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中国将在部分省份试点跨省就医即时报销。各地正在推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报销,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已在8个省、市实现这一目标。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也开通试运行,并与北京、内蒙古、吉林、江苏、安徽、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9个省级平台互联互通,今后参合农民将通过这一平台实现异地就医即时报销。
按照“十二五”医改规划,到2015年我国将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报销,初步实现跨省就医即时报销。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联合文件,2015年我国将基本实现地市和省区市范围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2016年将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联合印发意见明确,2015年将选择部分统筹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依托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开展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试点。据悉,跨省就医即时结算,是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参保地以外的省市就医时,提供的异地医疗费用即时结报服务。
意见提出跨省就医费用结报时间表。到2016年,全国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工作机制将初步建立,跨省就医结报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2018年,全国大部分省(区、市)基本实现跨省就医费用核查,跨省就医结报工作进一步推进。2020年,全国大部分省(区、市)要在具备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跨省就医直接结报。
2016年4月,印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指出:到了2017年,北京异地就医的住院费基本上可以实现直接报销。
2018年8月23日,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第十督查组在组长许甘露带队下针对异地就医结算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
2018年9月4日,国家医保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7月底,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破万家达到10458家,比上月底增加443家。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7996家,比上月底增加421家。累计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80.8万人次(其中新农合10.2万人次),医疗费用194.6亿元(其中新农合17.6亿元),基金支付114.2亿元(其中新农合7.5亿元),基金支付比例58.7%。国家平台备案人数278万。
2018年9月28日起,长三角地区开始试点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惠及异地生活和工作的长三角居民,助力长三角一体化进程。苏浙皖8个试点地区的参保人员也可按照当地规定,备案后按照转诊就医和分级诊疗的规定,在上海15家三级医院和金山区、松江区两区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享有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待遇。
2019年1月31日,浙江省11个设区市,将全部纳入上海异地就医门诊医保直接结算范围,并会商上海市医疗保障部门,扩增上海定点医院范围,进一步方便浙江省参保人员就医。
2020年12月,跨省异地就医全国自助查询服务正式开通,参保人员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站,在跨省异地就医查询栏目查询相关公共服务信息。
2023年4月1日起,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等,均视同备案,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即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