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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无为

 

 

 

-老子《道德经》: 

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不居。夫唯不居,是以不去。

 

翻译:得道之人以无为做为处理事务的准则,从不喋喋不休地说教。一切顺其自然,不按自己的意愿引导;促成一切事物不是为了自己的需求;做一切事情不是为了炫耀自己的本领;取得成就后不会得意忘形。正因为不沾沾自喜,从而保持了清醒的头脑,减少了失误。

 

老子的"无为"并不是什么都不做,并不是不为,而是要遵循事物的自然规律,不做违反事物自然本性的事,不要妄动,不要强求,不要去揠苗助长,画蛇添足,胡作非为,弄巧成拙。在道家看来,最完美的境界,应该象天地生成万物一样自然。天地阴阳,四时交替,这一切都是自然而然发声的,没有一点人力强加的因素,而草木,动物,人类都能在这自然而然的环境中生产发展,各得其所。 天地并没有刻意地去追求什么,但万物却都在天地中茁壮成长,这就是最好的效果,这就是最佳的境界。

 

这就是道家的“无为而治”。应用到管理上,管理者大致可分成四等“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之誉之,其次畏之,其次毁之”。也就是说,最好的管理者,人们根本感觉不到他的存在;次一等的,人们亲近他赞美他;再次一等的,人们畏惧他;最糟糕的,人们轻侮他。

 

而要想达到“无为而治”的境界,老子认为最基本的一条是,要遵照“道”的本性去做,要做到遵循规律,顺应自然。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就是说,人的行动要效法地(因为大地是人类的生活环境),地要效法天(大地是宇宙的一部分),天要效法道(道既是宇宙的本体和起源,也是宇宙发展的规律),而道要效法自然,以自然为法则。这里的自然,不是我们所说的自然界,而是指自然而然,即事物本身按照它自己的规律发生和发展,不需要任何外在力量的强制和干扰。具体到管理上,就是要让被管理者发自内心地去做事情,而不是强迫,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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