实得分/5或4±本值加减分。由于设备原因造成的吹灰器不能投入,不记入值际竞赛中。吹灰器必须按规程规定进行投入,无特殊原因不投入一次减10分。
21.1 由于操作不当或漏水漏汽造成事故或影响文明生产,每次考核2~5分;
21.2 吹灰器投运没有记录视为没投,记录不全每漏一项考核0.5分;
21.3 发电运行分公司不定期抽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本值竞赛资格。
22 发电机氢气纯度:按分值进行计算,设氢气纯度总分为50分。考核标准:以工程部下达的当月氢气纯度指标为基准,每月实际完成氢气纯度与月氢气纯度指标的百分比×100,所得分为当月实得分。按基准值±0.1%加减1分。各值所得分=当月实得分/5或4±本值加减分。
23 发动机无功曲线合格率:按分值进行计算,设无功曲线合格率总分为50分。考核标准:以工程部下达的当月无功曲线合格率指标为基准,每月实际完成无功曲线率与月无功曲线合格率指标的百分比×100,所得分为当月实得分。按基准值±0.1%加减1分。各值所得分=当月实得分/5或4±本值加减分。
24 自动投入率:按分值进行计算,设自动投入率总分为50分。考核标准:以热工自动投入率为100%基准,按基准值降低0.1%减2分。各值所得分=当月实得分/5或4±本值加减分。培训兼热控专工负责热工各种自动投入率的统计工作。由于设备原因造成的不能投入,经专工确认后,不记入统计范围。
25 安全过冬:冬季11月1日至3月31日为防寒防冻期,按分值进行计算,设安全过冬总分为250分。各值所得分=当月总分/5或4±本值加减分。
25.1 发生一次构成障碍的事件减50分;
25.2 仪表汽源分支冻一次减10;
25.3 仪表气源母管发生险情,没造成严重后果减15分;
25.4 油区伴热等外围生产区、除盐水、生活水、消防水等管路冻减10分;
25.5 冷却水塔、循环水系统运行维护发生险情10分;
25.6 人为责任造成的空冷岛凝结水管结冻,每次减20分;
25.7 人为责任造成输灰管路、灰库、渣库堵冻,每次10分;
25.8 人为责任造成室外设备冷却水结冻,每次5分;
25.9 机组停运后防冻措施执行不力,造成设备系统结冻,每次10分。
25.10 机组运行时,发生一次由于防寒防冻措施不力,造成机组降出力事件减10分;
25.11 发生一次由于防寒防冻不力,造成设备、管路堵冻事件减3分;
25.12 以上各条未列的项目,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考核。
26 迎峰渡夏:夏季6月1日至9月30日为迎峰渡夏期,按分值进行计算,设迎峰渡夏总分为50分。考核标准:发生一次由于防寒防冻不力,造成机组降出力事件减10分;发生一次由于防寒防冻不力,造成设备、管路堵冻事件减3分;。各值所得分=当月总分/5或4±本值加减分。
27 主要操作
27.1 锅炉空炉上水前做完整的上水措施一次加5分,做三分之一加2分,做三分之二加3分;启动给水泵锅炉开始上水加2分,上水至最后一个空气门见水加2分;
27.2 做锅炉一、二次汽系统水压试验措施一次各加2分,升压操作各加1分;锅炉一、二次汽系统放水一次各加2分;
27.3 炉水泵注水一次加1分;
27.4 锅炉暖风器投、停一次各加0.5分;
27.5 锅炉启动关空气、疏水一次加1分;
27.6 锅炉脱硫投、停一次各加2分;
27.7 锅炉点火一次加5分;
27.8 做机组启动前试验加15分;
27.9 机组冲转加3分,定速加2分;
27.10 高加随机滑启、滑停一次各加2分;
27.11 辅汽系统投运一次加1分;
27.12 启机前主机、疏水系统检查一次3分;
27.13 机组滑停一次加5分;
27.14 运行中做高加低加措施一次各加3分;
27.15 发电机解、并列一次各加5分;厂用电切换一次加5分;
27.16 发电机置换一种介质加3分;
27.17 高备变停、送电一台次各加2分;
27.18 低厂变停、送电一台次各加2分;
27.19 10kV/6kV母线停、送电一次各加5分;
27.20 10kV/6kV电压互感器停送电一次各加2分;
27.21 10kV/6kV负荷停、送电一次各加1分;
