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观点认为,最早的人类过着原始群婚的生活,群内的男男女女,不管年龄大小,都可以任意婚配。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人们开始只跟年龄相当的异性婚配,这种情况称为“血缘婚”。与此同时,辈份的观念也产生了。再后来,择偶的条件越来越严格,选择的范围越来越小,各种各样的性禁忌限制了人们的行为,科学家们还不断地提出证据来支持这些禁忌。
上世纪六十年代的“性解放”运动摧毁了大部分禁忌,使年龄禁忌成为最后的堡垒。年龄差距很大的人结为夫妻,人们就会大惊小怪,怀疑他们是心理变态,或者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担心他们生活不协调,婚姻不幸福。
其实,年龄并不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只要两情相悦,互相包容,有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生理基础,就会有美满的婚姻。
根据美国心理学家伯恩的相互作用分析理论,夫妻关系应该兼含父女关系、母子关系和成人关系。男人在婚姻中应该交替扮演父亲、儿子和朋友或情人的角色,女人在婚姻中应该交替扮演母亲、女儿和朋友或情人的角色。只有这样,夫妻生活才会充实,婚姻关系才会牢固。年龄相当的夫妻如果不经常玩父女和母子的游戏,关系也难持久;老夫少妻只要经常转换角色,玩玩母子游戏,完全可以过得非常幸福。事实上,少妻更容易扮演母亲的角色,去照顾她那返老还童的“老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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