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父母,偷看QQ,聊天记录,孩子报警
虽然对方只是个小孩子,但既然是打来了报警电话,苏杰也必须认真对待。他查阅了《未年成人保护法》。在此事件中,张某已经13岁了,不是无行为能力人,因此,父母不应该私拆他的信件。
可问题是,张某的父母未经他许可,偷看了张某的QQ聊天记录。QQ聊天记录是否可以算是信的一种呢?此外,《未成年人保护法》同时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对未成年人青春期生理、心理的变化给予正确的教育和指导;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苏警官认为如果张某沉迷于QQ,父母进行适当干涉也是无可厚非的。
于是,苏杰在电话中对张某进行了开导,他告诉张某,父母未经他本人同意偷看QQ聊天记录的行为是不正确的,但未达到受法律处罚的界限。建议他与父母耐心沟通,必要时可以请老师出面与父母协商。“如果需要民警叔叔出面,我可以上门与你的父母交流。”苏杰告诉张某。张某听了后表示:“我自己先与父母交流一下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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