27.22 380V负荷停、送电一次各加0.5分;
27.23 保安电源系统操作一次各加2分;
27.24 380V母线停、送电一次各加3分;
27.25 380V母线工作备用电源联动试验一次加1分;
27.26 柴油发电机组试转一次加1分
27.27 主变冷却器电源联动试验一次加1分;
27.28 高厂变冷却器电源联动试验一次加1分;
27.29 高备变冷却器电源联动试验一次加1分。
28 说明:
28.1 月度设指标竞赛奖金×××元,管理人员指标奖金额为工程部指标竞赛奖金的15%,指标奖系数为:经理××,副经理××,机、炉、电、培训兼热控、安全专工××,其他××;
28.2 月度指标竞赛设总分为2800分。各值指标奖=本值月度指标竞赛分×(月度指标竞赛奖金-管理人员指标奖)/∑月度各值指标竞赛分。指标奖系数为:值长××,主值班员××,副值班员××,全能巡检员××,双巡××,单巡××,其他××,协议工××;
28.3 机组停运超出15日不满一个月,得月度指标竞赛奖金的一半;机组停运未超过15日,得全月指标竞赛奖金;
28.4 月度值际竞赛取前三名,第一名嘉奖2000元,第二名嘉奖1500元,第三名嘉奖1000元;
28.5 全年总分第一的值际为年度先进值;
28.6 年度出现一类障碍及以上的值,取消年度先进值评选资格;
28.7 一类障碍以下的考核、文明生产考核以及其它考核金额均折成分记入月度及年度值际竞赛总分内,50元为1分。
6 缺陷管理
6.1 基本要求
6.1 运行人员按规定进行设备巡回检查,发现设备缺陷及时在设备缺陷登记本中进行登记(或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并通知检修(或施工单位),汇报值长、主值班员。
6.2 运行人员加强运行设备监调,根据参数异常情况判断可能是设备异常引起的,应及时进行就地设备检查。发现缺陷及时在设备缺陷登记本中进行登记(或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并通知检修(或施工单位),汇报值长、主值班员。
6.3 设备缺陷按其重要程度分为一、二、三类。各值每月发现的缺陷分类统计、上报。
6.4 对威胁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值长或主值班员要汇报分公司管理人员及工程部相关人员。
6.5 检修(或施工单位)将设备缺陷消除后,运行人员负责验收,根据情况可进行必要的试验和试转,确认设备缺陷已消除,在缺陷登记本中(或缺陷通知单中)做好记录。
6.6 检修(或施工单位)将设备缺陷消除后,运行人员无法判断设备、系统投运或冲介质后缺陷是否真正已消除,应注明“投运或冲介质待观察”字样。
6.7 机组停机前,应对缺陷进行全面普查,并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发至相关部门和单位;机组启动前,应对普查缺陷的消缺情况进行核实。
6.2 分类
6.2.1 一类缺陷:是指危及人身安全或主要设备安全运行,如不及时消除或采取措施,短时间内将造成机组停运、全厂停电、威胁人身安全、导致机组立即大幅度降出力以及重要辅机被迫停运或失去备用的缺陷。
6.2.2 二类缺陷:是指威胁安全生产或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影响机组正常出力或正常参数,短时间能够维持运行,需要倒换设备系统运行方式或需要停止机组后才能消除的缺陷。
6.2.3 三类缺陷:指主、辅设备及公用系统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性质的缺陷,该缺陷不影响设备正常运行,但有危及设备正常运行的可能,在机组运行中可以消除,消除时不影响机组出力或负荷曲线,属于随时可消除的缺陷。
6.3 奖励与考核
6.3.1 发现一类设备缺陷,每项视情况奖励100~500元,缺陷统计以设备缺陷登记本(缺陷通知单)或交接班记录为准,值长次月3日前统计上报分公司。
6.3.2 发现二类设备缺陷,每项视情况奖励30~100元,缺陷统计以设备缺陷登记本(缺陷通知单)为准,值长次月3日前统计上报分公司。
