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说说“考察”与“考核”

作者:潘波;原标题:《法律中的“考察”与“考核”》;该文删减版载《学习时报》2020年8月26日第2版。

一、考察与考核的词义

古代汉语中,考察主要是对官吏政绩的考察、了解,如东汉荀悦《前汉纪 卷十七 孝宣皇帝纪一》:“及拜刺史、郡守、辅相,辄亲见问,观其所由,退而考察其行”;再如,明张居正《杂著》:“盖外官既有考课之典,又有考察之例”。此外,还有调查、研究等意思,如《新唐书卷一百三十一 列传第五十六 宗室宰相 李石》:“(李)石曰:‘古之圣贤,必观书以考察往行,然后成治功’”。在古代,“覈”通“核”,考覈为考察、核实、研究、考证之意,考核对象主要也是各级官员,如北朝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卷五 省事篇第十二》:“有一礼官,耻为此让,苦欲留连,强加考覈”;再如,北宋欧阳修《勉刘申》诗:“有司精考覈,中第为公卿”,以及《清史稿 卷一百六志八十一 选举一》:“学政考覈教官,按其文行及训士勤惰,随时荐黜”。在法律法规和党政机关日常工作中,考察与考核延续了古代汉语的用法,两者有密切联系,也有一定区别。 

 

二、考察与考核的联系

从内容上看,都是根据一定标准开展调查、研究、核实,了解客观真实情况。关于考察标准和内容的,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规定了政治标准、道德品行、专业素养、工作实绩、作风、廉政情况等方面考察的具体要求。关于考核标准和内容的,如《法官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法官的考核内容包括:审判工作实绩、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审判作风。重点考核审判工作实绩”。

从对象来看,都可以是人员、机构、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等。以人员为对象的,如《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加强管教,配合人民检察院做好监督考察工作”。以机构为对象的,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有些法律法规规定了范围更广的对象,如《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经常考察本单位所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不良反应。发现疑似不良反应的,应当及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

从结果来看,都要作出一定的判断或者结论。以《企业国有资产法》为例,关于考察的,该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拟任命或者建议任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任命或者建议任命”。关于考核的,该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建立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对其任命的企业管理者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决定对企业管理者的奖惩”。再如,《公务员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位、职务、职级、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三、考察与考核的区别

工作方式上,考察一般是现场实地进行,考核既可以实地进行,也可以书面进行。关于考察的,如《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条:“外国人在我国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再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视察考察工作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实地考察的要求,即:“委员考察工作是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专门委员会和受委托的省级政协组织全国政协委员,就各项事业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实地察看,了解情况、学习提高”。关于考核的,如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除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考核事项外,财政部门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事项还包括: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情况;采购文件编制水平;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询问、质疑答复情况;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等。政府采购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财政部门既可以通过审查书面材料进行考核,必要时也应当到现场实地了解情况,掌握客观真实信息,作出可靠准确的结论。

以人员为对象时,考察主要用于在候选人中选择确定正式人选,考核的对象主要是已经入职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以《公务员法》为例,该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分别规定:“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这里的“考察”就是公务员招录过程中的一个必经程序。值得注意的是,该法第五章“考核”规定了对在职公务员的考核评价,如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务员的考核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考核指标根据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分别设置”。相似的用法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察程序,以及第二十条关于“全面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的规定。相对来说,考核侧重于对已经发生的情况进行分析、作出结论,而考察尽管也是了解分析过去的情况,但目的主要是为下一步工作或者决策提供依据。此外,有一个例外情况,即《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录用人民警察,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用”。结合考察与考核在对象上的不同用法,这里的“严格考核”修改为“严格考察”似更为准确。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考察”与“考核”有啥联系和区别
法官法释义:第二十三条
如何避免评优“轮流坐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释义:第四十七条
甘肃庆阳放管结合抓考核
关于严格确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委组通[2010]1号)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