6.3.3 发现三类设备缺陷(一般设备缺陷)每项奖励2元,缺陷统计以设备缺陷登记本(缺陷通知单)为准,值长次月3日前统计上报分公司。
6.3.4 设备缺陷发现不及时或发现后未及时进行登记(或填单),考核50元。
6.3.5 设备缺陷发现后按规定时间通知消缺单位,并填写缺陷单。通知时间规定:一般缺陷为30分钟,对机组安全运行产生直接威胁的缺陷为10分钟,超过上述时间考核50元(夜间发现一般缺陷,检修无人值班,白班负责通知)。
6.3.6 对机组安全运行产生直接威胁的缺陷值长或主值班员应及时通知分公司经理、副经理及相关专业管理人员,否则考核50元。
6.3.7 缺陷登记本(或缺陷通知单)填写内容应规范,缺陷部位应准确,否则每项缺陷考核30元。
6.3.8 各值缺陷统计应真实有据,发现弄虚作假一次考核100元。
6.3.9 消缺后,应对缺陷处理情况进行实际验收(包括文明生产),否则发现一次考核100元。
6.3.10 设备系统存在缺陷,管理人员询问时说不清楚或根本不知道,一次考核30元。
7 培训管理
7.1 各值班员切实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7.2 值长、集控主值班员加强值际培训管理,反事故演习、事故预想按要求定期完成,事故预想少一次考核责任值50元,反事故演习少一次或未实际进行考核责任值100元。
7.3 考问讲解、技术问答应按要求进行,每少一次或弄虚作假,考核值长及值班员50~100元。
7.4 学习班考勤按考勤管理规定执行,学习班流于形式、管理不严,考核值长及负责人50~100元;技术学习笔记记录不完整,考核责任人30~50元。
7.5 安全、技术考试作弊或不及格(安规及格线为85分,其它考试及格线为60分),考核责任人100~200元,并进行同一命题补考,补考及格线为90分,补考不及格者加倍考核;同一命题连续两次补考成绩达不到补考及格线,降岗一级。
7.6 值际月内每次考试合格率低于80%或值内平均成绩(70分为标准)排名最后的值考核500元,连续2个月或累计3个月排名最后的值(值内平均成绩高于规定的标准除外),值长、主值班员待岗学习,由备用值长、主值班员顶替上岗。
7.7 对于有师徒关系的值班员,徒弟考核不及格除按规定考核外,同时株连师傅30~50元。
7.8 分公司管理人员不定期对值际常规培训进行抽查,对值际给出的成绩与抽查成绩差距较大者,考核50~100元。
7.9 由于值内培训不力,考试成绩不佳,由拿岗成为备用的值长、主值班员者,待遇降低一级。
7.10 协议工连续三次考试不及格,视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解除劳动合同。
7.11 上级部门组织的考试不及格(以上级部门规定的及格线为标准),执行上级部门考核意见,上级部门无考核意见的,分公司按6.5条执行。
8 文明生产管理
8.1 公共部分卫生实行全面交接班,不合格不得交接班,接班后的文明生产不合格之处由接班者负责,并各考核50元。
8.2 值际应将文明生产专区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否则考核值长50元;各岗位人员应知道自己的卫生分担区,并随时保持清洁,否则考核30~50元。
8.3 清扫工具配备齐全,按定置摆放,分公司配备的清扫工具丢失按价赔偿。
8.4 分公司检查卫生发现一处不合格考核责任值30元,对于严重不合格者考核50元。
8.5 对因设备运行等原因不能清理的设备卫生,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一个循环班内必须清理干净,否则考核责任值50元。
8.6 有影响文明生产的缺陷应及时通知检修,否则考核50元。
8.7 现场生产及生活用品必须按要求定置摆放,否则考核50元。
8.8 本值专区卫生一个循环班必须组织进行清扫,要保证无积灰、积水、积垢,清理不及时考核50~200元。
8.9 非用餐时间不得在现场随时用餐,发现一次考核30元,用餐后30分钟内应将卫生清扫干净,否则考核30元,打饭过程污染地面应及时清理干净,否则考核30元。
8.10 非指定地点吸烟考核50元,生产现场流动吸烟考核100元。
8.11 检修作业后现场卫生不合格,考核封票人100元。
8.12 巡回检查时发现生产现场地面上、围栏内及设备周围有杂物应及时捡走,否则考核30元。
8.13 巡回检查时应将围栏门、操作箱门、开关柜门、化装板门随时关好,否则考核30元。
8.14 平时应上锁的小间、围栏等未锁,考核50元。
8.15 集控培训室卫生由白班化学值班员负责清扫并保持干净,否则考核责任值50元;电除尘培训室卫生由白班电除尘值班员负责清扫并保持干净,否则考核50元。
8.16 电除尘培训室卫生由电除尘值班员负责,学习班结束后由当值电除尘值班员负责清扫并保持干净,否则考核责任值50元。
8.17 交接班室卫生由值长负责交接,发现一处不合格考核责任值50元。
8.18 每周一、周五白班,值长安排卫生清扫临时工清运电除尘处生活垃圾,未进行清运考核责任值100元。
8.19 白班当值负责检查卫生清扫临时工的工作质量,卫生不合格及时通知清扫人员进行清扫,否则考核责任值50~100元。
8.20 值班人员不按规定着装或工作服明显不干净,不进行及时清洗或更换,影响分公司形象的,考核30元。
9 日常管理考核
9.1 接班会前值长到单元了解生产情况,接班前20分钟值长组织召开班前会,布置当班生产情况、提出当班期间危险点并制定防范措施、传达有关通知命令、组织学习一条安全规程。无正当理由推迟或未召开班前会、未按程序进行班前会,考核值长50元。
9.2 油区、化学、除灰、脱硫值班员接班后10分钟内,交班前30分钟要向值长电话汇报生产情况,否则每次考核责任人30~50元。
9.3 值长应按时组织召开班后会,总结当班生产情况,并清点人数,无正当理由不召开班后会,考核值长50~100元。
9.4 未能严格执行分公司有关管理规定,每次考核30~100元。
9.5 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或拖延执行分公司管理人员正常工作安排,考核责任人及值长50~200元,情节严重者降岗。
9.6 对分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完成质量不高,应付了事,视情节考核责任人及值长50~100元。
9.7 未及时传达分公司及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要求、通报、简报、文件等考核值长50~100元。
9.8 不按规定上报各种材料的,一次考核50元。
9.9 本值应该完成的工作任务,以各种理由推至下值的,一次考核100元。
9.10 对机组主要运行方式、重要参数(包括除灰、脱硫、油区等系统)说不清楚或撒谎的,一次考核30~50元。
9.11 主要操作交帐不清、漏项,交帐涂抹、不规整,交假帐每次考核责任人50~100元。
9.12 工作票、操作票不合格每份考核30~50元,执行中出现违章现象按违章进行考核。
9.13 未按规定进行巡检、抄表或巡检、抄表造假,视情节考核责任人及值长50~100元,巡检卡未在规定时间内发现,考核50元,并每延时1小时考核增加50元。
9.14 当班睡觉考核200元,值长、集控主值班员、零米组长在场同等考核;不在场考核值长100元,株连在场所有人员人均50元。
9.15 当班打迷糊每次考核100元,值长、集控主值班员、零米组长在场同等考核;不在场考核50元,株连在场所有人员人均30元。
9.16 当班打闹扣责任人100元,值长、集控主值班员、零米组长在场同等考核。
9.17 监盘不认真或监盘闲谈,每次考核30-50元。
9.18 当班期间坐姿不正,每次考核30-50元。
9.19 当班期间看无关书籍考核30-50元。
9.20 不服从值长、集控主值班员、零米组长工作安排者考核100元,情节严重者加倍考核。
9.21 当班期间干私活考核50元。
9.22 当班脱岗、串岗考核100元,值长考核50元。
9.23 当班打架者考核300元,情节严重者降岗。
9.24 当班玩游戏及监盘用手机发短信,当事人考核200~500元,值长在场考核值长200元,值长不在场考核值长100元。
9.25 当班期间利用值班电话长时间(超过5分钟)联系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次考核50元。
9.26 监盘期间接打与工作无关的手机超过5分钟,一次考核50元。
9.27 值际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安全活动组织进行不及时每次考核值长50元,个人安全学习笔记记录不完整,每次考核责任人30~50元。
9.28 值际管理软件未按要求进行,视情节考核责任值50~200元。
10 附则:
10.1 此细则解释权归发电运行分公司,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未列举的事项分公司临时研究决定。
附件1:异常规定
1、运行人员误操作、误碰(没有造成障碍或事故者)。
2、由于运行人员过失,造成跑油、跑氢、仪表损坏,损失超过500元以上者。
3、由于系统不熟悉或操作失误,造成汽(气)水系统进油。
4、由于运行调整不当或调整不及时,造成汽水系统及其设备水冲击或强烈振动者。
5、由于运行调整不当,造成锅炉严重结焦或炉膛掉焦子卡涩捞渣机。
6、由于运行调整不当,造成磨煤机一次风管堵塞。
7、由于运行调整不当,造成制粉系统爆燃没有造成后果者。
8、由于运行调整不当,造成脱硫浆液跑出。
9、由于运行调整不当,造成石灰石球磨机不能正常工作。
10、由于运行调整不当,造成脱硫塔不能正常工作,影响烟气脱硫效果。
11、对设备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试验或轮换,而又无任何交代,造成设备失去备用。
12、运行原因使次要辅机被迫停运超过72小时,主要辅机停运时间超过4小时。
13、6KV、10KV大型辅机各参数出现异常情况,未及时发现。
14、水质超标,化学通告后4小时内调整不下来,又无任何交代。
15、运行人员责任使发电机进油。
16、大型转动机械倒转发现不及时。
17、主保护该投未投者,辅机保护及其联锁该投3小时内未投。
18、机组参数异常不按规程执行,层层请示,未造成后果。
19、转机长时间低油位、超温运行,而又没发现被接班人发现者。
20、气力输灰系统缺陷发现不及时,造成气力输灰管路堵塞而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疏通者。
21、由于运行原因致使汽缸温差超出允许范围。
22、锅炉受热面壁温超过规定值连续运行20分钟。
23、由于调整不当使主汽压力达到17.9MPa时(炉侧)。
24、主再热蒸汽温度超过551℃。
25、锅炉正常运行监视调整不当,使汽包水位达到+200mm、-300mm者。
26、调整不当造成磨煤机出口温度超过规定值。
27、汽机真空由于运行人员责任低于正常值2kpa。
28、机组正常运行时除氧水箱水位高于2.35米或低于1.6米,排汽装置水位高于2.75米或低于1.7米,水塔水位低至低低报警者。
29、未经许可在设备系统的疏放点放水、放汽(气)、放油等。
30、误使破布等物品缠在转动设备上或卷入风道内。
31、生产场所起火未构成障碍。
32、发出安全措施有原则性错误的工作票或无票操作及操作票有原则性错误未发现,而执行者未构成任何后果。
33、由于验电笔使用不当,造成短路、保险熔断。
34、380V及以下电气系统带负荷拉、合刀闸(容量在20KW及以上)。
35、发电机启动升压过程中、空载电压超过额定电压20%。
36、直流系统接地延续时间超过30分钟不进行查找处理。
37、随意解除防误装置进行操作。
38、人为造成CT二次开路,PT二次短路。
39、充油电气设备,油位降至下限,规定检查时间内未发现。
40、带有操作保护直流的设备,停电时直流不停。
41、发电机风温、内冷水温超参数运行30分钟未进行调整者。
42、使用过期或不合格的绝缘工器具。
43、装设接地线不验电。
44、检修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不符合现场工作要求,运行人员未能发现。
45、工作票结束后主要接线未恢复,重要安全措施未拆除。
46、220KV、500KV开关机构箱电源故障,8小时未发现。
47、220KV、500KV开关油泵动力保险熔断未发现。
48、500KV开关场内有杂物,对安全运行构成威胁。
49、检修措施布置不及时,延误检修开工时间,造成不良影响。
50、发电机漏氢率超过5%,8小时未发现。
51、其它异常情况。
附件2:违章行为的具体表现有:
1、工作票的工作内容与实际工作内容不相符便允许检修人员工作。
2、未经值长同意,便允许检修无票工作。
3、布置检修措施不完善,影响运行设备正常运行及给检修人员带来一定危害,或布置检修措施时随意扩大措施范围。
4、工作票措施不完善而许可工作。
5、工作许可人开收工不到现场办理工作票或委托他人办理工作票。
6、设备送电前不到就地检查,试运设备送电前工作票不押回。
7、违章指挥,安排运行人员冒险操作。
8、不坚持原则,启动不具备启动条件的设备。
9、擅自退出设备主保护或设备失去保护后继续运行。
10、运行操作时,不按规程规定随意操作或涉及到专业性较强的操作不进行沟通,擅自操作。
11、对机组运行中,参数已超出正常运行范围,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
12、非本岗位运行人员擅自操作运行设备。
13、不按规定轮换和试验设备或轮换、试验后不记录和记录不完整。
14、无票操作或使用不合格的操作票。
15、操作前不进行危险点分析。
16、不按操作票程序操作,操作时跳项、漏项、颠倒操作顺序、不逐项打“√”。
17、操作票中关键性操作步骤不如实填写操作时间。
18、该设专职监护人的操作不设监护人或监护人在操作中擅自离岗,间断监护。
19、操作人在操作过程中,临时忙于其它与操作无关的事情。
20、停送电操作两人同时操作不监护。
21、停送电操作,监护人不唱票或监护人唱票操作人不复诵。
22、停送电操作时不使用绝缘工具或不按规定使用绝缘工具。
23、电气重要操作(如:倒闸、厂用电切换等)不进行预演,操作时不执行“四对照”,操作中不唱票、不复诵、不监护。
24、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安全帽佩戴不正确。
25、不按规定着装(穿凉鞋、拖鞋、短裤进入生产现场,女工披长发、高跟鞋、穿健美裤、裙子进入生产现场)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6、生产现场流动吸烟或不在规定地点吸烟以及在库房、易燃易爆等禁烟区吸烟。
27、打焦作业不穿防烫伤服装。
28、酸碱作业不穿防酸服、不戴防酸手套。
29、不按规定佩带护目眼镜。
30、高处操作不按规定系安全带。
31、不按规定装设接地线在设备上工作或不经验电装设接地线。
32、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工器具、使用超期或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如不合格的验电笔、绝缘手套、绝缘靴、钳子等)。
33、电气设备停电作业,不按规定停电、验电和装设接地线。
34、违反规定使用万能钥匙解除防误锁。
35、检修后的设备送电前不按规定测绝缘。
36、随意动用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
37、随意拆卸或移动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和警示牌。
38、临时移动孔洞、沟道盖板不设专人看守或不设围栏。
39、在上方有落物危险的禁止区域内工作、行走或休息。
40、在发生不安全情况时不及时汇报或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
41、编造假记录、做假帐或使用非正常手段使重要数据、记录丢失。
42、其它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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